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机构
诸夏联盟设有七个主要机构:天下诸国大会、安天大会、人权宗老会、经济社会宗老会、托管宗老会、华宗法院和御龙台。
此外还设有许多专门的委员会和同这些委员会有关的机构。
诸夏联盟常务大会由全体诸夏联盟成员国组成,每年举行一届常会。
新一届常会每年九月开幕,通常持续到十二月中下旬。
大会可在会议期间决定暂时休会,并可在以后复会,但必须在下届常会开幕前闭幕。
根据《诸夏盟约规定,大会有权讨论《盟约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向诸夏联盟成员国和安天大会提出建议。
3、天下诸国大会
由全体诸夏联盟成员国组成。
它是诸夏联盟的审议机构,对于“重要问题”的决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数量通过;对于“一般问题”的决议,半数以上通过即可。
大会通过的决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足以对诸夏联盟成员国产生广泛的政治影响。
4、安天大会
大会由宗主国大明及两个常任宗老国和六个常任副宗老国组成。
《诸夏盟约规定,安天大会在维护国际和平及安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
经安天大会通过的决议,对诸夏联盟成员国具有约束力。
安天大会是诸夏联盟中唯一有权对国际和平与安全采取行动的机构,它有权对国际争端进行调查和调停,可以采取武器禁运、经济制裁等强制性措施,还可以派遣诸夏联盟维和部队,以协助缓和某一地区的紧张局势。
诸夏联盟安天大会作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已经成为公认的多边安全体系最具权威性和合法性的机构。
5、御龙台
御龙台是诸夏联盟各机构的行政秘书事务机构。
御龙令是诸夏联盟的行政首长,担任重大的国际政治责任。
御龙令的副手为御龙左丞、御龙右丞,两丞在国际事务中以诸夏联盟代表的资格出现,代表诸夏联盟与诸夏联盟成员国及其他国际组织进行联系,可以代表诸夏联盟到出现国际冲突和争端的地区进行了解和调解。
御龙台由御龙令和相关公务人员组成,其职责是为诸夏联盟及其所属机构服务,并负责执行这些机构所制定的方案和政策。
六、宗旨
诸夏联盟的宗旨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制止侵略行为,促进国际合作,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
进行国际合作,以解决国际间经济、社会、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并且促进对于全体人类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七、原则
诸夏联盟成员国主权平等。
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不应危及和平、安全和正义。
在国际关系中不得对其他国家进行威胁或使用武力。
不干涉任何国家的内政。
八、任务
1、裁军与军控
《诸夏盟约明确规定,裁军与维持和平是诸夏联盟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
但是在《盟约签署后仅几个星期,大规模杀伤性热武器就被开发出来,从而改变了旧有的裁军与军控概念。
裁军会议是国际社会为多边谈判军控与裁军协定的唯一论坛,裁军会议目前有上百个成员国,包括军事强国。
虽然裁军会议并不是诸夏联盟的正式机构,御龙令向裁军会议派出私人代表,这名代表是裁军会议的御龙令。
诸夏联盟大会通过的决议往往要求裁军会议讨论特定的裁军议题,而裁军会议每年也向诸夏联盟大会汇报工作情况。
2、人权
创立诸夏联盟的另一个目的就是维护人权。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所发生的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与种族灭绝令国际社会认识到,新的国际组织必须防止在未来发生类似的事件。
《诸夏盟约要求其成员国尊重人权,并应为维护人权采取联合或单独行动。
《大九洲人权宣言被诸夏联盟大会确认为是世界各国应该遵守的人权标准。
诸夏联盟大会也经常就人权问题进行讨论,大会下属的人权宗老会是诸夏联盟内的人权机构,主要就人权问题进行调查并提供协助。
九、经费情况
诸夏联盟机构通过两种方式取得经费:成员国的会费与捐款。
诸夏联盟及其机构两年一度的财政预算来自各成员国的会费。
诸夏联盟大会审查诸夏联盟的经费,并确定各国应付的会费款额。
各国的会费主要是依照各国的经济实力以及其他一些因素来决定的。
会费由经常性预算、维和费用和国际法院费用三部分组成。
诸夏联盟大会确立的原则是,诸夏联盟不应该在经费上过度倚赖任何国家。
为此每财政年度诸夏联盟的会费设有“封顶”价格,规定各成员国所付会费的最高价。
诸夏协议的部分规定,单个诸夏联盟成员国的会费占经常性财政预算最高额度从原先的四分之一降低到五分之一,目前这是大明承担的经费额度,而其他所有成员国的会费则更低,下限为万分之一。
会费分摊每三年调整一次。
维和费用分摊情况有些类似,但是各常任宗老国比例更高。
诸夏联盟的特别项目不在常规经费预算之内,这些项目是通过成员国的捐款来运作的。
捐款的很大部分是为所需要国家提供农产品,但主要还是资金的支援。
十、诸夏联盟成员国
凡要求加入诸夏联盟的国家,必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声明接受盟约所载义务,由安天大会推荐,经诸夏联盟三分之二以上数量的诸夏联盟成员国通过,即被接纳为诸夏联盟成员国。
当然,有资格提交申请书的国家,必须是以华夏文化为主导的国家,即其国七成以上的国民必须奉行夏礼夏仪祭祀炎黄蚩尤等诸夏人文祖先。
安天大会对诸夏联盟某一成员国采取防止行动或强制行动时,诸夏联盟大会可根据安天大会的建议中止该国行使诸夏联盟成员国的权利和特权。
安天大会可以恢复这些权利和特权的行使。
对一再违背宪章原则的诸夏联盟成员国,大会可根据安天大会的建议将其开除出诸夏联盟。
诸夏联盟成员国在诸夏联盟所在地设有常驻代表团,观察员在诸夏联盟设有常驻观察员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