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章 老书虫的记忆(1 / 2)书荒来了首页

野猪岭,灌木丛生,传言有怪物出没,位于流星村西边约十里地。

清晨,太阳尚未完全升起,一名布衣少年出现在野猪岭外。

其年纪约莫十五六岁,身上背着一口大铁锅,腰间别着一柄短刀和若干小麻袋。

少年名叫云九,并非在家中排行第九,他是流星村的一名孤儿。

流星村八成村民是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其中孤儿至少有上百人,云九正是三年前村长带回的众多孤儿之一。

流星村不富裕,平日多是粗茶淡饭,但也算衣食无忧,云九从此告别了挨饥受寒的流浪生涯。

也许是流浪的那些年饿怕了,吃,已经成了云九的本能,吃好,更是他的无上追求。

一大早背着百斤重的大铁锅,匆匆赶到野猪岭,他就是来改善伙食的。

“猎队以外成员不可独自进入野猪岭,以免遇到怪物,丢了性命!”

村中老人的告诫,在食物的诱惑下,云九早已忘得一干二净。

更何况,野猪岭只有野猪,哪来的怪物。

“噔!”

深黑色的大铁锅,平稳地落在土丘搭建而成的简易灶台上。

灶台择溪而建,方圆五米的地面平整光滑,不见任何杂草灌木,在灌木丛生的野猪岭能开辟出这样的空地实属不易。

重物卸下,云九身轻如燕,一个眨眼间便消失在丛林之中。

再次回到空地,他右手拖了一头毙命的大野猪,左手拎着一个鼓鼓的麻袋。

剖腹、剔骨、去毛、切块,一气呵成,云九的刀法非常娴熟,之后是清洗下锅。

处理完野猪,他解开麻袋,倒出一堆随手采摘的蘑菇。

野猪炖蘑菇!云九的最爱,自然不能少了蘑菇。

而蘑菇的挑拣很重要,云九虽然贪吃,但也明白“越鲜艳的蘑菇越有毒”的道理,比如这颗绿色的蘑菇是万万不可下锅的。

一番忙碌之后,云九合上锅盖开始生火。

野猪肉炖的越久越美味,直到太阳一人多高时,云九眯着眼睛掀开了锅盖,肉香扑鼻而来,强烈的食欲骤然涌现,他强忍着口水放入调料。

又过了半个时辰,云九终于熄灭柴火,开始大快朵颐。

“野猪炖蘑菇,真乃百吃不厌的美味!”

十分钟后,云九摸着八成饱的肚子,不由感叹。

旋即他又想起了流浪的那些年,多少次为了半个馒头和人争得头破血流:“我就知道,好日子早晚会来。”

忆苦思甜了一番,云九又看了眼锅里剩下不多的猪肉,没有继续狼吞虎咽,那些他要带回村子给小璃尝尝。

想起小璃,云九的眼里闪过一丝柔色,他们一起流浪街头,一起来到流星村。

可以说,如果没有小璃,云九活不到现在,而没有云九,小璃也早已饿死街头,两个流浪街头的孤儿因馒头相识,继而相依为命。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云九的心里已经把小璃当成了妹妹,亲人。

有亲人的感觉真好,云九开始收拾,准备回村。

可就在这时,天空忽然一暗,艳阳消失,乌云密布。

天有不测风云,这是要下雨了,云九加快速度。

“呼呼呼......”激烈的风声从野猪岭深处传来。

声音只是快了些许,狂风随后即到,其所过之处,灌木杂草东倒西歪,有的瞬间枯萎,而有的陡然爆长。

这是什么情况?

云九不是第一次来野猪岭,变天的情况也遇到过,还被淋成了落汤鸡,可眼前的这阵风来得突然、充满诡异,难道野猪岭真有怪物?

云九下意识地要拔腿开跑,只是怪风速度太快,瞬间便到了他的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