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章(1 / 1)只有两个人的城市首页

人们常说女人的心思变化无常,不是没有道理。    程和歌一晚上辗转反侧,想的都是要怎么留下来,是死皮赖脸的去跟许沛霖讨价还价,还是更死皮赖脸的直接住下?    甚至揉着逗逗的狗头自言自语:“要不然把你炖成汤送过去?他肯定也没有去兑换资产,说不定好久没吃到肉,一开心就把房子送我了。”    胡搅蛮缠爬上床,躺在程和歌身边的傻狗听不懂,还以为是什么好话,热情无比的去舔程和歌的脸。    结果第二天刚醒来,程和歌想都没想,就打包了行李,准备直截了当离开。  果然她还是想在许沛霖那里塑造一个良好的形象。    这下好了,大院子没了、连秋千也没了。    不过程和歌的心态还算乐观,她想起很多年以前曾经在微博上看过有人徒手搭秋千,不知道还找不找得到教程,大不了就自己做一个。    气候多变,昨天还是阴沉沉的雨天,今天却又艳阳高照,气温立刻飙升到三十五摄氏度,在榆安,这算得上是最高温的天气。    程和歌本来对换房子抱有很大的热情,但是经过两次选房失败,她干脆选都不选了,扛着大包小包推开附近一栋小型别墅的大门。  看到门内的景象,程和歌被钉在原地。  就是这儿了,程和歌想,这回打死我都要赖在这里。    壹号庄园被称为富人区不是说着玩的,小区里面别墅的色调统一,但是每一栋的设计都是不同的,最好的肯定是许沛霖家那栋,肉眼可见的富丽堂皇。    别墅里面的装修虽然各有风格,但是都可以用一个词形容——“暴发富风格”。    但是这栋别墅,外面看起来没有什么玄机,推开门一看,竟然是北欧风的极简装修风格,以白色为主色调,使用大量原木,减少了冷冰冰的感觉,平添一丝暖意。    基本上没用硬装隔断,整个空间给人宽敞、内外通透的感觉。  使用少量鲜艳的纯色家具作为点缀,窗帘和地毯都采用亚麻布料。    在此之前,程和歌对于房子的装修风格没有特别的偏好,在此之后,程和歌理想的房子终于有了具体形象。  看来榆安还是有人的审美观跟她合拍的。    程和歌把身上挂满的东西一扔,也不急着回去拿剩下的,欢呼一声带着逗逗跑进去。    毫不夸张的说,程和歌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这个主体只有两层的小别墅竟然还有阁楼,用上等的松木做出假梁,中间铺了一块厚厚的长毛地毯,没有沙发,地毯上面扔了几个色彩鲜艳的抱枕。    除此之外,只在墙边立了一排书架,上面放满了书,从文学到艺术再到小说和金融法律,种类十分丰富。  程和歌随便翻了两本,不像是作为装饰用的,她几乎是立刻对房屋的原主人产生了好感。    程和歌和逗逗先是扒着阁楼的窗子朝外张望,然后又在积满灰尘的地毯上滚了两圈。  一人一狗高声嚎叫来表达激动之情。    “逗逗,快,我们快回去把东西全都搬过来。”程和歌猛地爬起来,双手固定逗逗的狗头,认真对它说道。    说完也不管逗逗有没有听懂,一马当先的跑出去。  逗逗自然是没听懂的,但是这并不重要,它欢腾的跟着程和歌在烈日底下狂奔,不带任何停顿的回到许沛霖外祖父家。    前天刚刚接收到物资,还是需要多跑几趟才能把东西拿完,可是程和歌等不及了,剩下的东西丢丢捡捡并做两趟。  程和歌背上背了大包,左右手各挂一个,怀里还抱了一个装满洗漱用品的塑料桶,险些迈不动步。    逗逗要好些,程和歌在它背上捆了一个包袱,不算太重,它还自己挑了只程和歌的拖鞋叼在嘴上。  距离不算太远,但是程和歌身上的衣物已经被臭汗浸湿了,脑袋上更是糟糕。    程和歌没找到发圈,被汗水打湿的头发一缕一缕的贴在脸上,汇集在下巴尖上的汗水不断低落,她也空不出手去擦,自我安慰最近缺少运动,就当是减肥了。    好不容易挪动到别墅院门口,完全没有防备,和从里面走出的人打了个照面。  程和歌本来就是强撑着最后一口气,这下怎么也支持不住,塑料桶和手臂上的东西摔落在地。    她手臂酸软得厉害,连放下背包的动作都做不到,索性背着包手脚打探的坐下。  “怎么又是你啊?”她仰头看逆光中的那人,只觉得阳光实在刺眼,语气委屈得不得了。    也许是她的形象太过狼狈,许沛霖看起来竟然有些不知所措:“这是我家。”    程和歌抹抹阳光直射造成的生理性眼泪,撇撇嘴说道:“开什么玩笑,前天的房子就说是你家的,昨天的也是,今天的还是,你怎么不说这个小区都是你家的。”    