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chapter 23(1 / 1)诺以嘉言首页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时候,诺诺已经收拾妥当了。她对昨晚睡梦中的那句话记忆犹新,觉得用来解释“有光”书店的名字再适合不过,于是她想早点见到程嘉言,告诉他这件事。如果刚好猜对了,也算是帮程嘉言在“怪大叔”面前找回面子了。    另外,诺诺对于睡梦中出现在诺允书桌上的那个信封有些在意,想着今天找个时间把信封上的那幅画画下来。    今天早上她们四个都没有课,除了诺诺之外,其他三个女孩儿还在睡梦中。诺诺想着让她们多睡会儿,就留了一张便利贴在桌子上,出去后轻轻地用钥匙锁上门,把一个写着“请勿打扰”的吊牌挂在门把手上,然后一蹦一跳地离开了。    那个吊牌是她之前从市里一家“念诺”酒店里找经理要的。周末的时候她们几个都会睡懒觉,但是总会有同学过来敲门,所以她就找了这样一个吊牌,寝室有人睡懒觉时就挂上去。    程嘉言今天上午前两节的课,诺诺准备陪他上完课就去“有光”书店。到经济学院的时候,她看了下时间还早,就转道去学校北门的小街上买了两杯豆浆。程嘉言不爱喝牛奶,但是这种五谷豆浆他喝着还可以,尤其多放些黑芝麻和花生。想了想,她又买了一份煎饼,打算让程嘉言尝尝看喜不喜欢。    有一段时间,学校是不允许带食物到教学楼的,因为一些学生把包装袋或吃剩的食物都塞进桌斗里,保洁员没有办法及时清理,天气热的时候食物腐烂,整个教室都弥漫着酸臭之气。整顿了一阵子,大部分学生都能做到垃圾不随便丢了,学校又放宽了对带食物进教学楼的管理。    程嘉言比诺诺早一点到教室,他知道诺诺今天一上午没课,想让她休息休息,就没再“黏着”她来陪自己听课。直到诺诺在她身边坐下,程嘉言还没回过神了,总觉得自己在做梦。    倒是旁边坐着的他的室友,都笑着和诺诺打招呼:“诺诺,你今天上午不是没课吗?刚嘉言还说今天让你多睡会儿呢。”这是程嘉言宿舍年纪最大的,据说是高考复读了一年,叫柳奕,是一个高大威武的男孩儿。他脾气最好,包括程嘉言在内的三个室友都爱拿他的名字开玩笑,总喜欢叫他“留意留意”。    “学长好,我找嘉言有些事,就现在过来了。”诺诺解释道,然后和他旁边程嘉言另外两个室友也打了声招呼。    这两个室友一个胖一个痩,胖的姓赵名文绍,瘦的叫张霄。两人和程嘉言同年,不过生月比程嘉言大一点,所以分别排行二三:赵二文、张小三,这是他们几个的习惯叫法。    至于程嘉言,身为独生子却排了个第四,他自己也觉得新鲜。室友见他对此并不反对,就总叫他“四少”。康锦辉第一次听到时懵了好久。他们也知道程嘉言的“特殊”,一开始都不知道怎么和他相处。即使程嘉言并不住宿舍,也毕竟是室友,他们如果不调整心态的话,彼此都会不自在。不过经过一学期的磨合,他们发现程嘉言并不像他们印象中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样高高在上、张扬跋扈,相反,他给人一种涉世未深的感觉,让人总想帮他做点什么。所以渐渐地,他们习惯了占位置的时候帮程嘉言留一个,当然了,现在经常留两个。    “诺诺,你没吃早饭吗?要不下次我们帮你带北一餐厅的素包子吧,刚刚四少吃了一个说还不错。”赵二文看到诺诺放在桌上的豆浆,知道她没吃早饭。他们男生喜欢早起打打球或者跑跑步,然后去餐厅吃过饭再来上课。但是不少女生喜欢睡懒觉,所以男生帮女生买早饭是很平常的事情。    “是吗?”诺诺惊叹道,扭头问程嘉言:“你怎么想起吃包子了?”    