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来临,李信骑着自己的小绵羊朝新街赶去。夜幕中,两侧的高楼灯光通明,街上车流不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闪烁的红灯阻断了车流,李信小心地把车停在黄线前面。透过摩托车头盔的挡光面罩看着周围的夜市,顿时心生感慨。
“算算时间,差不多有10年了吧。”
回想这些年,李信感觉自己对这座城市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他知道隐匿在各个大街小巷的快餐店,陌生的是他从来没有好好看过这座城市。
说出来是不是觉得有点心酸?
其实,在这座城市讨生活的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辛酸苦楚。就像卖草鞋的永远不懂卖雨伞的难处,卖凉席的不懂卖棉被的苦楚,人人表面看似光鲜艳丽,实则愁苦不堪,只是他们不道出,别人也就不知道。
心酸的背后也有开心的时候,就比如有一群,不,有几个能聊得来的朋友,闲暇时一块吃喝,忙碌时各忙各的。平日里联系不多,有事却总是能随叫随到。
红灯变绿,李信混入车流消失在夜色中。
都说每个故事必定会有一个胖子,显然这个故事也不例外。
李信这个朋友叫程小华,是个小眼睛的胖子,做二手车销售的,嘴皮子厉害得很。
虽然两人都在青花区工作,相隔也就半个小时的车程。但平时很难见上一面,原因是这个胖子经常出差,一个月能有一天呆在这里就已经不错了。有的时候连续数月不曾露个面,电话也不打一个,不了解他的人都以为他失踪了呢。
半个小时后,李信来到金城广场。停好车,看了下时间,离八点还有几分钟,左右望了望,还不见胖子的身影,就在台阶随便找个位坐下来抽烟。
烟刚点着,一辆银色的小车就直冲他闪灯,定眼一看,一个带着黑色厚框大方镜的猥琐脑袋从车内探出,冲着他打招呼:“又是一个人坐在那里抽烟,不怕被保洁阿姨赶哦?”
“哈哈,你小子。”起身拍拍屁股,李信抽出一支烟抛进车窗,走到车头看了眼车标,打趣道:“混得不错嘛,又换车了?”
下车后重重地关上车门,程小华把烟点上,用钥匙敲着车头盖,脸上的肥肉挤做一团,像极了包子上的褶子,两只眼睛眯得完全看不见:“换个毛线的车,这台还不如我之前那台。”
“不如你之前那台?要是我没记错,之前的那台应该是一台二手大众,这可是全新的别克哦。”
“外面看着无比崭新,实际是台二手泡水车。当初收购时,我也是被这崭新的外表给骗了,没办法,高买低卖不甘心,索性就自己开了。怎么?有兴趣?”
“我?别开玩笑了。”李信深吸一口烟,悠悠地吐出:“我呢,的确有打算买一辆,平日可以用来拉货的小货车,小车暂时不在考虑范围内。”
“没跟你开玩笑。”
听到李信要买车,程胖子眼睛都亮了,一把锁住他的脖子:“走,去里面点点吃的,我们边吃边聊。”
……
深夜11:30,李信二人从商场出来,一共也没点几个菜,两人却喝得面红耳赤,走路都打摆子。所到之处,周围的人都很自觉地给两人让路,唯恐惹毛了这对酒鬼。
“喝成这样,你还记不记得家里的地址,实在不行我给你找个宾馆对付一晚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