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半个时辰的时间,里正老汉已经回去,将村民全部都喊了出来。
主要是这个村子实在是太小,不仅面积小,人数也不足百人,所以才能这么快。再加上发生了命案,死的又是里正的女儿,而且江边还有吓人的大兵拿着刀片子等着,村民们不敢怠慢,都紧赶慢赶地走了出来。
众人一家一家地分开站在江边的空地上,个个低头垂眉,连看都不敢看这帮锦衣卫一眼。
这些人家当中,有些是三代同堂,有老有幼,一家就有五六个人;有些是年轻夫妻,带个娃或者不带娃;还有的一家就只有一个人,或是寡居老人,或是精壮汉子。
他们的面前都放着自家带出来的刀具,基本上家家都有镰刀。这玩意儿是吃饭的家伙,收麦子的时候离不得,但菜刀不是每家都有。就算有的,那菜刀看上去……跟陈逸记忆里那些亮得跟镜子似的菜刀看上去也大不相同。
“这特么的就是个镶了木柄的铁片子,而且还生锈了,吃下去怕不是要得病啊”,陈逸一边默默吐槽,一边摆出一副官老爷的做派,双手抄在背后,从左到右、又从右到左地巡视了一个来回。
不出所料,没有一把刀上看得见丝毫的血迹。
陈逸本来还想拿起来闻一下,但猛然想起自己好像不是狗,恐怕闻也闻不出个什么子丑寅卯,于是只得作罢。
“唉,要是有鲁米诺就好了,哪儿用得着这么麻烦”,一边在心里发牢骚,一边施施然地走回了原位。
鲁米诺学名3-氨基-苯二甲酰肼,化学式为3O2,前世别说法医了,随便一个看过侦探小说的,应该都知道这个东西。
这玩意儿是找血迹的法宝,随便犯人怎么清洗,只要他不用铁盐溶液、漂白剂、辣根水污染现场,或者是用大量的尿液冲洗血迹,都能让极其微量的血痕显露无疑。不仅如此,就算是五年、八年,甚至十年前的血迹,都能用鲁米诺找出踪迹。说一句堪称神器,绝对没有丝毫夸张。
但这东西需要用硝基邻苯二甲酸与肼反应制得,考虑到现在是大明朝……陈逸只能放弃了这个完全不切实际的妄想。
这货就这样站在众校尉和村民的中间神游天外,想着一堆虚无缥缈的念头,却没发现众人的眼神渐渐变得奇怪了起来。
你在干什么?
你不是要查案吗?
现在人带出来了,刀也拿出来了,你在那儿发个什么愣?
查案啊!快查案啊!
村民不敢发声,但锦衣卫的同僚看样子是有点忍不住了。
丁崇祥正要上前,提醒这少年总旗不要走神,却被邱田抢先了一步,靠近过去轻声说道:
“陈兄弟,该查案了。”
丁副千户又是一惊:“这位邱田可是实职百户,年纪也比陈逸大上许多,一看就是久经沙场的模样。居然叫这少年‘兄弟’?”
称呼兄弟暂且不谈,这说话的语气,旁人要是不知道的话,谁是上级谁是下属还不一定分得清呢!
随即暗暗庆幸,只道陈逸的后台通天,才让上官如此态度,旋即也打消了提醒的想法,打算先静观其变,看看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