程嘉言有时候不想吃李阿姨做的早餐,就会打电话让室友帮他在餐厅买点换换口味。今天早上李阿姨照例想试着让他喝点牛奶,早餐准备得偏西式:菠菜三明治、煎蛋和牛奶燕麦粥。他一看到菠菜和牛奶,立马给赵二文发了信息然后转身离开了餐厅,留下李阿姨站在那里无奈摇头。    当然,程嘉言是不会告诉诺诺这些的,“常听他们说北一的素包子好吃,今天就尝了尝,还不错。”    “我还帮你买了豆浆,一会儿你可以喝几口。另外,”诺诺说着打开煎饼的包装袋,“尝尝这个。”    程嘉言凑过去咬了一口,细细品了品味道,拉过诺诺的手又凑上去咬了一口,“好吃。”    见他喜欢,诺诺就把煎饼递给他,可他偏不,非得让诺诺拿着才肯吃。就像对待小孩子,在外人面前诺诺一般不怎么惹他,基本上都顺着他,喂他吃了近半个煎饼诺诺想着他已经吃了包子,怕他撑着就不让他再吃了。    程嘉言行动随心,眼睛一直盯着剩下的煎饼,诺诺失笑,拿一张纸巾给他擦了擦嘴角,“你喜欢我们下次再买,或者今天回去跟李阿姨说一声,让她明天做给你吃。”    柳奕他们几个看着两人的相处模式,心里既羡慕又惆怅,羡慕的是程嘉言有这么温柔漂亮的女朋友,惆怅的是自己目前还单身,另一半的下落还茫茫不可寻。    两人去“有光”书店的路上诺诺把梦见的那句话告诉了程嘉言,“你觉得呢?这句话是不是刚好可以解释‘有光’的内涵?大家都觉得他那句‘开间书店,面上有光’是骗人的。你说我们……嘉言?”    程嘉言在听到诺诺说“梦里梦到”的时候,心神就开始恍惚,只有他知道诺诺的梦代表着什么。过不了多久,诺诺就会知道所有的真相,到那时……想到这里他把车停到路边,猛地一把将诺诺揽入怀中。    “嘉言?你怎么了?”诺诺轻拍着他的背,她发现最近程嘉言都很不安,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乖,不怕。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的。”    “真的吗?”程嘉言看着她的眼睛问。    诺诺重重地点头。开玩笑,现在先把人哄好是关键啊。    忽然有人敲了敲车窗,程嘉言把车窗发下去,就看见“怪大叔”笑眯眯地站在车旁弯着腰——显然刚才敲车窗的就是他。    “怪大叔”:“这么巧啊!”套近乎    程嘉言:“怎么是你?”一脸嫌弃    诺诺:……    “大老远就看到你的车了,去哪儿?能不能搭个顺风车?”“怪大叔”一如既往地只要对着程嘉言,脾气就特别好。    诺诺一听,急忙抢在程嘉言前面说:“我们正打算到书店找您,大叔先上车吧。”    “你叫我什么?”“怪大叔”捂着心口,一副很受伤的样子。    诺诺用求救般的眼神看向程嘉言:你不是叫他大叔吗?    “怪大叔”一看就知道是程嘉言搞的鬼,上次这小家伙走的时候就叫自己“大叔”,当即摆出一副可怜兮兮地看着程嘉言:“言言,人家有这么老吗?”    “一把年纪了不许卖萌,恶心死了。”程嘉言拿纸巾盒丢他。    “怪大叔”稳稳地接住纸巾盒,意味深长地说:“你身边不是早就有一把年纪还卖萌的人吗?”    诺诺听到这句话首先想到的就是诺允,“怪大叔”见过爸爸?回想一下梦中的信封就放在诺允的书桌上,诺诺心中一下子各种疑问和猜测。正好此时车已经到“有光”书店楼下了。    进了书店,“怪大叔”把包扔到沙发上,拿起茶壶接了些水放到底座上,点开电源,这才坐下来,问道:“找我什么事?昨天的书不对吗?”    程嘉言摇了摇头,“不是书的事情。诺诺……想到了一句话,我们觉得这句话可能是书店名字的阐释,来找你确认一下。”    “哦?