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十二今日(1 / 2)开局在监狱里击杀八岐大蛇首页

十二金人,大名垂于后世,为后人称道。更富有传奇,被人赋予玄幻色彩,各种各样的想象都有。然而,要是问秦始皇当年为何要铸十二金人?

我想人们会有很多种回答,其中有秦始皇是为了耀武扬威,这种说法在历史上占了大多数。其实,秦始皇之所以要铸造十二金人,是因为他要纪念一个抗羌名将,这就是翁仲。。

翁仲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与以他为原型的十二金人相比,天差地远。事实上,他对抗击羌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他在陇西那些年,羌族不敢犯边,对他很是害怕。

正是因为如此,秦始皇这才收天下之兵,铸十二金人。

秦始皇此举相当于现代的“纪念碑”,就是为立下大功的翁仲立碑树传,在后世这种说法很流行,并不奇怪。之所以引人遐想,就在于翁仲这个人是个大高个,个子非常高,在古代这种人叫“长人”。

纵观中国历史,被树碑立传的英雄豪杰不少,可是,如翁仲这般“长人”的却是不多,是这类人中的另类,要不被赋予神秘色彩都不行。

赢子桓之所以知道这事,是因为他一时好奇,下了点功夫。在另一时空时,赢子桓知道十二金人之事,就在想秦始皇好端端的,为何要铸十二金人?为此,他就去查资料,方知个中原委。

正是有这种了解,赢子桓乍见翁仲,要不震惊都不成,差点从马背上摔下来。

“我的娘嘞,战国时代的牛人多如狗,神人满地走。又遇到一个牛比得不能再牛比的人物。幸好我的小心肝不错,不用担心得心脏病。”赢子桓在心里转念头,睁大眼睛,把翁仲好一通打量。

此时离得近了,方能看得清楚,翁仲除了个子又高又大外,还很健壮,一袭宽大的袍衫穿在身上,鼓鼓的。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他的肌肉太过结实造成的。

整个人就象一把出鞘的天剑,威风凛凛,只要朝那里一站,就有牛鬼蛇神退避之威,怪不得能成为抗羌名将。

在这之外。翁仲还有些憨憨的,脸上泛着笑容,真的成了傻笑。

“怪不得秦始皇特别喜欢他,为他树碑立传!”赢子桓把翁仲好一通打量,心里大生好感,大为赞叹。

“免了。”赢子桓右手一挥,要翁仲免礼。

“谢公子。”翁仲开口道谢。赢子桓那感觉如同雷霆在耳际轰鸣似的,脑中嗡嗡直响。

“大个子。”就在这时,只听有人说话,不是别人。正是韩信。

此时的韩信双眼圆瞪,如同铜铃般,打量着翁仲,跃跃欲试。

翁仲的目光落在韩信身上。精光闪闪,不住在韩信身上刮来刮去。有些憨憨的道:“你可是要与我比力气?”

“没错。”韩信重重点头。

韩信武艺高强,是天下间有名的猛士,生平罕逢敌手,更是从无败绩。

一见之下,韩信就有手痒,想与翁仲比试比试。

“瞧你这模样儿,也有些力气吧。可是,要与我比,你仍是……”翁仲一颗硕大的脑袋晃来晃去,不以为然。

翁仲是天生神力,力大无穷,韩信虽然是天下有数的猛士,真要与翁仲比力气的话,胜负之数还真难说。

被翁仲鄙视了,韩信更加不服气了,袖子一捋,就要说话,却给赢子桓挥手阻住道:“你们都是勇士,若要交手的话,一个不好,有个闪失,本公子就是痛失猛士。这样吧,你们挽马为戏。”

所谓挽马为戏,就是和马赛力,胜马多者为胜。

“妙!”对这处置,众人没有异议。

赢子桓原本想到了郡守府再说,见两人都是跃跃欲试,很想把对方比下去的样儿,只得打消这念头,道:“就在这里比吧。”

“好!”一片叫好声响起,众将大是欢喜。

对于众将来说,见识韩信和翁仲这两个勇士的神力,实在是一件让人振奋的事,要他们不欢喜都不成。

郡守忙吩咐一句,立时有郡兵赶来五匹骏马。这六匹骏马皮毛光滑,身强体健,一瞧便知是良马。

“你瞧好了。”翁仲也不二话,上前一步,莆扇大的手掌一伸,左各两手各挽住三匹骏马的尾巴。

兵士抡起马鞭,在马臀上狠狠一鞭子,清脆的着肉声响起。

“聿聿!”一阵惊马嘶鸣,六匹骏马撒开四蹄便奔。

然而,翁仲的双手如同铁桩似的,不可撼动,任由六匹骏马嘶鸣,就是不能动弹丝毫。

“好神力!”赢子桓他们看在眼里,大是惊讶,齐声赞叹。

六匹骏马,全力奔驰,这力道不小。少说也有两千斤,换算成秦国的单位就是四五千斤,这是何等的伟力!

“好力气!”韩信看在眼里,不仅没有丝毫心怯的表情,反而更加欢喜了。

“开!”就在这时,只听翁仲舌绽春雷,大喝一声,如同万千个雷霆在耳际轰鸣,震得人脑海嗡嗡直响。

翁仲大步朝后腿,六匹骏马被他拉得不住后退,不一会儿功夫,就退了近十步。

“好!采!”震天价的喝采声响起。

赢子桓、扶苏、张良,萧何他们个个一脸的震惊之色。

凭一人之力,拉得六匹骏马倒退,这力道比起拉住六匹骏马又要大得多了。即使韩信这样的猛士,也是心中震惊。

然而,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只见翁仲上前一步,身子一猫,蹲了下来。左右手伸出,按在两匹骏马肚腹上,长吸一口气,大喝一声:“起!”

腰板一叫力,就把两匹骏马举了起来。两条粗壮的手臂伸直,如同两根擎天柱似的,任凭两匹骏马如何扭动,如何挣扎,难以撼动分毫。

每匹骏马用现代的计量单位来算。不下于三百多斤,他一次性举起两匹骏马,这是六七百斤。“力挽三百斤”已经是罕见的勇士了,他竟然是力举数百斤,要不是赢子桓他们亲眼所见。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这是真的。

“咕咕!”赢子桓他们的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打鸣的公鸡被掐住了脖子似的,一脸的震惊之色。

不是赢子桓他们的见识不广,实在是翁仲的神力太惊人了。如此神力,就是以“力大能举鼎”而著称的楚霸王也未必能比翁仲强,要赢子桓他们不震惊都不行。

“我不如你!我输了!”韩信是豪杰,不如就不如。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翁仲发出一阵得意的畅笑声,紧接着摇头,道:“光比力气你不如我,若是生死搏杀。死的一定是我。”

这话很没有半分水分。纯粹比力气,韩信的确不是翁仲的对手。若是说到生死搏杀的话,胜的一定是韩信。为何?

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韩信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韩信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赢子桓上前,左手拉着韩信,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