店小二大约是早就习惯了时不时的就有文人大喊一声笔墨伺候,不过片刻便是拿来了笔墨纸砚。
秦桧上辈子虽然只是个商人,但是他绝对不是个文盲。
他好歹也算是精通琴棋书画的半个文人,只是后来觉着铜臭气更加香甜,所以去当了一个商人。
他拿着笔,身体摇摇晃晃的,眼睛中的神色无光。
秦桧正在脑子里面搜索着自己该抄哪一首诗,他还是背了不少诗句的,之前不抄,只是不习惯。
也是不想要开那个头。
在宴会上写文章,绝对不可能只有一次,下一次他又该如何?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写,这样子的话,还能够以后少麻烦一点。
不过片刻之后,他便是想到了一首诗,一首绝对没有问题的诗。
只见他洋洋洒洒的在纸张上写着什么,用的字体却不是现有的任何一种字体。
季白,何栗,王侯三个人第一眼看的就是秦桧的字。
只见秦桧的字清瘦而有风骨,这种字体却是从未出现过,看起来倒是好看。
秦桧所用的,正是他练了许久的瘦金体,也是这当朝皇帝赵佶宋徽宗所开创的一种字体,现在还没面世。
他一边写,站在一旁的王侯一遍念,毕竟这是写给自己的。
“蝶恋花·送王侯往官渡”
“禹庙兰亭今古路。一夜清霜,染尽湖边树。鹦鹉杯深君莫诉。他时相遇知何处。
冉冉年华留不住。镜里朱颜,毕竟消磨去。一句丁宁君记取。神仙须是闲人做。”
这一首诗刚念完,季白,何栗,王侯三人的眼睛就是亮了起来。
开篇两句便是让人眼前一亮,一夜清霜,鹦鹉杯深,简直是绝妙!
后面几句更是让人念上去朗朗上口,让人一听便是记下了,这绝对能够算得上是千古名句!
季白抚掌大笑:“哈哈哈哈哈,王兄!有这一首诗在,哪怕千百年后你王侯的大名也得是名传千古啊!”
王侯看着那首诗,口中念叨着后面四句,心中也是动然。
“神仙须是闲人做,神仙须是闲人做
他神色复杂的看着这秦桧:“原来之前秦兄不写诗是懒得写,而不是不会写。有这一首词,秦兄便是可在诗坛扬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