书店名字的阐释,我不是说过吗?你们还乱猜什么啊?”    “那分明是你乱讲的。”程嘉言不满地指出。    “怪大叔”抬了抬双手安抚他,“好,好,我乱讲的。那你们说,该怎么解释?”    说完听到茶壶“嘀”了一声,他用镊子夹了几朵茉莉花分别放进三个杯子里,然后拿起茶壶往里添水。    程嘉言看了诺诺一眼,见她点头,就说:“有光,应该是归处有光,你是在等什么人,或者说,你想让书店成为人们的一个归宿。”    “啪”地一声,茶壶掉在了地板上,碎了一地。    “怪大叔”顾不得这些,猛地站起身俯视着他俩,“你们怎么会想到这句话?”    “大叔……”程嘉言被吓到了,他不明白大叔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就算被猜中也不用这样啊。    “老板,发生什么事了吗?”一个店员推开门问,应该是听到楼上的响动过来问的。    “出去。”    店员吓得一哆嗦,从来没见过老板发这么大火,急忙关上门离开了。    程嘉言有点害怕,但想到诺诺在他旁边,他应该勇敢一些保护诺诺,于是急忙站起身张开双臂挡在诺诺前面,一副“你有什么事冲着我来”的样子。    诺诺一看到他这样子就忍不住想起梦中的小男孩儿,那个时候小小的嘉言……    “怪大叔”把他的胳膊拉下来,顺势拍了拍他的头,问:“你刚才说是你的小女朋友想到这句话的?”    “不是,你听错了。是我。”程嘉言“勇敢”地替诺诺“背锅”。    见他这样,“怪大叔”不禁气笑了。    诺诺心中还存有疑问,既然现在猜对了,那么也该试着让“怪大叔”为她解惑了。于是她站起身说道:“应该说,那是我在一个地方看到的一句话,完整的一句是:愿你来时有路,归处有光。”    “怪大叔”高大的身躯晃了一下,他急忙扶着沙发扶手坐了下来,然后示意程嘉言和诺诺也坐下来。    诺诺指着自己的手机继续道:“刚刚我已经让人查过,大……你在布拉格还有一家书店叫‘有路’。你能告诉我和这句话有关的一切吗?”    “对,布拉格是我的来处。但我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归处,所以我只要在一个城市停留,就会开一家‘有关’书店。可是我找不到她,哪里都不是我的归处。”    诺诺觉得眼前这个人似乎一瞬间陷入了无尽的悲伤之中,他口中的那个‘他(她)’难道已经不在了?这个人和爸爸有什么关系呢?    “你能告诉我你是在哪里看到的这句话吗?”    他的眼中甚至带着哀求,诺诺只得如实相告:“在我爸爸的书房。但是,这是我昨晚梦中的事情,我还没有和我爸爸确认。”    但是既然已经涉及到布拉格,过去的种种太过沉重,诺诺不敢,也不想再让诺允回想。    “你爸爸?”    “是的。我爸爸叫诺允,早年曾在布拉格待过一段时间,不知道你想找的人和我爸爸有什么关系。”    “怪大叔”的整张脸都在表达的他的震惊,“诺允是你爸爸?”    “你认识我爸爸?”诺诺急忙追问。    “怪大叔”点了点头,然后详细讲述了他和他要找的那个人之间的事情。    其实,“怪大叔”的故事很简单,也很老套。他本名叫黎洛,十八年前,年仅十六岁还少不更事的他跟随恋人私奔到了布拉格,想要在那里找到他们爱情的容身之处。是的,黎洛和他的恋人同是男儿身,在那个年代,这简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黎家在当地也算是有名望的,黎老爷年少时留学美国,很多当地人无法接受或理解的事情,他的思想或看法相对开放开明一些。所以当儿子发生这种事时,黎老爷虽然生气,却也没有强行拆散二人。    