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6 章(1 / 1)情花落在长亭处,我知是你首页

对于凶手是那两个人,这倒没有多令人惊讶。因为回想起来,那个胖子的嫌弃的确很大;他在众目睽睽之下阻拦陆长亭破案,现在想想,分明是做贼心虚,怕自己被揭穿。不过令我好奇的是,他们夫妻为什么要杀人?是劫财么?像以前电影里那样,他们开的是家黑店,遇到有钱的客人便会谋财害命。  “你们是我见过最愚蠢的杀人犯。”陆长亭对他们二人说,嘴角露出轻蔑的一笑。  陆长亭的话令我感到振奋,我十分想要继续听他接下来的发言。相信其他人也都和我一样,心一样的被震荡,耳朵恨不得贴到陆长亭的嘴边。  “杀人犯?”众人异口同声地说出这三个字,目光也都陆长亭的目光投向了他们夫妻俩。  还有,站在那两人旁边的围观群众,听到陆长亭这样说,立马站的离他们远些,以保持他们认为的安全距离。  听见别人这样说自己,胖子倒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似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但那个女人的手却好像在颤抖。胖子紧紧地搂住那女人,当她的依靠。  “那你有啥证据说人家是杀人犯啊?”农民工问道。  陆长亭淡淡地笑了笑,从容地开始了他的回答:“我之所以会这么说,原因有三:第一、如果我要杀人,我一定在尸体被发现时,上前认领。因为在这个附近即无医院又无派出所的地方,肇事逃逸屡见不鲜,死者有人收尸根本就不会有人过问!来往的司机经过更是避之若浼!即使遇到像今天的情况,曲艳玲你完全可以说,这是你命苦的丈夫,再说些得了癌症的说辞,不需要索赔;相信我们这位公交车司机不但不会给你添任何麻烦,还一定会对你感恩戴德!  第二,如果人是我杀的,就算我情急之下为了掩盖真相,给死者换了衣服,那我也一定要把衣服上面的吊牌价拿掉。我想以你们的消费习惯,即便是真的成为了富豪,买衣服的时候也一定会看看价格,这就会导致那吊牌价上面一定会留有你们的指纹。还有就是曲艳玲两厘米宽的粗鞋跟印,留下了死者的衣服袖子上面,还沾了一片辣椒碎片。我想现在如果去你们店里的话,桌腿、墙面、椅子或是其它一些地方,也一定会找到些辣椒碎片。这一定是你们撕扯时,弄撒了某个桌子上的辣椒油导致的。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你有了新欢,你怎么能对生活了十几年的丈夫下如此的狠手!”  “夫妻”、“丈夫”这两个词令在场的每一个人无不瞪眼乍舌,我自然也不例外。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曲艳玲不是和那个胖子是两口子么?可是陆长亭不仅否定了他们的关系,还说着胖子是曲艳玲的新欢,他是怎么看出来的?这完全让人摸不着头脑啊?我的脑袋彻底懵住了,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会不会是他判断错误?不!不会的!我相信他,我百分之百相信他的判断!  “说什么呢你?找揍啊你!”那胖子急了,面露凶光,很是凶残的样子。他要上前对陆长亭动手。  我的心却为像被谁用手捏住了一样。我屏息祈祷,陆长亭能躲开他,他一定力气不小,我不希望陆长亭吃亏。  令我心头舒展的是,曲艳玲上前拦住了他。  “我特么告诉你,你别在这血口喷人,这特么是我媳妇,地上躺的那人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你听到没有?”胖子眼睛发红、脸发青的说,活像只吃人的老虎。说完,他用他粗壮的胳膊搂住曲艳玲的肩膀,打算要离开。  “慢着!”陆长亭平静的说,似乎并没有被他的张牙舞爪给吓到。不仅如此,他的表情决绝不已,可见他是多么自信,丝毫不怀疑的判断。  “你有完没完?实话告诉你,你那套,糊弄糊弄三岁小孩还行,想糊弄大家伙,没门。还说我杀人,你特么说杀就杀啊,你是个屁!”胖子头回身不回的说。  “我说兄弟,这次你是没整明白,人家两口子是夫妻,在这开店都两三年了。”铁锹男挺着胸膛,端正个身子,一副觉得自己十分仗义的样子说。  见有人为自己说话,胖子搂着曲艳玲转过身来,他露出一副得意的样子。曲艳玲还是一副战战兢兢、如临深渊的样子。  “那这么说,你见过他们俩的结婚证或者户口簿了?再或者你见过他俩的孩子了?不然你又凭什么说他们是夫妻?”陆长亭目光如炬,没有一丝肯放过的表情。  “那你怎么能够证明他们不是两口子呢?”铁锹男露出冷笑反问道。  “对啊,你快说啊,这怎么证明?”年轻小伙很迫不及待地想知道。  该不会是要他拿出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吧?想到是这个结果,我的内心有些失落。  “好,那我就来告诉你们,我是如何判断他们不是夫妻的。”……“大家应该都知道夫妻相一说吧?其实所谓夫妻相就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彼此会越来越像对方。而它的生理原因是:两个一起生活久了的人,他们的生活习惯和饮食结构会逐渐相同;从而使他们相同的面部肌肉得到锻炼,所以才会有夫妻相一说。但我今天要说的是另一种生理现象,就是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两个人,不仅会出现夫妻相,还会得相同的疾病。当然这也源于共同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惯。不知道你们是否有发现,就是死者和这位叫曲艳玲的女士,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面色黑黄,而且还伴有明显的雀斑。但站在曲艳玲旁边的这位……请问怎么称呼?”  “何大光!”胖子没好气的回答。  “哦,何大光。那这位何大光先生却恰恰相反。他皮肤白皙,而且毫无雀斑。这其中的差别在于,曲艳玲和死者有长年吃腌制、过咸食品的生活习惯,所以才导致他们的肤色发黑,而且伴有雀斑。当然,光凭这些还不足以充分证明我的判断。”说罢,他又站到死者旁边,蹲下。他伸手撩开死者脖子出的衣服说:“大家来看,在死者的脖子出有明显被掐捏过的痕迹,而这个现象,恰恰在曲艳玲身上也出现了。”  的确,死者和曲艳玲的喉咙处都有一小片红,这在北方很常见。可能因为北方饮食习惯盐重的原因,很多北方人会经常嗓子疼。记得奶奶还在的时候,就经常把自己的脖子揪红。  “我媳妇上火,揪揪怎么了!这一年到头谁不上几回火,要是脖子被揪过就是夫妻,那这天底下夫妻多了。”何大光说。  “是啊,我嗓子疼我也揪,那揪揪咋就说明是夫妻了呢?”农民工摸着嗓子说。  “那个什么也红,呵呵……”年轻小伙嬉笑的说。  那个什么是什么意思?我还真是被淘汰了,完全听不懂。但看大家瞄他的表情,说明这并不适合在大庭广众下说出来。哦,我想到了,以前班上的男生女生,脖子上也有,但肯定不是上火揪出来的。  我有些替陆长亭担心,他刚才说的话,的确很难让人信服,而且也令人觉得推理的肤浅又松散,很是没有说服力。毕竟夫妻相这种理由,在他们面前很难站住脚,我也并不觉得这个能成为一项证据,即便被证实了他的推测。我真是替他捏了把汗,也真心不希望他就这样下不来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