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6章 孙三四上门(2 / 2)我不想上梁山首页

崔念四看了他的表现,莫名竟有了些醋意,一具娇躯直缠到他身上,在他耳边吐气如兰道:“官人对孙大家倒是害怕得紧!”

孙三四和王伦的关系,她作为圈内人也有耳闻。此前只说其好命----名气比自己大、家产比自己多、连傍上山水郎都带有传奇性质。

不想竟被自己拔得头筹,果然是造化弄人不浅。

她们一般的苦命,又一般的在人前风光。

但是不管怎么说,先入门者为大----她已经知道王伦的正妻另有其人,正是昨晚那个名叫扈成的妹子。不敢和大房叫板,却不怕她孙三四。

王伦只能苦笑。

“小可和孙小娘子相识于微末之时,承蒙其青眼相看,小可原本答应帮其投门子脱籍的,却阴差阳错先把人情用在你身上。她知道了,不提有多伤心吧?小可如何不有愧!”

对此事,崔念四也略有不安。昨晚之事,对她来说是意外之喜,对孙三四却不是双重打击?

要知道人情是会用完的,滕府尹可能看在王伦的面上做过一次好事,救她于水火,却不见得能再做第二次----须知能上得台面的官妓虽多,像孙三四这样名动京师的却没几个。京城王公皇族达官显贵很多,滕府尹若是一再放人,不怕被另人说闲话?

这事对他又有什么好处了!

另外从此时代纳妾的风俗说,王伦已经纳有九娘和她两个妾室了。按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的规则,王伦一介秀才身份已经超纲。虽说此时为承平之时,无人计较妾的数量,但打官司时会计较。

即使外人不计较,在内,她比孙三四先进来,理论上后者要喊其姐姐。自己在名声上没能压过孙三四,不想却能在先来后到上占到大便宜。

不要以为只是名次上的变动,其实这其中的变故还是极有可能发生的。

前面说了,多纳妾只能在“承平之时”。宋朝社会舆论,并不提倡男子大量纳妾,主要是为了避免太多下层百姓因为无妻而发生暴动,只有年过四十还没有儿子的才能纳妾。如果有人出告说王伦逾矩,按规定他是要吃官司的。

明面上,叶九娘因为是少保杨戬赠予王伦的,有文书在。所以身份在妾与婢之间,全看王伦的喜好。

若有人出坏说王伦纳妾多,直接把叶九娘的身份说是婢,那就无妨。

但崔念四这个妾的身份,等王伦帮其脱籍时,便须向官府报备,“立婚契”。要有聘礼,显得比较庄严隆重,对未来出生子女也是有好处的;入门后,妾需要按照一定的礼法进入夫家。

宋朝法律也是保护的:“妻、妾俱名为婚”。

妾有婚契在身,在解除之前,不可以再婚;在丧服上,对于夫君家人,妾有服,其身份始终是家属;宋代的寡妾拥有很多权利:控告非所生长子不孝、请求官府管理夫家财产、协助儿子打官司等。

以王伦的名气,他纳一个妾,大概率上没人会生事。但是再多纳,可能便会有人叨叨,有事的时候官府也会拿这个来说话,有时候会判定解除,还可能有刑罚。

所以晚了一波的孙三四其实可能有无数风险在,脱籍的困难要远远大于为崔念四脱籍时。

王伦此时还不知道,亏他还曾沉浸在三妻四妾的畅想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