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福不觉黯然神伤:“是啊,转眼五百年,十五世轮回,当年的智慧自然一点点消磨。”
“好在我不忘初心,还记得五百年前和灵族的约定。”
仰首看着洞顶布满瘦骨嶙峋的钟乳石,眼角不觉有泪溢出。
“你看看,这些钟乳石都经不起千年的损耗,一点一点消瘦,何况我只是一介凡夫。”
“也不知经过五百年的磨难,灵族是否真的能够复活?”
老白不给元福伤春悲秋的机会,突然说:“哎哎哎你就别再煽情了!”
“既然你不忘初心,牢记当年的约定,那么我委托你打探的消息可有眉目?”
元福稳住情绪,淡淡地说:“不急,你先把我的问题解释清楚,再谈你的问题。”
“你说百年年前这个枯灵洞就开封了?还说你找过我?我怎么没有印象?”
老白呵呵一笑,道:“韩国师真是贵人多忘事啊!十六年前我们可曾在这里打过照面的,那个月黑风高之夜,你跟着元丰骏一起追杀一个猎户……”
……
时光回到十六年前。
原本朱门豪宅的元府,最近几天阴霾笼罩,一片黯然。
元府的千金小姐,十八岁的元晨雪被困在柴房里,两个丫鬟轮番看守着。
“看好这个孽瘴,等抓到南山月那厮,明天一起浸猪笼”。
一向以稳重著称的元丰骏元老爷,此刻气急败坏,一掌就击断了八仙桌的一角,元府下顿时抖了三抖。
元丰骏说的当然是气话,他怎么舍得把自己的宝贝女儿浸猪笼呢?
知州公子赵炜封还等着她成亲呢。
但是,元丰骏的掌明珠,居然和城外的猎户南山月好了。
这还了得,丢了元府和知州大人的脸面都是小事,滑天下之大稽才是大事!
一个身份不明的外来户、身无分文、只有两间破草房、靠着一把破弓讨生活的穷光蛋。
居然成了在黔州城里赫赫有名的元丰骏元老爷的乘龙快婿,岂不让人笑掉大牙?
元老爷以后还要不要在黔州城混了?
虽然生意也做到京城,但是这个消息也会传到京城去。
“唉!不就是因为一张虎皮吗?”
元丰骏追悔莫及。
假如不是为了某的商会这个职位,他也不会低三下四地用一张完整的虎皮去孝敬知州大人。
南山月怎么有机会泡元府的千金小姐元晨雪?
想起这些,元丰骏恨得牙痒痒。
假如元晨雪嫁给了赵炜封,官商联姻,黔州有一半就是他元丰骏的了。
这样一来,有生之年筹集百万两黄金应是没有问题的。
甚至元丰骏还想把京城的生意做大做强,那样的话更能挣快钱。
赵公子已经门几次,很清楚地表达了迎娶元晨雪的意思,只要知州大人一松口,他元丰骏立马就准备十万白银做嫁妆。
嗜财如命的元丰骏,大事小事还是分得清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的道理,他在五百年前就明白的。
可惜,落难的凤凰不如鸡,元丰骏打死也没有想到,当初能呼风唤雨天入地的自己,居然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跟当今天子俯首称臣也就罢了,居然还搭自己的女儿去巴结一个小小的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