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风的每一个字,都拥有着不同的魅力,让人流连忘返,百看不厌,简直就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
这字写的太美了!
太独特了!
太别具一格了!
“这……这怎么可能?”看着看着,高正凡的脸色都变了,满是不可置信的喃喃自语。
他打小跟付良海学习水墨丹青,书法水平很强,对书法的鉴赏能力,也绝非同辈人可以比拟的,说不上炉火纯青,但也算独具慧眼。
仅仅扫上一眼,他就能判断出,萧风绝对是书法方面的行家里手,甚至真正配得上大师两个字。
这简简单单的一首诗,平平常常的二十个字,竟然让他写到了这种程度,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
高正凡越瞧,脸色就越难看,打死他都想不到,萧风这个看起来脑袋缺根弦的二五仔,竟有这样的好书法。
不都说字如其人吗?怎么到他这里就不成立了?
或者说,流里流气、不修边幅,只是他表面的掩饰,而他的内在,其实是非常有内涵、有文化底蕴的?
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返璞归真?
“只不过想战胜我,你还得再练练。”高正凡微微一笑,在最短的时间内调整好心态,自信心再次爬上他的脸颊。
付良海也很意外,不想没人看好的萧风,竟还真有两把刷子。
只不过,作为一个老江湖,他早已练就了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功夫。
虽然吃惊于萧风的书法功底,但他那张布满老年斑的脸上,却是风轻云淡,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变化。
“正凡,你也写一首。”付良海微微一笑,对高正凡说道。
对于这个小徒,他一直信心十足,现在也是如此。
“徒儿遵命。”高正凡非常谦卑的点了点头,然后冷冷的扫了萧风一眼,进而开始挑选墨锭和毛笔。
他选的非常仔细,磨墨的过程,也是极其优雅专业的,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书卷气息,再搭配着他俊秀的外表,颇为赏心悦目。
图书城内,所有人都把目光,定格在了高正凡身上,并情不自禁的竖起大拇指。
而且,几乎他们每一个人都认为,高正凡的专业程度,绝对比萧风高得多,他的书法,也自然能超过萧风数倍有余。
经过了半个小时的准备,高正凡终于动笔,全神贯注的挥毫起来。
他写的是: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这是一首元代马致远所做的天净沙秋思。整篇都十分有名,可以说是马致远流传最广,最让人拍案叫绝的一首诗。
其中悲戚飘零的思乡之情极其浓郁,其抑扬顿挫的写法,精妙的结构,都可以说是世间罕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