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费 1 416.94
——办公费 4 020.6
——业务招待费 6 741.5
——租金 5 000
贷:库存现金 23 279.91
6)期末调账:该摊的摊,该提的提,该折旧的折旧
主要应该摊销资产本月应折旧的金额。
由于公司刚成立,本月新增的固定资产无需折旧,假如公司是上月成立,则上月购买的固定资产本月要计提折旧,以后每月月末的时候都要检查是否已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类似。
7)计提附加税金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河道管理费,分别以增值税的7%、3%和1%计提,即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 134×7%=79.38(元)
应交教育费附加=1 134×3%=34.02(元)
应交河道管理费=1 134×1%=11.34(元)
计入税金及附加这个科目,相当于税金及附加增加了,同时应缴的税金也增加了。税金及附加是费用类科目,增加记借方,应交税费是负债类科目,增加记贷方。
分录应该为:
(凭证7)借:税金及附加 124.74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9.38
——应交教育费附加 34.02
——应交河道管理费 11.34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文件解读如下:
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特别提醒:以前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3.企业收到返还的消费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企业收到返还的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
4.“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等相关税费,有一个“等”字,如房地产企业销售开发产品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在此科目中核算。
5.通用的会计分录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2)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贷:银行存款
6.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8)结转本期利润
结转本期损益,即把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汇总结转到本年利润中。一般到了月末的时候,我们都会对科目的发生额进行汇总,并试算平衡,即借方发生额等于贷方发生额。汇总的方法很多,会计上的手工汇总一般用丁字形账户,不过此公司的账很简单,一眼就瞅出来了。本月发生的主营业务收入是37 800元(第4号凭证),管理费用=12 312+23 279.91=35 591.91(元)(第5号和第6号凭证),财务费用是773.3元(第2号凭证),税金及附加是124.74元(第7号凭证)。
(凭证8)借:主营业务收入 37 800
贷:本年利润 37 800
(凭证9)借:本年利润 36 489.95
贷:管理费用 35 591.91
财务费用 773.3
税金及附加 124.74
分录出来了,把其抄到凭证上,凭证就做完了(如表25.1至表25.9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