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67章 “直接统治”(2 / 2)苏丹的新月首页

问题在于这三策,都需要中原王朝能镇得住场面。

就算是最不堪的南宋,也在稳住阵脚之后,和金朝取得了战略上的相持地位。

唐朝在太宗和高宗时期,对草原的控制力也是非常强大,突厥、突骑施、薛延陀……草原的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谁冒尖就打谁,但是又如何呢?

草原上的人口源源不绝,不断的在互相的迁徙、仇杀中养蛊,打掉一波又养出来一波,唐朝的镰刀再快,也有割钝的时候,等到武则天上位,清洗了一大波名将之后,突厥果然就死灰复燃了。

在内亚语境下,牧区的权力真空不会持续太久,总会自发生成新的权力中心。

如汉灭匈奴,而鲜卑兴;唐亡突厥,则回鹘起。

即使能铲除一个游牧政权,很可能不到十年又会出现新对手。

这三策,都依然还是区分“敌我”的,以术驭人,必然是貌合神离。

拳头大能压服一时,不能压服一世。

如果做不到把原住民彻底赶走,那么想要真正的降服,那么就需要模糊“敌我”的概念,让双方能够存在除了“我打不过你,暂时拜拜你讨点好处”的想法,还能有思想文化上的认同。

满清就做的相当好,有很多所谓什么“播黄教以安蒙古”,“满蒙和亲”,“满蒙一家”,这些都只能算做辅助,真正将蒙古彻底解决,起到一锤定音作用的是满清创造性的制度—盟旗制度。

草原的活力在于迁徙,在于人口不断大规模流动中的残酷冲突,在血与火之间诞生出的强者,也获得了和中原王朝掰手腕的能力。

盟旗制度恰恰就是限制了牧民的游牧范围,改游牧为畜牧。

清对归附的蒙古部众,按盟旗原则重新安置归附的蒙古诸部,直至全蒙古部众悉数被纳入盟旗体制。

其中,旗是清廷设在蒙古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在法理上是清朝皇帝(也就是蒙古大汗,私下的)赐给旗主的世袭领地。旗经过编织佐领,安置属民,分给牧地,划定旗界,通过任命札萨克(执政官)而形成。

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每盟设正副盟长各一人,由清帝派人兼摄。

盟长的主要任务是充当三年一次的会盟召集人,履行比丁、练兵、清查钱谷、审理重大刑名案件、监督属下各旗等职责,但无发兵权。

同时,清代严格限制各旗属民越旗游牧、耕种、往来、婚嫁。

盟旗制下,蒙古诸部的经济基础实质上已从游牧制转变成畜牧制,实现了人口土地紧密结合,方便清廷统治。

同时这种固定范围放牧,有稳定据点的政策,也让叠床架屋的官僚体系成为了可能。

那么这意味着草原民族独特的粗放式管理优势也没有了,草原上本来就不多的资源,又要分出去来供养盟旗的官僚,而这些官僚的权力,来自于中央。这样就把中原和草原之间的地域矛盾,变成了盟旗内部的阶级矛盾。

蒙古人就这样被满清给从物理与精神上双重阉割了。

阿拉伯人一样是游牧民族,不过他们的先天环境要比蒙古草原差很多,这也就造成其整体威胁不算太大,难以诞生出一个有太大威胁的政权。

毕竟原时空中穆罕默德—阿里打酋长国跟打狗一样,这就足以说明这块土地到今天还有个什么水平了,虽然穆罕默德—阿里确实很强。

即便如此,塞大帝自然也是要采用这个办法的,能洗脑的就洗脑出去。

至于留在阿拉伯半岛,不能洗脑的就采用奥斯曼版盟旗制度,再配上一个总督,拉拢好贝都因酋长们,让阿拉伯半岛的居民成为奥斯曼帝国最为忠实的盟友。

当然,像满清一样用宗教减丁还是没必要了。

毕竟塞大帝有生之年,是可以尝试一下把火车铺过来的。

今天2700字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