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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思故我在。这话说的聪明。不管哪位先贤试图说明什么哲理,他首先证明了脑袋的重要性。假如没有脑袋,我们还存在吗?一个人植物人固然活着,却没有任何知觉,能算人吗?疯子傻子满街乱跑,肢体健康而脑子废了,还不如死了算了!据说现在医学都已经脑死亡为判断病人是否存活的标准,它是非常科学非常英明非常有道理的!脑袋是百官之长,无可取代。

我如此强调脑袋的重要性,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脑袋。没错,我仅仅是脑袋

你可能有点儿糊涂,那好,我就把我的状况仔细描述一下。我是一个瘫子,自幼得了一种我懒得称其名字的怪癖(那名字太长太长)。我的肢体自下向上逐渐萎缩,只剩下一个大脑袋。我不愿描绘残存的肢体,他完全枯萎了。随便你怎么想象吧:埃及金字塔的木乃伊,某种植物干腐的根部……但是,我可以夸耀硕果仅存的脑袋,他聪明、高贵,并且非常漂亮!你只要想一想大卫石膏头像,就等于看见了我本人。可以这样说:我全部的精华都聚集在脑袋上,从外表到实质完全经得住考验。我一生的经历证明了这一点,你会从后面的故事得出结论。

身体牺牲了,却成就了脑袋,这也许是一笔划算的买卖。有时我想,如果反过来,让我长一头烂,天生白痴那就惨了!许多精彩故事无法经历,形形色色的有趣人物无法结识。我就算白活了!不思不在,那我压根等于没到这世界来过。

现在我要说我身体另一个部分。众所周知,只有脑袋而没有身体,就构不成完整的人。一颗孤零零的脑袋无法在世界上生存。我是幸运儿,避开了这一可悲的结局,我的身体是另一个人,他叫米小,我住在外市一条小胡同里,邻居家诞生了一位与我同龄的男孩,他就是上帝为我预备的身体。我们从小在一起,米小强一直背着我,如今他已是好汉一条,身高1m85,四肢发达,块块肌肉标志完美,赛过健美运动员,我得承认,作为身体,米小强同志无可挑剔。

把我们联接在一起的工具,是一条宽阔的牛皮带,铁扣牢牢靠在老米的胸前。在他背上,有一巴掌宽的小坐,那自然是我的龙墩。皮带下方悬挂着绒布缝制的口袋,我的枯萎的下肢就藏在口袋里,一年四季我总是披黑色披风,领口系紧,将老米裹藏起来。还有一样道具,是特意加长的手杖。我拄着它。点着前面徐徐前进,手杖闪闪发光,披风飘飘洒洒,我显得神闲气定,悠然自得。是的,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我有理由为自己感到自豪。

我喜欢在夜间散步,路灯下我拖出长长的身影,行人吃惊的仰起头,朝我匆匆一瞥,加快脚步逃离。我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情,以我这样的身高,如果要打劫行凶,必定给对方带来极大的伤害。在小弄堂里行走,两边的老房子更衬托出我的高大,恰巧二楼有窗户打开,屋里女主人和我打个照面,立刻尖叫起来,手中脸盆,茶杯什么的。掉在地板上滴溜溜打转,我摘下黑呢礼帽贴在胸口,低声致歉:对不起,打搅了!

白天,我喜欢出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那种鹤立鸡群、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令我心旷神怡。各种式样、各种颜色的帽子尽收眼底,却看不见行人的面孔。当然他们迟早会发现我的存在,于是帽子翻为一片面孔,发出阵阵惊呼:哇,高人,高人!他们甚至主动让开一条道,让我先行,我用手杖点着马路,颔首致意,从容走出人群。在我身后赞叹的目光如胶似漆,久久粘在后脑勺上。这时我就会在心中轻叹一声:当高人的感觉真好!

有一则小故事。据说,拿破仑曾对一位高个子将军发火:虽然你比我高一个头,在你继续争辩下去,我将立刻消灭这个差别!我想,假如站在拿破仑面前的是我,我就会继续犟嘴,看看他如何消灭我们之间的差别,他用军刀砍去一个脑袋,那显然是不够的,因为米小强同志仍比他高的多。他必须补上一刀。或者,他干脆把我们拦腰砍断。面对真正的高人事情总有些麻烦,这位性格暴力的独裁者,也许会气的发疯!我喜欢做类似的联想,它们让我内心产生小小的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