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晨脑补出一个画面。
一栋居民楼内住着一名恐怖分子。
他知道这栋楼有一家房子是空的。
出于某种目的,他平日没有住在自己的家,而是去到没人的空房子居住。
并且把属于恐怖分子的物品,都藏着这个房子里。
哪怕某一天出事了,警察也只会怀疑空房子原本业主,而不会怀疑到他。
平日里,他也可以用自己原来的身份出门,购买生活用品。
回到居民楼后,他会去往那个空房子里面生活,掩人耳目……
……
“这手瞒天过海玩的有点牛逼啊。”
周晨的内心不仅发出赞叹。
如今已经整整浪费了四天时间。
四天,可以让一个人干太多的事情了。
比如通风报信,告诉同伙囯家的人已经发现他们了。
再比如,利用四天时间想出逃跑的计划,伺机逃离。
又或者此刻。
这名恐怖分子就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溜之大吉……
“啪!”
一个抽耳光的声音响起。
周晨愕然,瞅着一旁自己打自己一耳光的杨旭。
看到对方嘴角流下的血,与眼中的愤怒和羞辱。
因为了解整起‘案件’经过。
他知道杨旭是前天到来了,查了一天无果。
其实浪费这四天时间,有三天跟杨旭无关。
是其他办案警察能力不足。
再说了,警察不是神,不会掐指一算。
再厉害的警察,遇到疑难案件,谁敢说当场就能侦破?
那是吹牛逼!
“有病?”周晨皱眉。
“是让自己记住教训。”
杨旭的神色恢复正常,“下次这种错误不能再犯。”
原来如此……周晨恍然。
瞅着对方的眼神变得敬佩。
怪不得人家可以成为警王。
知耻而后勇,知弱而图强。
看似抽自己耳光好像是二逼行为,其实不是。
脸疼了,才能永远记住教训,时刻告诫自己。
警察这个职业很特殊,很危险。
有时犯错,你还能抽自己耳光。
但有些错误一旦犯了,命没了。
因为警察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穷凶极恶的坏人!
“跑了。”
周晨掏出烟,递给杨旭一根。
“嗯。”
接过烟,杨旭阴沉着脸点头。
一个前世警王,一个今世警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