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章 成立专案组(2 / 2)D城警事之无名凶手首页

小庄对于自己有可能冤枉了一个好人这件事,始终如鲠在喉,他没日没夜反复对比三个人出现的监控视频,终于有了新的发现

三个案件的凶手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走在街上铺着一块一块石板的地方,左脚右脚习惯性的踩到相邻的石板砖,步伐比平时要大。属于某种强迫症。三个人都是这样。前两个案件因为时间久远,已经无法调取嫌疑人居住场所附近的监控信息,只能借助于还没被覆盖的交通监控。

专案组通过搜集各方面资料,持续审讯第三案件的凶手,基本确认,他不是真正的凶手。第三名嫌疑人,从警官们长时间的审讯中逐渐明白过来,他保留着犯罪细节的清晰记忆,但是在犯罪行为发生前后,作案场所摸点,确定作案时间,钱款或者财物的去向始终无法准确回忆,只有在罪案发生过后,他能模糊的记得自己如何挥霍了钱财,然后就是回家睡觉,被警方逮捕。

专案组复盘了第三案件的犯罪过程。发生前一小时,嫌疑人回家,然后真凶在屋内藏着,然后通过手段催眠了嫌疑人,穿上与嫌疑人回家时一样的衣服出门犯罪,犯罪后又回家,并没有携带包、或者其他明显的财物。只是空手回来,然后又换了其他衣服,将整个犯罪过程通过某种未知手段变成嫌疑人的记忆。最后真凶离开了这里,嫌疑人被警方逮捕。

专案组形成初步结论,真正的犯罪分子最少三个人,他们提前物色好了与他们长相身高差不多的“嫌疑人”,然后摸点确认要抢劫的对象,最后通过某种手段,催眠“嫌疑人”,保证在犯罪发生时,他没有不在场证据,或者在家睡觉,然后犯罪后,处理好财物,来到他家,形成一系列误导警方的证据链。

老的疑点暂时说得通,新的疑点又来了。现在的催眠技术,是否能达到让人保持昏睡,产生新的记忆的效果,对犯罪细节的记忆居然如此细致。乃至警方发现的所有线索,基本都符合。现在有这样的催眠技术吗?还有一点,如果真的凶犯金蝉脱壳,那么真正的凶手如何做到从警方视野里消失的?小区监控显示真正的凶手出了小区门,出了门口以后不久进入了一家集贸市场,然后凶犯就从警方视野里消失了。从监控中再也找不到凶手的痕迹。

专案组就此案多次召开会议,并邀请了心理学,生物学,刑侦学相关专家教授前来指导,相关专家了解案情以后,给出了初步意见:1、目前世界上公开资料里面没有催眠术能达到这种效果,但不否认目前可能存在未知的无法检测出的药物,通过药物加催眠,能制造出这种效果2、第三起案件的受害人指甲中的生物样本,肯定是凶手留下的,3、凶手至少有三个人,如果是一个或者两个人,在改变身高的情况下,走路姿势与正常人相比会有不同。4、鉴于真正的凶犯可能有严密的组织机构,和高端的技术,建议此案案情建立严格保密制度,对外宣称第三起案件凶手已经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