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哈哈了一声,什么话都没有说。
婚礼。就这么结束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感觉到一股失落,后来我想了很久,才发现,结婚可能意味着我再也不是那个年轻的夏流了。这可能也是我失落的原因吧。
结婚的当晚,我总算是完成了我最终的梦想,跟小花、小桃、晨姐、莹莹姐四个女孩子共度了,可以说是一夜未眠。
不久后,道上纷纷传开了我已经结婚的消息,他们开始向我寄来了礼金,向我道贺,我也没有拒接,送来的礼金统统的收下了。
时光匆匆,很多年过去了,我爸妈依然没有回来,而我,也从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彻底变成了一个大叔。
寸头男和红衣男在我婚礼不久后便结婚了,他们大张旗鼓。把所有的人都请到了场。那天锣鼓齐鸣,整个安田市似乎都沉浸在这喜悦的气氛中。
红衣男婚礼结束的时候,我问道那个美女班主任:你喜欢红衣男吗?
那个美女班主任点了点头,跟我说,喜欢,以前我以为我应该借着男人往上爬,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
我笑了笑,继续问他道:“你为什么会喜欢红衣男?”
那个美女班主任眼神流动,缓缓地开口说道:“可能是因为刚认识他的时候。他身上的那股霸气吧。”
蹲坑男依然是自己一个人,他继续扩张着势力,很快,他就不再满足于北方了,他的手开始向世界迈出。
眨眼间。十年过去了,晨姐为我诞生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长的很像我,晨姐问我要给他起个什么名字,我说,这个孩子,随你姓吧。
晨姐有些吃惊的看着我,问我说:“为什么?”
我笑了笑,说道:“这辈子能有你,是我最大的幸福,不要问为什么了,这个孩子,随你姓。”
晨姐也没有再坚持,她缓缓开口说道:“我真害怕,这孩子会被你给带坏了。”
我想了想,对晨姐说道:“苦孩子,早当家,把他送到南方,让他自己发展吧。”
晨姐不舍。跟我墨迹了半天,最终我让阿彪带着孩子,去了南方。
三十多岁的我,时常在想一个问题,我究竟要活成一个怎样的自己。我站在镜子面前。看着这张早已不再年轻的脸,缓缓地低下了头。
“我想活着这样的自己。”最终,镜子里面的我,对着我自己说道。
我愕然,忽然明白了过来,我自己活的,就是最精彩的
眨眼间,几十年过去了,我彻底变成了一个老头,而我手底下的流桥商会。名副其实的成为了北方最大的势力,蹲坑男并没有把区区一个北方放在眼里,他移民去了其他的国家,势要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地下组织。
六十岁的我,每天坐在阳光底下,看着潮起潮落,和晨姐她们几个已经老了的“女孩子”一起晒晒太阳,遛遛狗,生活过的也倒是美满。
“流爷,又出来遛鸟了?”门口杂食店的小伙子笑嘻嘻的跟我说道。
我对他笑了笑。说道:“老了,不中用了,除了遛鸟,还有什么事情可干?”
“哟,流爷您可别这么说。您现在跺跺脚,整个安田市都得震三震吧?”
我笑了笑,没有再说话。
七十岁的我,坐在办公室,抽着几万块钱一支的香烟,思考我最后的人生
在我闭眼的一瞬间,我总算明白了,青春不会再来,而我,也没有浪费那最美的年华,我缓缓地扭过头,看着窗外早已秃了的梧桐树,咧开嘴笑了。
如果可以,我真的很想再来一遍,如果可以,我希望我会做的更好,如果可以,我希望我能做到任何人对我都满意。
可是,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再来一次。我已经不在年轻,我已经没有那么多的激情了,可是,这又如何,尽管这世界有很多对我不满的人,可至少,我也拥有过,我也被爱戴过,我也被拥护过,这就够了,不是吗?
青春,我不后悔,我不回头。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