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收养姚英和姚华过了半月有余,麻辣烫的生意稳定,收入也不错,日子过得也越发舒坦了。
可苏甜心中有个念头一直放不下,虽然觉得这想法是好事,但是毕竟这件事一个人无法完成,得需要大家的帮忙。
这段时间已经把所有能教的都教给了林叔,现在掌厨的是他,两个娃也同意留下端茶倒水,苏甜则是当起了甩手掌柜,好事一桩,有了更多时间来陪伴阿郧。
今天带着阿郧上街走走看看这个城的街头巷尾,以往出门采购的都是跟店里有关的,因此很少会注意其他的一切,这一转悠才发现,这个地方原来是有名字的,“庾城”的确,城如其名,这个地方山清水秀,依山而筑,面积不大,看起来像个小县城,远离了繁华都市,少了一丝喧闹多了一丝宁静祥和。可能是因为环境影响,这儿也成为了很多难民选择落户安家之地。
这么一想来,当初林叔估计也是因为这个,才选择在这个地方落脚,一来手脚健全可以自己种菜种地养活自己,二来可以打工挣钱也能勉强养家糊口的,只要勤劳肯干不至于会被饿死。
可她一天逛下来,看到的那些难民或流浪者几乎大多都是断手或者断脚的,有的是哑巴,有的是瞎子,若是在二十一世纪还好,可在这个缺乏科学技术和高超医术的年代,这些人只能靠一些好心人的资助勉强维持生活,大多都是乞讨,可别人的钱财和食物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日子久了,也没人在乎他们的死活了。
苏甜心里挺不是滋味,她小时候家里就很穷的,跟奶奶在乡下过着清贫的日子,一年四季都是在不停的干活干活,才能得以生存。
“姐姐,你在想什么?”阿郧见她想事情想得入神,连他肚子饿得发出咕咕叫也没有听见。
苏甜被他拉回了神,才发现已经接近午饭时间了,小家伙现在长高了也长胖了些,苏甜快抱不动了。
苏甜拉着他胖嘟嘟的小手,道:“我们回家吃饭吧。”
阿郧点点头,心想,就算不饿他也觉得走路要累死了。
下午的时候,苏甜在房间拟定了一份简单的计划书,据她今日统计,庾城的乞丐大约有六七十人,这样一来,如果一人分到3个馒头,一碗白粥,再弄点咸菜肉末,应当就能跑餐一顿了。
照这个数据来算,目前最要紧的是需要再另外购买几十斤面粉,以八十份为准,那还得停业两三天来准备这些,也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同意。
忙碌了一天,晚饭聚在一起的时候,八个人围着一个桌子满满当当,苏甜才发现不知不觉这里已经变成一个大家庭了。
苏甜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她的想法,等待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张婆想了一会儿,觉得合情合理,但是这势必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的,还是问出了心底的疑惑:“苏小姐,这么一来,可能需要停业两三天,这个没有关系吗?”
苏甜点点头说:“嗯,这些我都有考虑过的,如果你们都同意的话,明天开始停业三天,另外还需要去买做馒头的面粉,预计要买三十斤面粉,还有几十斤的瘦肉,咸菜肉沫我来做,林叔,天赐,你们需要帮忙熬粥,姚英和姚华你们两个帮忙打下手,还有问题吗?”
众人被她安排的明明白白,她是这店里的老板娘,自然是她说了算的,不过苏甜从来不把大家当外人,一直以家人对待,所以大家对她的安排毫无异议。
自己过的也不是很如意,但就是看不下去人间疾苦,刘天赐觉得苏甜是这样的人,以前在林中小屋,漏雨的屋顶,破旧的家具,他清楚的记得刚到那里的时候那个小屋子的情景,都是他跟林叔后来一点一点的修,一点一点的补,才有了点家该有的样子。
她挖地种菜,上山砍柴,从不喊苦不抱怨,明明是一小弱女子,却总是能支撑起这个家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