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9章 娱乐圈规矩破坏者! 求月(2 / 2)港岛:邵氏庶子,开宗百年豪门首页

梁峰说:“干脆一点,把这俩都挖过来好了。”

“把导演挖过来,估计他们就拍不成续集了!”

“我倒是认为,咱们或许可以借鉴一下,拍一部类似的电影。”

这个会开完了之后,嘉禾当即就行动起来。

很快就有人找到了王三日询问他跟邵氏华伟影业公司的协议签署问题。

王三日问对方有什么目的。

对方就告诉王三日,有人想要挖他跳槽,给的薪水可以比在邵东海手下翻倍。

王三日不动声色地问是哪个公司。

对方就告诉他是嘉禾公司。

王三日笑了,他告诉对方,他要和自己的老板邵东海商量一下。

如果邵东海愿意放人,或许自己勉强会考虑一下跳槽。

那个说客一听很是吃了一惊,因为,王三日说这话的意思很明确:就是逗你玩!绝无跳槽的意思!

说客自然是仓皇离开。

王三日追着说客的屁股说了一句:“告诉你们邹老板,我的老板很慷慨,不仅给我一万块的固定月工资,我还有高额的拍片酬劳和票房分成,一部电影可以拿50万港币!”

“邹老板要是肯一部电影给我一百万,再帮我支付10亿港币的违约金,我愿意加入嘉禾!”

邹文淮很快就得到了相关的信息。

“什么?”

“这也太疯狂了吧?”

“邵东海竟然给一个新人导演那么高的酬劳?”

邹文淮根本不相信王三日自己说的那报酬。

在港岛,娱乐圈的新人就是被老板血腥压榨盘剥的命运。

不仅得到的报酬少,而且,工作几乎排得满满的。

新人签约期间,根本就赚不了几个钱。

甚至他们都不能靠拍影视剧养活自己。

有不少演员,在成名之后,还要靠摆地摊赚外快补贴生活。

周星星、周闰发,这种大咖新人期间都被压榨得不像样子了。

更何况其他明星?

像是程龙,在前老板那里,拍一部电影只能得到6千港币的报酬。

被邹文淮挖过来之后,一部电影给他48万港币的报酬!

……

评论区有大佬跟小作者杠1979日元汇率的事情,首先,小作者也没有确切的数据,因为那个时候汇率资料很乱。但很多资料显示,100日元相当于0.71软妹币;而那个时候,港币比软妹币值钱,1港币大概相当于1.57软妹币。小作者也就简单换算了一下。如果大佬们有精准的数据显示小作者是错的,我道歉。但评论区那位把8000日元换算成800港币的大佬,肯定是大错特错的。

这本书数据很差,鬼才知道架会有多少订阅,说真的,作者很迷茫,但只要订阅不是太差,作者会写下去。如果差到写一万字连吃馍都吃不饱,那肯定会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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