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叔听了三人的话,在一旁说道:“要不,三位留下用完饭再回去?”一顿饭而已,倒也无妨,只要认真干活不偷懒,争取早日把庄稼种上,自己还是请得起的。
“宋大哥的美意,我们心领了,这饭就不吃啦,否则,恐怕天早就黑透了,若是酒足饭饱后再往回赶,也不安全。”
叫李四的那个村民连连摇头,虽说他着实有些馋,但早点归家才是当务之急,免得让婆娘牵肠挂肚。
“四哥所言极是,虽说我们村离镇上距离不远,但赶夜路,深一脚浅一脚,稍有不慎便会被绊倒。若是摔个跤倒也无妨,就怕把腿给摔断了。”
叫有根的村民也在一旁随声附和道。他们村就有个酒鬼,去亲戚家吃喜宴,赶夜路回家,结果一不小心栽进了路边早已干涸的水沟,硬生生把腿给摔断了。
尽管他们头脑清醒,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尽早赶路更为妥当,至于这顿饭,不吃也罢。
“也罢!等庄子上的事忙完,再请你们吃饭。”宋叔听了三人的话,微笑着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四辆车便先后驶出了庄子,三人得知陈文生暂时不会回村,便直接爬上了李二狗的驴车。
有时他们也会暗自思忖,哪天会不会没有驴车可坐,到那时,就只能徒步回村了。
原来,几人所住的村子,恰好位于通往镇上的道路旁,他们每天只需提前等在路旁,陈文生和李二狗经过时,便可搭车来镇上,回去时也同样能搭上这顺风车。
没一会儿,几辆车便渐行渐远,彻底消失在夜幕中。
“当家的,你说这突然闲下来,我竟然还有些不适应,难道我真是个天生的劳碌命?”宋婶一边端着碗捞面条,一边喃喃自语。
“估计也就闲这一个月,等庄稼和药材长出来,不但要忙着除草,还要浇灌,需要做的事情多着呢!”宋叔端起眼前的黄酒,轻轻抿了一口,犹如给宋婶泼了一盆冷水。
“那倒也是,侍弄庄稼也挺不错的嘛!总比一年四季,无论刮风还是下雨,都要起早去镇上送货,每天还要上山割竹子、打猪草,要强得多。”
宋婶心里琢磨着,在村中虽说也不错,但整日忙得像陀螺,连喘口气的工夫都没有。而在庄子上就大不一样了,起码还能有个歇息的功夫。
“只能说各有各的好处吧!赶紧坐下吃饭吧!不然,这面条可就坨成一团,没法下嘴了。”宋叔放下手中的酒杯,催促道。
于他而言,无论身处何地,都是埋头干活,无非是换个栖身之所罢了,早就没了最初的那份惆怅。
宋婶听后略加思索,觉得确实如此,当下便端起碗筷,大快朵颐地吃了起来。
虽说老爷每月都会给他们发月钱,但他们却极少舍得吃顿面食。
记得上次吃面,好像还是半个月前,自家男人过生辰的那日。
“明天是镇上大集,不是说要多养些鸡鸭吗?你可以去打听一下价格。若是太贵,倒不如回村去买呢!”
在所有面食中,宋叔对这面条情有独钟,看到它,就不禁想起早逝的母亲,她做的打卤面那可真是一绝,即便岁月流逝,依旧让他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