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二百五十章:我金闪闪,愿称你为最强!(2 / 2)兼职漫画家首页

倒是红的诈尸给了读者粉丝们一份大惊喜!

......

s n这最终决战一出,网络上可是早早就喧嚣起来了,一个个在讨论着侍郎击败金闪闪的一幕。

金闪闪:不得不承认,现在是你更强!

不愧是英雄王金闪闪,这认输都说的那么霸气哈!

用最硬的语气,喊出最怂的话!

不至于不至于,倒是这一场战斗打的真是畅快淋漓,我表示很激动很兴奋......真是爽翻了啊。

我好了,你们随意!

别闹,倒是侍郎居然会补刀,这才是真正的传承啊,来自切嗣的传承。

哈哈,你说的好有道理哦,可惜最后还是差了一点点,没魔力了,好在红诈尸了,要不然还是得输。

那没办法,凛虽然是天才,但她最多的魔力也供不起呆毛王和侍郎一起放大啊。

在这里,圣杯有话要说:他么的,怎么又是你!砍上瘾了是吧!!

额哈哈哈哈,楼上你是想笑死我么,我受不了了......

侍郎表示,被抢人头很无奈......

哈哈,所以论装逼,还是得看红,侍郎还是太嫩了啊!

侍郎只是对金闪闪宝具,哈哈。

那呆毛王就是对圣杯宝具咯?

有道理,那么问题来了,有发胶的红帅还是没发胶的红帅?

都帅都帅,我最喜欢红了,也最喜欢凛和红!

我也喜欢红,喜欢凛,喜欢呆毛王,喜欢侍郎,甚至喜欢所以的英灵,但可惜的是完结了啊。

完结就撒花呗,感谢水鱼,又让我愉悦了这么久!

对啊对啊,水鱼漫画不但质量高,关键还管饱,每一话的页数可是都差不多三十页,真是良心杠杠的。

是的呢,时间过得真快啊,我可是看着水鱼长大的呢!

??虽然你说的是实话,但我怎么感觉这话还是怪怪的。

哪有什么怪啊,这就是事实啊。从水鱼高中画第一篇漫画勿忘蛛起,我就是他的粉丝了,眨眼睛这都过了六年,水鱼就要大学毕业了,可不是看着他长大么。

嗯嗯,我也是一样。

哈哈,再过几年的年轻人就会说,我是看着他的漫画长大的,这就不奇怪了是吧。

是的呢,好想知道水鱼下一篇漫画是什么?

我倒是无所谓的说,反正水鱼出品绝对是正品,看就完了。相反,我更在意的是他的新作要在什么时候刊登连载,这要是休息的太久我可是要崩溃的说。

同感同感,要不我们叫水鱼画一篇超长的漫画吧,画上个十年二十年的,这就不用担心漫画完结而没有的看了。

哦豁,你说的好有道理,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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