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03章 宿命在轮回(2 / 2)美利坚大法官首页

军方代表团的本来作用是什么?

军方认为是一记挥舞出去的重拳,这一拳布鲁克林这个躲在背后搞事的跳梁小丑绝对接不住,这一拳能揍得他满脸开花。

可布鲁克林接住了。

布鲁克林不仅接住了,他还看向了拳头伸来的方向。

这个军方代表团在布鲁克林看来,不是什么拳头,只是个缓冲地带,为和谈留有余地的缓冲地带。

现在缓冲完了,他将它当做踏板,踩着它,眺望拳头后面的方向。

他要用这个军方代表团逼军方,逼麦克莱德·肯尼迪尽快表态,妥协。

事到如今,局势已经彻底变得面目全非。

本来布鲁克林强压迈克尔·格雷迪背叛,已经做好被军方疯狂报复的准备,结果军方的报复没来,总统先生先是在纽约遥遥冲千里之外的华府投下一颗炸弹,雷又趁乱行凶,先狠狠地捅了军方一刀,转身又把刀子丢在总统先生脚下,把血抹在国会手上。

这一手借刀杀人玩儿的属实高明。

即便所有人都知道这是有人栽赃嫁祸,从中作梗,迫于外界压力也不得不按照剧本继续演下去。

到此为止,军方跟国会已经被雷搅和得对上了。

军方没有太多精力,更腾不出手来找布鲁克林的麻烦。不是不能找麻烦,而是得不偿失。现在军方有更紧要的事情要办——应付国会。

布鲁克林这边反而成了鸡肋。

布鲁克林当然重要,他是约翰·曼宁的完美替代品,他可以帮军方省下很多事。

但那是以后。

眼前这一关都过不了,还谈什么以后?

如果无法应付好国会,军方就得做好大出血的准备。搞不好筹划这么久,搞出这么多动作,最后反倒成为给国会做嫁衣了。

军方代表团是军方留在纽约唯一的延伸,布鲁克林动它,就是要军方尽快妥协,趁着这个时机将事情定死。

至于雷,布鲁克林希望他在华府搅风搅雨时就已经做好了准备。

眼下这点儿风浪跟他未来要面对的滔天巨浪相比,简直是毛毛雨。

如果眼下这种局势都应对不了,正好能劝雷放弃。

如果雷应付得当,布鲁克林也没有理由再阻止他。

布鲁克林算盘打的很好,动军方代表团,逼军方表态,清理纽约,稳固地位,考验雷,化险为夷,度过军方企图遥控自己的难关,可谓是一举数得。

远在波士顿的伯克仿佛都听到了来自纽约布鲁克林区E.D.N.Y首席法官办公室的算盘声。

“如果麦克莱德·肯尼迪还是不肯让步呢?”

伯克·福斯曼问道。

布鲁克林把一切都设计的很好,在他的逼迫下,军方选择退让,皆大欢喜,几乎所有战略目标都能达成。

可军方也有权选择不退让。

军方也可以选择在跟国会正面硬刚之前,先集中全力,迅速解决布鲁克林。

选择权在军方手里,不在布鲁克林手里。

布鲁克林并未完全堵死军方其他的选择。

“还记得威廉·巴尔对总统先生跟帕特里克·内斯特的调查吗?”

布鲁克林问道。

伯克·福斯曼沉默以对。

他当然记得,他受伤的是肚子,又不是脑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威廉·巴尔跟布鲁克林一直隔空眉来眼去,两个只在帕特里克·内斯特办公室匆匆见过一面的人,两个连话都说过一句的人,一直在眉来眼去。

正是因为这个眉来眼去,布鲁克林萌生了在华府开辟第二战场的想法。

原本以为事情即将结束,第二战场的布置用不上了,原来是用在这儿的!

伯克·福斯曼恍然大悟。

“如果军方准备集中全力解决我,那就比比看是我先被解决,还是他们被我拖住,国会先在对抗中占据优势。”布鲁克林自信的说道

“我想国会老爷们应该不会放过这种送到手里的机会的。”

如果总统被指控犯罪了,怎么办?

由谁发起指控?由谁展开调查?

宪法赋予总统先生完全的行政权,所有官员都在总统先生的管理之下,从司法公正的角度考虑,任何一名检察官都是利益相关者,根本无法对总统展开调查,发起指控。

那难道总统犯罪,就没有办法了?大家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等总统任期结束再算账?

如果过了诉讼有效期怎么办?就白白让总统犯罪?

联邦的司法程序的确很健全,他们早就想到了这一点,并推出了特别检察官制度。

《政府道德法》规定,特别检察官可以由曾担任政府官职的人担任,但本人在担任特别检察官期间不得担任政府官职。

国会推出特别检察官制度,也是一种限制总统权力的手段。

最早进入公众视野的特别检察官可以追溯到某松总统的某门事件期间。

阿奇博尔德·考克斯被委任调查某门事件,他坚持要求总统交出案件调查关键证据,总统拒绝并下令司法部部长解除考克斯职务,司法部部长拒绝并辞职。总统随后要求副部长这么做,副部长同样拒绝并辞职。最后,总统任命司法部三号人物代理司法部负责人,代理司法部长解雇考克斯后也辞职。

尽管某门事件在经过一系列反复后最终被公之于众,但其过程之艰辛令国会意识到总统的权力必须加以限制,否则类似的事情将层出不穷。

于是国会在1978年的《政府道德法》中专门规定了特别检察官制度,以防止总统随意罢免调查自己及相关高官的特别检察官。

自此,总统在任职期间再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受到极大的限制……个屁!

国会通过宪法赋予其的立法权正当立法,趁着某松的某门事件影响甚大,将特别检察官制度专门写入《政府道德法》,给总统带上镣铐。

然而总统可不是什么逆来顺受的生物,不论哪一任总统,都不可能乖乖束手就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