但毕竟这是为世俗所不容的,无奈之下,黎老爷来了一个“缓兵之计”,提出让黎洛的恋人,也就是那个叫郭恒的少年,在一年内挣得一万块钱,否则就得离开黎洛。郭恒觉得黎老爷是在故意刁难他,嫌弃他穷,于是气急败坏地准备一走了之。而被爱情迷昏了头的黎洛当即和郭恒私奔了。    黎洛之前听家里的堂兄提起过布拉格,知道那里承让他们这种人。可是等两人费尽周折到了布拉格,黎洛才发现现实究竟有多残酷:郭恒知识水平不高,根本没有能力养家糊口,两人只能靠黎洛做家庭教师获得的一点微薄收入勉强度日。可是过了一段时间,整日无所事事的郭恒竟学会了赌博,本就难以维系的感情在柴米油盐与不断的争吵中消磨殆尽。    黎洛怎么也想不到,因为赌博而债台高筑的郭恒丧心病狂地把他卖入了一家高级同志酒吧。得知真相的他拼死逃了出来,在躲避酒吧的人的追捕时,他慌不择路闯进了一个教堂,那里正在为一对恋人举行婚礼。那是和他一类的一对恋人,看着他们幸福地相视而笑,黎洛突然不想跑了。他想起了离开家的前一夜父亲和他说的话,“你没有错。可是我和你母亲看不到你们的未来,无法相信你们能获得幸福。洛儿,为人父母,无不希望孩子获得幸福。”如果此刻,父亲和母亲看到了这一幕,是不是就能相信他了呢?可是,他和郭恒,终究还是输在了现在,没有未来。    他坐在教堂的椅子上默默流泪,这一刻,他连痛哭都不敢发出声音,因为他不能,也不想打扰那对新人的温馨甜蜜。过了一会儿,他发现他左前方的位置上坐着一个女子,她静静地看着台上的恋人,嘴角扬起,眼中却满是泪水。黎洛不知道她是喜极而泣,还是悲伤过度,但总觉得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年少的他怀着“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认知,鼓起勇气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了那名女子。    她没有接过手帕。他默默地坐在她旁边,直到婚礼结束……    她说:“走吧。”    黎洛跟着她走出教堂,发现早已等候在教堂外的追捕他的人瞬间围了过来。黎洛逃跑无门,正不知该怎么办时,却见那名女子摆了摆手,然后一群穿着黑色西服的高大男子冲过来那那些人制服了。    “那些人为什么要抓你?”    黎洛犹豫了一下,如实相告。女子听完之后表示愿意帮助他,问他是想继续留在布拉格还是想回国。    黎洛犹豫不决:他想过回家,可是回家后怎样面对父母?他也想留下来闯出一片天地,然后衣锦还乡,可是现下的状况,他极有可能会被抓回去。    “你的父母尚在,或许你离家的这些日夜,他们一直在盼着你回家。就像夜幕降临后,这座城市亮起的点点灯光,都是在为行人照亮回家的路。你还这么年轻,人生还有无限可能。”女子替他拉开车门,“我先帮你安排住处,这几天你好好想想吧。我认识的一个小家伙总爱对我说一句话,今天我把这句话送给你,愿你来时有路,归处有光。”    “后来,她帮我解决了郭恒的债务问题,让我毫无牵挂地回到了家乡。如果没有她,我可能早已客死他乡了。一年后我继承家业有了一番成就,回布拉格找过她,却没有任何收获。算一算到现在,我已经找了她十七年了。”黎洛,也就是“怪大叔”握着茶杯讲完了他的故事。    茶已凉,故事却没有结局。    “我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黎洛无可奈何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