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4章 104.(1 / 2)真千金老公是满级大佬首页

其实很久以后阮素才明白过来季明崇在她身上孤掷一注勇气以及良苦用心。

他曾经是人们口中夸赞商界天才,无论是心机城府根本不输给别人,又怎么会那么巧让她碰到周云菲呢,又怎么会恰好让她听到那些过往。如果非要用黑白来形容话,季明崇一半是白,一半是黑,他也分外痛苦,他过去二十二年受到教育并不认可他自己行为,可他又不得不那样做,因为他在深渊里,在黑暗中,他怕别人会抢走她,所以他不得不将一切横穿在他们中间不确定因素通通都压制住。

事情不是周云菲想象那样,她不是逃不掉他给了她离开机会,这是他爱她证明。

原来周云菲是被他逼走,他是不会允许有人质疑他对她感情,更不会允许那人在她面前胡说八道。

原来当初那个骚扰过她男人是被他解决他一个小时前将那人揍得血流不止下一秒回到家后他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陪她去买小多肉。

还有很多很多事情无一不表示着真正他根本不是她所看到样子。

在订婚前他也许已经厌倦了这样伪装,又或许是真爱她,爱到了不愿意再隐瞒地步,所以他让她知道了他不是温和有礼,不是对人对事都友好积极好人。

季明崇坐在轮椅上,穿着深灰色休闲服,他模样淡定,脸上没有丝毫被拆穿后惊慌,只是在看向阮素时,那一瞬间悲凉,还是透露了他真实。

他依然害怕失去她,抓着轮椅把手手,骨节处正在泛白。

“你现在可以后悔。”他说,“我不会怪你。”

有人说,爱一个人,用尽一切手段心机也要留她在身边,这是自私爱人。

真正正确做法,应该是将自己毫无保留坦露给对方,由对方来做决定。

季明崇从前没爱过什么人,他也不知道该怎么爱人,他甚至在想,如果是没有出事前自己,那个他会怎么去爱阮素呢?犹豫了许久,迟疑了许久,他决定给她机会,给她选择机会。

阮素确是受到了冲击,她只是看着他,沉默了半晌说道:“我想回老家一趟,你知道,马上就是我妈生日了。”

季明崇喉咙干涩,眼睑低垂,看着自己废了双腿,低低地应了一声:“好。”

阮素离开了,离开前,或许要加上一个词,也许是暂时,也许是永远。

她走后,季明崇一夜未睡,半夜,毛豆也睡不着,他已经不是小孩子了,现在学校里老师同学都喊他大名,叫他毛豆人越来越少,他已经变成了大孩子,能看懂很多事情了,比如叔叔深爱素素,又比如如果素素真走了,叔叔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好了。

毛豆坐在了他旁边位置,客厅里灯没开,只有月光照射进来那一点点光芒。

其实毛豆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

“叔叔,你怪我吗?”毛豆突然问道。小小30340少年总以为是自己说那些话,让叔叔跟素素之间产生了隔阂与争吵。他不知道该不该后悔,可是那些话他不说话,他觉得对不起素素,说了话,又让叔叔变成这样了。

季明崇不知道呆坐了多久,身体都快僵住了,他侧过头看向毛豆,目光沉静,“你只是做了你觉得正确事。”

毛豆又问:“你不担心素素再也不回来了吗?”

不知道是不是他错觉,总觉得这话一问出口,叔叔眼神都冰冷了几分。

可是,如果这不是叔叔想听到话,那么,他为什么又让素素走了呢。

季明崇大概也意识到自己眼神不对,他收回视线,看向了之前陪她买回来那几个小多肉,目光柔和了许多,他低声道:“担心啊。”

担心到睡不着,担心怕以后会失去她,恨不得立马就买一张机票去她面前,将她带回来,让她永远也别离开他。

只是,有一天晚上醒来,他在想,他重新活了下来,他可以变得跟以前不一样,但还是想将为数不多真诚都给她,就这样简单,不是以退为进,不是阴谋阳谋,就只是,不想骗她而已。

毛豆见季明崇这样镇定,也以为他是很有把握,或者说即便素素离开,即便订婚礼不成,他也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也许这就是成年人世界。可是接下来三天,季明崇颠覆了所有人认知,他似乎还是一如既往工作,可他已经不是他了,他失去了所有生机,就像是离开了水鱼,离开了土壤植物,奄奄一息。

即便是跟着他一块长大盛远,也没想到季明崇有一天会变成这样。

这三天里,阮素没有联系任何人。季明崇也不让别人去找她,两人就这样僵持着。

第三天深夜,阮素回了家,她精神状态也不比季明崇好多少,她今天一天都在路上奔波。这三天里,她回了一趟老家,在妈妈墓前说了好多话,又去了季母老家,季母曾经跟她说过,很想念那里茶园,她去买了一罐茶叶,想供在季母墓前,又去了之前很想去一座海滨城市,这三天被她安排得很满很满。

她好像都没有时间去想念季明崇。

那三天里,季明崇几乎没怎么睡觉,阮素也一样。

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两点,阮素打开门时,季明崇还坐在沙发上,见她回来,他只是出神地凝望着她,过了不知道多久,他低声说:“累了吗?”

阮素在见他时,就想掉泪,“嗯,还饿了。”

季明崇想笑,但面无表情太长时间了,明明只有三天,可这三天里,他都忘记了该怎么笑,此时表情,难看得很。

阮素心想,这也就是她已经被他套牢了,要订婚了,不然他这表情,可是要给魅力值跟颜值拉分。

两人去了厨房,阮素下厨,季明崇打下手,做了两碗面条。

“这是宵夜还是早餐?”阮素笑。

面条里卧着荷包蛋,香味很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