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二人昨夜极有可能在童家酒馆饮酒,而后被害。
“捕头,这边有脚印!”
一个衙役发现了什么,高声喊道。
燕赤霞过去一看,果然,在街道的拐角处,看见地面上留下一片杂乱的血脚印。
脚印短小,一看就是小孩子的脚。
“现场有脚印,约三寸长。”
“脚印的主人不超过十岁。”
“推测是妖童!”
这些脚印,以及尸体的状况并不陌生,燕赤霞见过很多次了。
近来,县城内的受害者都是这般。
无疑是妖童害人。
查验结束,燕赤霞用随身带的手绢擦了擦手,道:“把尸体收拾起来,送去衙门,通知城外的兵马司来认尸。”
兵马司不在县城,而在城外的练武场。
这两个家伙,应该是来县城喝酒的,没想到回归途中遇上了妖童,一命呜呼。
“是,大人!”
衙役们强忍着恶心,收拾两具血淋淋的残尸。
先弄来一块又长又宽的木板,而后用铲子将尸块铲起,小心翼翼放在木板上。
弄完后用白布一盖,才算了事。
恶心当然恶心。
可他们干的就这差事,吃的就这口饭,再恶心也得干。
“童老板可在?”
燕赤霞喊道。
“在!燕捕头,我在!”
童天祥早就来了,毕竟是在自家门口发生命案,他比谁来得都早。
一旁,童小怜也跟了过来,眼睛直勾勾盯着残缺的尸体,脸色微白,口中干呕不停。
她才十六岁,头一次见这般场面。
没晕过去,已经算胆子大了。
燕赤霞看了眼童天祥,嘴唇一撇,“童老板,你脸上这是……”
原来,童天祥的右脸肿起了一个大包。
像是嘴巴里含着一块馒头。
肌肤青紫,全是淤血。
“是他们打的!”
童小怜指着木板上的尸体,咬牙切齿道。
“这两个混蛋常来我家喝酒,喝完不给钱,非要赊账,几月来已经赊了五两银子。”
“昨天,他们喝完酒又要赊账,我爹不肯,被他们狠狠打了一巴掌!”
童小怜越说越气,脸庞通红。
“要不是爹拦我,我非和他们拼命不可!”
“哼,幸亏妖怪长了眼,偏偏害死这两个混蛋!活该!”
这话骂出来,人群中一阵叫好。
都说骂得好,说这二人活该。
听这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妖怪做了什么大善事。
“丫头,闭嘴!”
童天祥生怕童小怜惹出祸端,急忙让她闭口,自己又将事情讲了一遍。
和童小怜说的大差不差,只是用词没那么激烈。
昨日,二人来童家酒馆喝酒,一直喝到子时,酩酊大醉,离去时不肯付账,还要抱走一坛女儿红。
小老百姓哪有法子,要钱还被打了一巴掌,只好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后来的事很明了,二人离开童家酒馆后,刚走到街口就遇上了妖童,被妖童所害,惨死当场。
燕赤霞又盘问几句,一一记在案卷中。
而后带着手下,抬着尸体离去,并未将童天祥带回衙门审问。
他瞧得出来,这事和童家父女并无关系。
只是受害者恰好在童家酒馆喝酒而已。
发生的那点矛盾,还不至于杀人报复。
再说,就算要杀人,童家父女也没本事杀掉两个武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