本来是嘲讽的话语,但是因为程和歌说得有气无力,一点杀伤力也没有。    “前天那套是我父母的房子,这个小区是我家开发的,所以就多留了几套。”许沛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也没有变化,仿佛是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程和歌喘着粗气,好不容易把气息调匀了,她现在连在心里吐槽的力气都没有,再一次对钟毓所说的话深有体会,有钱人的世界,她不懂,    她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认命的准备再换一个地方,总算是明白了,她和这个地方八字不符,还是老老实实找个离这里最远的小区保平安。    她双手撑地,试了几次,竟然没成功的站起来。  而站在她面前的许沛霖也不准备离开。    程和歌破罐子破摔,也不在乎丢不丢脸,干脆就这么坐着休息,唯一担心在正午的阳光下暴晒,肯定要变黑,她还没去政府兑换家庭资产,全靠政府提高的物资生活,自然是买不起防晒霜的,榆安商场里面估计能找到,不过两年过去,应该都已经过了保质期。    许沛霖没走是因为他不明白程和歌为什么会哭,理性分析,自己是现场唯一可能的因素,可是他什么都没做,反复咀嚼说过的两句话,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他难得的对其他事物产生疑惑,脸上露出懵懂的表情,然后看到程和歌试图站起来,自然而然的伸手帮了她一把。  程和歌头脑一阵眩晕,不知道是因为突然站起来,还是因为握着肩膀将自己提起来的双手。    手的主人没有半分留念,程和歌刚刚站起来就规矩的松开了,捡起地上的大包小包,转身走进别墅。    一定是大脑缺氧无法思考,程和歌呆呆愣楞的背着大包跟在许沛霖身后,眼睁睁的看着许沛霖将她的东西放在客厅地上,转身准备离开。    这是什么意思?  程和歌自作多情的想:难道是他看着自己太可怜,要把这栋房子借给她住。    不可能吧,这可是许沛霖诶,自己不过是他的一个记不起来的初中同学,一定是想太多了。    程和歌突然有了力气,脱下背包甩在一旁,急匆匆的跑出去,差点撞到踢踢踏踏跑进来的逗逗。    慌慌张张的一脚踩空,幸好身体及时做出反应,才没在许沛霖面前摔了个大马趴。  许沛霖回头,以眼神询问。    虽然有些不可思议,程和歌就是觉得自己看懂了许沛霖眼神的意义,轻咳两声,状似礼貌实则厚颜无耻的问道:“那个,我可以借住在这里吗?”    “可以。”许沛霖说话一如既往的简洁,但是与刚开始的疏离感不同,能让人感觉到他并不是针对谁,只是生性不爱说话。    等到许沛霖走过拐角,程和歌才回神,美滋滋的跑回去找傻狗分享自己的好心情。  她也理不清楚自己在高兴什么,反正就是高兴,说不出话来,就抱着逗逗嗷嗷叫唤。    其实许沛霖有搬回自己房子的念头。    父母那里虽然住起来比较方便,但是装修风格实在是让人喜欢不起来,他那栋小别墅是自己设计找人装修的,里面好些家具,也大都是他自己精挑细选。    不过,也没有让他喜欢到非要把一个女生赶出去。    他是不爱出汗的体质,但这样的天气穿着长袖衬衫在阳光下走了一圈,还是晒出些汗意来,好在房子里的空调没关,打开门就拥抱了一室清凉。    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夏天的空调更能抚慰人心。    他懒散的坐在棕色真皮沙发上,手指随意的解开衬衫,脱在一旁,露出捆满绷带的小臂,搭在沙发扶手上。  绷带下面有隐约的血迹晕染开来。    初三那年,许沛霖手术中出了一点意外,导致大脑受到不可逆的损伤,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他的记忆力变得很脆弱,常常忘掉一些人和事。    初中的那段记忆是被遗落得最少的,但是他再三回忆,都找不到程和歌的身影,倒是经常想起一个胖胖的女生,明明一直都是副唯唯诺诺的模样,却敢在公交车上指出小偷,虽然害怕得浑身都在发抖。    会是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