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饭点的时候,一辆粉色小电驴驶进了小院,霍明羽盔都没摘就抱着西瓜往阁楼去。
“沈黎,看我带什么回来了,城西阿福叔今天小女儿周岁,我去送蛋糕,他送了好大一个西瓜,阿福叔家的西瓜可甜了。”
一边碎碎念着,一边进了厨房,再出来的时候拿着一半插了把勺子的西瓜,递给从房间出来的沈黎。
“天天直呼我大名,‘姐’这个字是烫嘴吗?”
沈黎接过西瓜,挖了一勺送进嘴里,清甜多汁,真的很甜。
霍明羽呵呵的笑着,一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又回到了从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少年模样,时间的洗礼更多了几分成熟。
“我才不像无双那个丫头呢,天天‘姐姐、哥哥’的喊着,多大的人了肉麻死了。”
沈黎瞪他一眼,“过了年无双才满19,本来就还是个小姑娘。”
霍明羽笑着,笑容满面的抱起了旁边躺着睡觉的泡芙,“是是是,她是个小姑娘,你是个大姑娘,喜欢到处捡孩子那种。”
“大孩子,小孩子,还有毛孩子。”边说着边撸着泡芙的脑袋。
无双原来不叫无双,叫来娣。
沈黎认识她的时候,才刚满17岁的她早早被迫辍学,被父母从乡下送到城里打工,被黑心老板克扣了工资,饭都吃不上。
面黄肌瘦的小丫头,隔着透明橱窗,眼睛直勾勾盯着沈黎面前的蛋糕。
那时的沈黎刚到云水,开了这家甜品店。
刚开始做的时候,味道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好,客人的反馈也一般。
但当时无双那殷勤渴望的眼神,诚恳的语气说那是她吃过世上最好吃的蛋糕,让沈黎一直记到现在。
看小丫头可怜,沈黎帮她要回了工资,收留了她,家里没几天就打电话来催她打钱回去,她自己身上只留了几十块零钱就把剩下的钱都给了家里。
再后来的沈黎手艺越来越好,无双却说还是第一次吃到沈黎做的甜点最好吃。
不是那次做的好吃,只是那是16岁的来娣第一次吃到蛋糕。
沈黎教她爱自己,教她反抗不公。
说可以帮她回学校,她想了一晚上,告诉沈黎她不是读书的料,但是想和沈黎学做甜点。
并且兴冲冲的告诉沈黎,她要给自己改名字,叫无双。
因为沈黎和她说过,世道不公又如何,自己也该活成这世上举世无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