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袁旭如今的选择,也算是从某种意义上对自己企业未来的归宿做了一个提前的“保证”,自己的袁氏集团,虽然是私营企业,但不单单是一家的产业,它可以是关联上百万家庭的企业。
如此一来,也算是给老袁家多上了一道保险,这也是为什么李副总在简单的考虑了一下之后就默许了袁旭如此行事的原因。
袁旭将自己的想法和原因,除了一些跟李副总谈的不能公之于众的之外,都跟与会的高管们坦诚的讲了。
老实说,一部分的高管,特别是几位80后和来自南方的几位,此前根本没有往这方面考虑过。
华夏的南北差异,自古有之。
政治中心在北,经济中心在南,一般来说,北方地区都是国企拿大,而南方地区则是民营经济发达。
很多人都会习惯性的说一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却不知道,政治形态决定了你的经济基础的最初的模样。
听完袁旭的想法,众人开始相互探讨起来。
经过两天的讨论,初版的方案最终被确定了下来。
袁氏集团将进行股份制改革,改革之后,将成立股东会。
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工会和袁旭两名股东组成。
工会履行股东职责、行使股东权利的机构是持股员工代表会,持股员工代表会由不超过120名持股员工代表组成,代表全体工会持股员工行使权利。
持股员工代表和候补持股员工代表由享有选举权的持股员工选举产生,原则上,集团对于各子公司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持股员工代表数量分配,各子公司按照比例进行选举,任期5年,持股员工代表因故缺位时,由候补持股员工代表进行递补。
持股员工代表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管理和监督。
袁旭享有对公司股东会解散的权力。
随后对董事会和之前的七人经营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职能进行了区分和明确。
而在具体的股权分配上,首次确立的分配比例中,袁氏家族信托基金将享有35%的股权比例,袁旭个人享有25%,工会方面则代表全体员工享有45%。
而所有员工按照级别将享有不同的基础股权,这些基础股权相加占工会方面享有股权的75%,而剩余的25%则开放给所有员工可以进行认购。
所有股权仅享有分红权,不可流通不可交易,离职员工将由公司对其股权进行赎买,不得带走。
原本只有薄薄的七八页的方案,经过大家的增补,最终由法务中心形成正式的文件,好吧,最终文件的总页数为95页。
集团行政中心推出了两页的简化版的宣导方案,从2017年7月底开始,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宣导,同时,这两个月也是进行各类财务行政手续更改的时间。
而袁氏集团,从名字上看,在2017年10月份之后,就要变成“股份集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