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五十八章 无他,就是牛逼(二合一)(1 / 2)稳健派师姐与不稳健的我首页

孙行者来到浣熊精面前蹲下,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你认识我们?”

望着孙行者眼中暴出的危险光芒,浣熊精没来由地一阵恶寒,它其实也不能确定对方的身份,但对方的行事风格,跟传说中的三位有些像。

对实力低微,被逐出族中的妖族来说,那三位可是妖境东域里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先说老三,本体是一只金丝猴,岁数不详,修为未知,喜欢变成尖嘴猴腮的青年男子,很少有人见过他。

可传奇就是传奇,首先是因为这三位跟他们的遭遇很像,但这三位却没有走唯唯诺诺俯首帖耳的路子,而是更加暴力。

这老三独占一座矮山土,直接落草为寇,自号如意大王,虽然是孤家寡人,但架不住人家手段多,脑袋好用,坑蒙拐骗无所不作,很快就闯出了一片名堂,据说还狠狠地坑过中土万国地几方大势力,后来被几方大势力联合追杀,逃跑途中就没了下落,据知情人说是进了无名山当三弟子,所以才被唤作老三。

又说老四,本体一只蜈蚣精,岁数不详,据传言修为不下于上面的老三,他出名的时间跟老三相同,但具体的方式却不一样。

老三选择落草为寇,他倒好,直接化身成人族中的俊男子,不远千里去中土万国行骗,骗财骗色,每日身边莺莺燕燕,最多的时候足有百个未婚妻,他精通幻形之术,没人知道他的真实相貌。

他还有一张三寸不烂之舌,花言巧语,尽说些讨得女孩子喜欢的话,再加上他英俊的长相,很快就收拢了一群小迷妹,每日跟在他屁股后面,买东西都不用自己掏钱的。

人送外号白马公子,根据知情人的情报,这位白马公子所过之处,众生都要为之倾倒,没别的,就是帅。

彬彬有礼的举止,气质儒雅的谈吐,温柔似水的眼眸以及那八块腹肌分明的精壮身材,听说有富婆花费上千块灵石只为跟他共用晚餐,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晚上一起睡觉,可白马公子从不赴约,来去神鬼莫测,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江湖中广为流传。

可后来却横生变故,据知情人报道,白马公子在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生活中,竟然爱上了一位人类女子,没错,就是这么狗血的剧情,对方是大势力宗主的女儿,掌上明珠,大家闺秀,不论是从身份上还是修为上,对方都是他不能企及的高度。

可偏偏他就爱上了对方,但跟狗血剧情有些出入的是,是他跟在人家女子屁股后面死缠烂打,气的人家父亲火冒三丈。

人家父亲也不是什么不开明的人,自己的女儿受欢迎,万人追捧那是好事,如果两情相悦,他也不会因为对方身世家境什么的棒打鸳鸯,但前提是要两情相悦啊!

你单方面缠着我女儿算怎么回事儿?

于是乎,不用这位操碎了心的父亲动手,他的女儿就先忍不住了,这位暴脾气的公主命人砍去了白马公子的四肢,丢到了万毒窟中喂毒物,可她不知道的是,人家掉了四条腿,还有九百九十六只腿,至于万毒窟.....人家就是玩毒的,所以并没有生命危险,但经过这件事之后,白马公子就从江湖上消失了,据知情人报道,他是被那女子伤碎了心,躲在河边痛哭一晚,本想就这么了断自己的性命,却被一位路过的大能所救,收为徒弟,位列无名山四弟子。

前两位传奇都讲完了,那就要说说这第三位传奇人物了。

据知情人自述,他成为传奇人物都是巧合,他的前半生命运多舛,曾屹立云巅披靡众生,也曾坠入低谷吃野果为生,人生的大跌大落,让他参悟了生命的真谛,本想做那不食殼米的仙人,肚子却不答应,没办法,无奈之下他只好另谋出路,贩卖宝物,收集情报,做二道贩子,几年间就混的风生水起,小有名声。

他也不知道宝物是从哪儿来的,可能他就是上天选中的气运之子,随便走两步都能挖到人家宝库,这也是他发家致富的源头。

但人嘛,总要向前看,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靠着“捡”宝贝发家之后,他就痛定思痛,决心再也不这样堕落了,涕泪纵横着好说歹说,对方才把刀从他脖子上移开了,然后....他就跑了。

前有追兵后有猛虎,这位知情人几经波折,最终逃去了南天佛宗的地盘,因为这里是中立地带,不管是什么人行事都要遵守南天佛宗的法律,他想办法搞了张id,脱身一变,变成了南天佛宗的公民。

紧接着他就做起了小生意,说是小生意,也不过是卖些自己从外面带来的小玩意儿,因为新鲜的缘故,倒叫他赚了点钱,后来他在码头进货的时候遇上了黑帮枪战,一个集装箱从吊架上碎落,里面如同面粉一样的东西掉了一地,给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说起这个,最让他引以为傲的是他发明了新的规矩,让诸位同僚都讲诚信,不带枪进行交易,由两边大佬脱光了面对面接触,敲定交易。

可它他妈的是妖,人家是没有修为的普通人,没有武器,怎么能跟他抗衡?

经过几次大的交易之后,他很快就成了当地最出名的大毒枭,手握无数银财,富可敌国,在黑道一手遮天,风光无限,一时无俩。

但好景不长,生意做的太大,总有纰漏,警方的卧底成功打入了他的组织,很快就成了他的心腹小弟,当得知对方是卧底的时候,他,用钱把对方的妻儿父母给收买了......

那位卧底每天回到家,就要承受七大姑八大姨的轮番轰炸,苦口婆心劝他向善,人嘛,最重要的是什么?无非忠义诚信,既以歃血为盟结拜为兄弟,那就应该千里走单骑,一心向大哥才对!

好吧,钱确实没少给,连良心也不要了。

卧底一怒之下摔门而出,来到了他的面前,指着鼻子质问他:“你为什么要收买我的家人,啊?直接收买我不好吗?!”

他,愣了半晌,雪茄的烟灰掉到身上都不知道:“我以为你是个正直的人。”

“正直的人难道就不吃饭吗?他难道就不买衣服,为自己的将来考虑吗?!”

两只手握在一起,他认为自己终于找到了过命的兄弟。

可他不知道,那位卧底是奉了上面的命令,卧底的身份也是故意暴露出来的,就是为了让他贿赂自己,只要拿了钱,再稍微密谋几次行动失败,就可以博取对方完全的信任,放长线,钓大鱼。

但上峰没想到的是,对方的手笔如此之大。

卧底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大额钞票,脸色不禁微微动容,心中坚持的底线开始缓缓崩塌,而他身后,一份转让合同摆在了桌上。

只要他签下名字,以后的生意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就会直接打入他的账户,也就是说,他成为了股东。

碟中谍中谍中谍就这么诞生了。

知情人可不蠢,经历过世间浮沉之后,他明白了一件事情,没有完全坚定的立场,只有利益分配不均而导致的内部分裂。

卧底眼噙激动热泪,签下了合同,他也放下了指在卧底妻儿父母头上的枪支,很欣慰地拍了拍卧底的肩膀。

什么狗屁道义,他是完全不信的,拳头大的说话,这就是他的生存法则。

他的生意越做越大,管理的人也越来越多,短短几年时间就建立起了黑道帝国,出行动辄千人相随,全副武装。

黑白两道通吃的他,终于盛极转衰,迎来了一次大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