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本文角色性格以影视剧形象为主,包括朱标的跛脚,请专业历史爱好者慎入)
“放屁,巴掌大的小娃娃还能呸她老子?”
常遇春三两步走过去,一把将女儿从婆娘手里捞起来,跟狒狒拉飞奇抱辛巴一样将女儿托举到眼前,竖起两道剑眉,虎目圆瞪,几可止小儿夜啼。
可惜这百试百灵的招数却在亲闺女身上吃了瘪,只有他半个手臂大小的小肉团又香又软,被他夹着腋下也没反应,就这么瘫在他两手间冲着他那张俊脸就是一迭声的:
“呸呸呸呸……啊哒。”
常遇春怔怔地看着自己濡湿的袖袍,和自己第一个孩子的见面,以失去一件棉袍的代价惨淡收场。
“脾气真大,行,像我的种!”
常遇春不怒反喜,换了身衣裳单手将女儿托着,跟躺在床上的蓝氏笑道:“这样才好,以后长大嫁了人也不吃亏。”
“浑说什么,还没你半个胳膊大呢,就操心起丫头嫁人了。”
“你不知道,我家姑娘和元帅家小子生得时候巧,元帅已经与我说定,咱们两家也结个娃娃亲。”
常遇春说到这儿,正和女儿圆溜溜的眼睛对上了,才点点大的孩子养了这两个月皮子又白又嫩,腮上还撅着两团软肉,惹得他手指头发痒,用食指和拇指一捏,果然触感极好。
“不过既然是配给元帅家的小子,这名儿还是得取个像样的,咳……秋栾,常秋栾,这名字怎么样?”常遇春状似随意地说了这个名字。
蓝氏见丈夫询问,先有些慌乱,过了会儿又说道:“……听,听着还算顺耳,这名字有什么讲究吗?”
常遇春不免调笑:“有什么讲究说了你能懂?大字都不识一个。”
“少瞧不起人,这些天我跟着夫人可是学了不少字,连我自个的名儿都会写了!”
“呦,你还有名字?”
蓝氏白眼一翻:“怎么,只许你们男的给自己取,我就不能也给自己取一个?”
“行,那你给自己取了个什么名儿啊?”
“蓝宝!珍宝的宝!”蓝宝先还有点不好意思,只被丈夫不以为意的态度刺激到,瞪着一双杏眼说了自己的名字,神情颇有几分威胁之意,像是一言不合就会扑过来给常遇春一点颜色瞧瞧。
男人含在嘴里的讥讽还是咽了下去,故作淡然将孩子递给她:“名儿取得不错,我饿了,先去寻两口热饭。”
蓝宝也懒得看他,将孩子接过来,等人出了门才反应过来,他还没说给女儿取的这名儿有没有什么说头呢。
“常秋栾…秋栾……别说,念着还挺好听。”女人将孩子抱在怀里,只觉得她闺女越瞧越好看,怎么都看不够似的,很快就把丈夫抛诸脑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