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 10 章(1 / 1)荒岛里首页

她先将衣服在水里搓洗一下,大致将血洗掉(不过其实也很难洗掉,毕竟一晚上了,都干透了),之后就将上衣当成是毛巾使用,沾湿了就用来擦身,她虽然也很想洗澡,不过现在环境不许可,而且……她不懂游泳。    掉进湖里淹死了,可没有人救她。     总不能在逃过狼,逃过毒虫,逃过饿死之后被淹死吧?    整个过程很快,崔云云亦尽量将动作加快。    在这将近十日的时间里,一直待在室内几乎不见阳光的皮肤,现在脱下了衣服,衣袖和领口位置的肤色明显变成不同的颜色。    崔云云晒黑了一点。    肤色变成正常人的肤色,再不是苍白得像是生病的颜色。    她全身的肌肉亦紧致一点。    再不是以前松松的,全身软绵绵的肉了。     她亦瘦了一点。    她本来的体型不算胖,但也不是瘦子,现在往瘦子靠拢了。    这些变化,崔云云暂时都留意不到,现在她的注意力都在她前方。    因为在她准备穿上衣服,有只大猫出现了。    这大猫看起来不像是老虎,也更不像狮子,耳上还有脸上的毛都尖尖的,而且猫掌十分厚实,足有她手掌两倍大小,长着一张奸诈的脸。,体型和她差不多。     她不知这是什么猫科动物,就姑且叫它作大猫吧。     大猫走至崔云云勾了野鸡的树下,在留意到崔云云的视线后,还施舍她一个眼神,随即继续盯着树顶的位置。    崔云云看出它是想抢去她的鸡,她抓起放在一边的树枝,考虑她是要守着她的食物,还是趁机快点逃走时,就见这大猫轻轻巧巧的就跳到树上,几个跳跃,就到达树顶叼走了她昨日抓的野鸡,然后飞快的跑得不见踪影,速度之快,她想追都没办法追……    好吧,她的肉又没了,早知道她就多吃两口,再难吃,再难以下咽,她都多吃两口。    她抖抖衬衫上的水,湿哒哒的就往身上套,裙子塞进手袋里,手机拿着,就走回那棵树将挂在上面的女装外套拿走,就选了另一棵树待着。    这次,她挑了一棵更高更壮的树。    她将袋子勾在树枝上,裙子挂在树枝上吹干。    摸了摸瘪瘪的肚子,还有看了看开始变暗的天,她忍着,决定明天再找吃的。    夜里,穿着湿透的衬衫,冷得她打了好几个喷嚏,知道自己在这里不能病,就脱掉湿衣,套上套装外套,才感觉好了点。     ***  几个月后     崔云云还是待在这湖边,没有换地方。    她觉得要在野外生存,靠近水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所以她选定在这居住。    说居住是好听了点,她现在不过是待在树上,还时不时得换棵树待着。    在这里几个月,她好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由起先的要几天时间才抓得着一只猎物,到后来只要她想抓到,她就能抓到。     就是那大猫和狐狸,时不时来偷她辛劳找回来的食物。    啊,不对,偷的应该是那只大猫才对,狐狸倒是想偷,奈何脚短也不懂爬树,心有余而力不足,每次只能盯着树上的猎物直叫。    就连她清理出来的内脏,狐狸也抢不过大猫,每次都是被大猫抢了去。    找回来的猎物先在湖边处理好,清洗干净就挂到树上风干,造成风干肉再吃。回想起她第一次抓住兔子就直接上口,事后想想一阵害怕,没经过煮熟还没有任何处理的肉,就这么生吃,除了细菌亦很容易会有寄生虫的问题,所以她选择风干这个办法。     会这样做的原因,是因为她还没找着生火的方法,最传统钻木取火什么的,她当然知道,可她就是弄不出火来,所以唯有用风干这个方法处理肉之后再食,好歹也是处理了一下。     这样的好处是肉没有那么大的腥气了,若有点盐巴,可能就跟吃金华火腿一样味道了。  最大的缺点,就是这种风干的肉硬得很,把她给嚼得腮帮子都痛了。    一口肉吃进嘴里,可以嚼个半天才咽下肚。     因为有偷肉贼的存在,崔云云不会将所有肉放在同一个地方,她会将捉回来的猎物分成小块,分散挂在周围的树上。    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是能让肉风干的速度加快;二是就算是被偷了一块肉了,她好歹还有储藏,不至于饿着;三是方便携带,易于储藏,这肉在一整只风干后会变得很难撕开,同时里面有机会因为风干得不彻底而变坏。    至于水……崔云云不直接喝湖里的水。    她差不多每天都会到湖边净身,而且她处理抓回来的猎物,她也是直接用湖水清洗,这对于她来说,喝湖里的水,就跟喝没有煮过的洗澡水和没有煮过的血水一样。    这得多膈应人。    所以,水份她还是从树上的叶子获得。    嚼啊嚼,荤素搭配,何其健康!    崔云云也是好运,就这么被她挑,吃过的叶子都没有毒,还好好的在这。    不,她能一人在这荒岛中一直生存到现在,本身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她套上晾干了的衬衫,将下摆在腰上打了个结,她现在瘦了许多,衬衫变得不合身了,太松对于她活动起来不方便,所以索性打结,将这件衣服变成半截,露出晒成古铜色,练出腹肌的纤腰。    至于裙子,因为太长太紧又太不方便了,早就被她改成迷你短裙了,一双修长又健美的大腿露出来,以往她的腿可没这样好看,有点胖肉在松松的,而现在那些肉都不见了,全部变成紧实的肌肉。    不但是腿和腰,她全身的肌肤变得紧实许多,每天的剧烈运动,给她造就一副线条完美的身体。    她的脸亦小了点双下巴不见了,皮肤也晒黑许多,变成健康的古铜色,配合现在的衣着,整个人看来有种阳光朝气,健康又性感的味道,和以前的苍白没有精神气完全不同。而独自在荒岛里求生的日子,又让她浑身多了一种以前没有的坚毅气场,看来更吸引人,不过这魅力现在没人能欣赏到了。    就崔云云一个人,美给鬼看?    这儿可能鬼也没有。    美给那两只天天来崔云云这偷肉吃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