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老巷。
虽然一路上话也不多,即使两人越走越慢,最后还是走到了李倾云家。
“天都黑了,快进去吧,等下你爸妈该等着急了。”
“不用送我了,等下你送我出巷子,我又不放心你,又会忍不住送你进来,然后你再送我,天就亮了。”
来回进出这个巷子三遍之后。秦石终于不得不提出不要“相送”的请求,李倾云终于恋恋不舍地肯打开楼下大门返回家中。
忘了热恋的小女生特别粘人这一茬。
在这条不到一百米的巷子花的时间,竟然比从学校到城东花的时间还多。
秦石看了看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好饿,从这边走路回家,至少也要四十多分钟,到家应该八九点了,不知道老妈睡了没。去公园和广场的话只能放到明天了。”
如今小县城街道马路上,基本都安装了路灯,虽然间隔比较远,灯光比较昏暗,但倒不会有摸黑回家的情况。
但是小县城人少,因为走的路又比较偏僻,人就更少了,放眼望去基本就没啥人。
换做以前的秦石,一个人走夜路可能会害怕,可是现在秦石也不再是以前的秦石了,不光不怕,反而有种置身黑暗中的宁静感。
在这种环境下,秦石感觉自己的大脑可以转的飞快。
“有一点很奇怪,如果我只是以前的高中生秦石,年少慕艾,迷恋李倾云无可厚非。可是融合了两个人的记忆,我怎么还是会陷入那种懵懂昏聩的恋爱氛围当中。”
仔细想想,单从外貌上来说,李倾云相貌并不出众,虽然及腰长发是一个加分点,但是身材过于贫瘠,甚至有些柔弱。
拥有成年人记忆的秦石,今天遇到的林香,那种该大的地方大,该小的地方小,身材曲线优美的,反而才更符合他的审美。
可是,和李倾云一起牵手回家的时候,总感觉到大脑一片朦胧,像是失去思考能力,忘记了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一样。
作为一个偏理性的人,秦石觉得自己不应该会是那种恋爱脑。
离家越来越近,秦石感觉自己脑子也越来越清晰。
“假设,或许就像是我的天命一样,李倾云的天命也带有一种特殊的能力,这种能力可能影响到,身为他男友的我,对她会产生一种迷恋的感觉。
那么问题就来了。
到底是因为李倾云的能力影响到我,然后我们才会成为男女朋友,还是我们在一起之后,她的能力才出现,然后才对我产生影响。
那么,她自己呢,是不是她自己也会受到自己能力影响?”
趁着自己头脑清醒,秦石不免又产生了一个疑问。
“那么,我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呢?”
喜欢!
尽管李倾云头上盯着个男友死于我手这种可能带有生命威胁性质的奇怪天命,但是秦石还是毫不犹豫地自己回答了自己。
讨厌一个人可能有诸多原因,因为性格,因为行为,甚至因为长相。
但是喜欢却是不需要原因的。
没有其他理由,喜欢就是喜欢。
明白自己的心思,秦石对自己点点头。
虽然觉得有些怪异,但是只要自己喜欢不就行了。
至于天命所带来的能力,反正时间还很长,以后可以慢慢研究,毕竟他只是个普通的高二学生而已。
想通了这点,秦石感觉浑身轻松。一抬头,发现已经回到自己的路口了。
这里是江城城北的边缘,,而且质量也不太好,灯光十分昏暗,路灯间隔特别远,基本两个路灯之间间隔有三四十米。
水泥路的尽头又是一条阴森的小路,通往城北的荒山,山上则是大部分城里人的最终归宿。
咳咳,其实就是墓地。
这条路不光灯光昏暗,路的两旁还种有一些果树。
白天还好,一到了晚上,晚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同样是恐怖至极。
所以这条路上到了晚上,大家要么坐车要么打着手电,但也极少有人走动。
当然,其实觉得阴森恐怖也只是心里作用。
秦石这样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