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三章(2 / 2)非正式婚姻首页

凌晗:周烨呢?他也不能取代我?

黎欢毫不留情地回答:他要是来了,你就必须得让位了。

凌晗:他要肯来,我就把他绑在这个位子上。

黎欢:哈哈,那我先谢谢你了。

凌晗:对了,那个沈若梅,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个年级的?我在上海念书的时候,好像见过她。

这是凌晗推测的。她记得她去纪淮的学校时,刚上大学才一周多,而那个时候,沈若梅已经跟纪淮在一起了。沈若梅是南源人,纪淮是澄江人,他们俩应该是上了大学才认识的,不可能才这么几天就有感情了,应该大一的时候就在一起的。因此,她觉得,沈若梅应该跟纪淮是一届的,比她和黎欢高一级。

黎欢肯定了凌晗的推测:对,她大学是比我们高一级。听说她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谈了四年的男朋友,但她男朋友父母一直不同意他们在一起,毕业后两个人磕磕绊绊又耽搁了一年,分了手之后,她才来的法国。所以,她才成了我的同学。

原来是因为纪家不同意,沈若梅才跟纪淮分的手。想到这里,凌晗觉得有点讽刺。没想到自己因为意外怀了孕,就跟纪淮领了证。要是沈若梅当年也怀个孕,说不定也就不用分手了。

黎欢又给她发了一条微信:对了,年底我就回来了。

凌晗有些意外:你不是说,要赖着周烨不回来吗?怎么就回来了?

黎欢:就是他要回国,我又追到他回来了。

看到这里,凌晗觉得还真有点佩服黎欢的毅力,十三年了,从澄江追到广州,又从广州追到法国,现在,又要从法国追回国。平心而论,换了她,未必能有黎欢这么坚持。

凌晗:祝你成功。

黎欢:这次要再不成功,我也就死心了。凌晗,我再给我自己一年的时间,如果再追不到他,我就放弃了。

凌晗:你舍得?

黎欢:舍不得也要舍了。就像我很想吃一块糖,可是我一直都吃不到,也就只能放弃了。别人不给我,我总不可能抢来吃吧?

凌晗默了默,回道:无论你决定怎么样,我都支持你。

黎欢追了这么多年,如果周烨还没有接受她,确实也没有再坚持的必要了。

黎欢:你还记得我给周烨写的第一封信表白信吗?还是你帮我誊写的。

凌晗:记得。

当时黎欢的右手摔伤了,无法写字,于是由她口述,凌晗执笔写了一封表白信。现在想起这一幕,仿佛还在昨天一般,可是,已经过了七年了。七年的时间,改变了许多的事情,唯一没有改变的,是她和黎欢仍然爱而不得。

黎欢:我放弃周烨的时候,还是我来念,你执笔,写一封告别信给周烨。我们这样开始的,就这样结束。

看到黎欢这么说,凌晗心里有些发酸。良久,她回了一个字:好。

放下手机,她躺在床上,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了个严严实实,闷得发痛。为黎欢,也为自己。

这时,她听到有人在按密码开门的声音。她知道,这是胡姨来了,并不是纪淮。要是纪淮回来的话,他会用指纹开锁,不用输密码。

她起了床,扯着笑脸,在胡姨面前假装着无事发生。浑浑噩噩地,又过了一天。

跟上一次夜不归宿一样,晚饭前,纪淮又回来了。同样的,没有任何交代,只问了一下凌晗的身体,便又钻进了书房。

凌晗躺在沙发上,想到早上黎欢跟她说的那番话,总也吃不到那块糖,最后也只有舍弃了。她抚了抚自己的肚子,她觉得自己比黎欢还是要好一点,毕竟,她尝到过那块糖的味道。

不过,这块糖始终不会属于她的。也许是属于孙萱的,也会是沈若梅的,但都与她无关,她现在不过是暂时保管这块糖而已。最后,这块糖,还是要回到真正拥有它的人身边。

其实这样,还不如从没有吃到过。毕竟,得到过之后,再交给别人,总会心有不甘,总会贪恋那块糖美好的味道。

不过,她也只能自己在心里想想而已,面上,她什么也没有表露出来。毕竟在她与纪淮的关系中,她是弱势的打工者。她的工作,就是好好地保护孩子,让他平安降生,然后得到那套房子。就算最后被纪家扫地出门了,她还能有一个容身之处。

孩子在肚子里慢慢长大,凌晗也越来越显怀。终于,被梁萍看出了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