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珵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的男人。
鲜红的血液以他为中心朝着四周流淌开去。
在地面上缓缓盛开出一朵绯色的花。
裹挟着浓重血腥气的黑夜,冒着一股令人心底发凉的冷气。
……
傲慢,戒之在骄,负重罚之。
嫉妒,戒之在妒,缝眼罚之。
愤怒,戒之在怒,黑烟罚之。
懒惰,戒之在惰,奔跑罚之。
贪婪,戒之在贪,伏卧罚之。
暴食,戒之在馐,饥饿罚之。
**,戒之在色,火焰罚之。
——但丁《神曲·炼狱篇》
约翰·多伊所执行的“惩罚”,缺乏仪式,没有灵魂,所以根本就不被主神算在七宗罪的定义中。
约翰·多伊只是借着上帝的名义,引导犯罪。
他违背了七宗罪惩罚的动机,而是在制造七宗罪,他享受着折磨他人,玩弄人性的过程。
约翰·多伊的行为更多的是利用七宗罪试图让自己成为被世人追捧的对象。
下一个耶稣。
他不虔诚,违背了殉道的后果。
就是……
他被真正的布道者杀死了。
赋予傲慢的名义。
傲慢的认为自己的手法天衣无缝,能轻易将所有人玩弄在指骨之间。
或者说……
其实不是被赋予……
他本就是布道者眼中的傲慢,要的就是他的不虔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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