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章 白日焰火(2)(2 / 2)蝶梦螺旋首页

这次做汇报的依然是江蓉,她似乎也逐渐适应了这份做汇报的工作。

“死者林辉,本地人,今年42岁,离异,与前妻育有一女,就是前两天报失踪的云河市实验中学初二6班的学生林雪柔。”

“经过检查,我们发现驾驶座位置的坐垫处是整辆车里燃烧损毁的最严重的部位,死者的大腿部位也出现了明显的炸碎伤和炸裂伤,臀腿处皮缘内卷,呈现皮瓣状、多锯齿状和哆开状。全身伴有严重的烧伤,气管、支气管内可见烟灰和炭末沉着,呼吸道表现为‘热作用呼吸道综合征’。另外,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浓度高达48%。这些证据都说明林辉在生前受到了火焰的灼烧和冲击,他的死亡可能由以下一种或多种原因引发:第一就是由于火焰热作用导致的休克或全身性系统功能衰竭,第二是由氯、磷、氰化氢及一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气体导致的中毒或窒息,第三则是在爆炸中受到机械性损伤。”

“我们在车内提取到了许多化学物质的残留,包括硝酸钾,硫酸钾,亚硝酸钾,五氧化二磷,不完全燃烧的炭粉等等,并且,在现场还能闻到明显的二氧化硫刺激性气味,这些都是火药爆燃后的典型产物。”

“因此我们推测,有人在死者的座位上撒上了红磷,硝酸钾,硫磺,木炭等制作烟花爆竹的常用原料。将化学性质活泼的氧化剂和还原剂混合在一起,只要施加轻微的条件,二者就会产生剧烈反应。而红磷和硝酸钾就是一对十分典型的氧化剂和还原剂,如果将这两种物质混合在一起,进行研磨或撞击,就有可能产生爆炸,是十分危险的操作。因此在化学药品管理上,必须严格分离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

“死者在坐上汽车驾驶位后,在行驶过程中,不免要走走停停,由于惯性的作用力,臀部和腿部会对铺在底下的化学品产生摩擦力,从而引发了爆燃。”

凌泠想象着江蓉描述的那番场景——一个坐在烟花上的男人,“嘭”的一下屁股就被炸开了花。字面意义上的炸开了花,这种情形诡异又血腥,令她感到不寒而栗。这时,她的眼神又瞄到死亡现场的一张照片,胃里不禁翻腾起来。

接下来物证科和技术组的民警开始汇报他们的调查发现。

林辉交际广泛,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可他们并没有在这方面浪费过多的警力。投放爆炸物的人只可能在林辉两次开车的间隙之间作案,因此他们把时间锁定在车子停在学校的这段时间里。

学校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人都能进来的地方,门口有摄像头,还有门卫站岗,对于进出的陌生人都会进行登记。因此,警方甚至可以将这次爆炸案的凶手直接锁定在学校的教职工人员内。

理论上,只要找到当天曾经接近过林辉车的人,就能找到这个凶手。可好巧不巧的是,他的车停在了一处没有摄像头的树荫底下。学校这种地方,到了上课时间或者有一些特殊活动时,路上几乎就看不到什么人,更别提想找到什么目击证人了。

整个学校和林辉能扯上点关系的人或许也只有初二6班的老师们。于是警方对他们进行了重点调查,可依旧毫无收获。

案情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有没有可能是学生?”周正小心翼翼的提出自己的想法。

凌泠白了他一眼:“怎么可能?要我说,我觉得最有可能是学校里的化学老师。这又是什么磷,什么钾的,肯定是精通化学的人才能搞出来。”

凌枫觉得她说的这句话有些道理。“你怎么看?”他问一直未发言的文峤。

文峤神色飘忽,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

“刚才江蓉说,林辉可能死于三种原因中的一种或多种,而我更倾向于他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或窒息,或者说这一因素在他死亡过程中要负主要责任。”文峤没由来地说了这么一句。

“这有什么区别吗?”凌枫觉得他说这话有些多余:“不管林辉是被炸死的,烧死的,还是毒死的,都是因为有人在他车里投放了危险化学品,我们现在的重点不应该是想办法找到这个人吗?”

“我们在勘验现场的时候,通过燃烧残留的产物,可以反推出凶手投放的火药成分其实并不算多,爆炸当量很低。除非对准一些人体重要部位,否则这样力度的爆炸冲击致死率还是相对较低的。”

“可与此相对的是,凶手投放的木炭粉末却很多,不仅座椅上有残留,座椅底下的脚蹬处也有较多未燃尽的木炭。木炭在氧气较少的环境下容易不完全燃烧,产生一氧化碳。在高浓度一氧化碳环境中,人很快会陷入昏迷,失去反抗能力。”

凌枫逐渐听出了其中的门道来:“你的意思是,这个凶手先是引发一场小爆炸,点燃车里的木炭,使其产生一氧化碳。这样即使被害人没有被他设计的第一场爆炸炸死或烧死,也会被他设计的这第二步毒死!”

“真是个可怕的凶手,心思歹毒又聪明谨慎!”凌枫感慨道。。

可文峤只是淡淡瞥了他一眼,说道:“可我却觉得他愚蠢至极,画蛇添足。”

“明明用一个威力更大的炸弹就可以一步到位,何苦费这么大劲,绕一个大圈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