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宝道人竟是真心侍奉通天教主,这让刘越捡了个大便宜。
每日里,刘越品尝着蟠桃仙珍、人参果等美味,喝的仙酒更是用世间罕见的珍贵材料酿制而成。
一次,刘越将仙酒带回给殷温娇尝了一口,没想到竟让她易筋伐髓,容貌愈发美艳,修为直线上升,直逼炼神返虚之境。
看着殷温娇那如丝般柔顺的长发,白皙的脖颈,刘越心中一阵荡漾,心想:“这少妇真是迷人,大家都好,才是真的好啊!”
这样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间,十年时光已逝。
刘越在过去的十年里,可不只是简单地修炼,他的修为就像是吃了催肥剂似的,嗖嗖地往上蹿。
得益于多宝道人那些宝贝,什么九千年蟠桃、人参果,喝的是琼浆玉液,你说说,这样的待遇,元神修为能不突破到金仙级别吗?
洪荒时代的天才听了都得眼红,可多宝和通天道人却跟没事人似的,毕竟在他们看来,金仙?那不过是刚入门的小菜鸟罢了。
但这会儿,刘越心里可不止修炼这一档子事儿,那陈玄奘,就是以前的唐三藏,都已经十岁了。
从六岁起,刘越就开始教他读书识字,虽说没怎么限制他的自由,可刘越心里明白,这家伙可是金蝉子转世,十世善人啊,要想让他弃佛学道,难度不亚于让猴子戒桃。
不过,刘越心里早就有了一套自己的计划。
刘越心想,这样的孩子,若是能引导得当,将来必定能成为道门中一颗璀璨的星。
至于怎么引导,刘越自有打算,他不禁想:“这小家伙,要是不那么死心眼儿,该多好。
而他眼前,陈玄奘正拿着书本,小嘴巴一张一合,认真地读着,那模样儿,真是让人既想笑又觉得可爱。
刘越摇摇头,心里暗笑:“虽然你是天定的取经人,不过,我这当父亲的,总得试试不是?”
陈玄奘,十岁的小机灵鬼,模样儿承袭了母亲的倾城之色,这会儿身着翩翩美少年的装束,简直能迷惑了人的眼睛。
这孩子,若非得投身和尚行列,那真是浪费了这天生的好皮囊。
“父亲!”陈玄奘礼貌地走进书房,对着刘越一礼,那动作优雅得仿佛演练了千百遍。
刘越轻轻点头,对这个“儿子”的态度总是那么不温不火。
然而他不知,陈玄奘内心深处对这个“父亲”可是崇拜得五体投地。
在江州,刘越的名声大得能遮天蔽日,说他“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都不为过。
“你小子,转眼都十岁了,别人家孩子这时候,都在想将来是考状元还是当大老板,再不济也是娶个媳妇儿安安分分过日子。”
他顿了顿,又问:“那你呢,小家伙,有什么打算?”
陈玄奘歪着脑袋,他外公是当朝宰相,现在的“爹”也是知府大人,按理说科举做官是水到渠成的事儿。
可他自从偶然翻到那几本佛经,就被那深邃的佛法给迷住了。
陈玄奘抬起头,看着刘越,仿佛看到了佛祖般庄严,他胸中那股大念头像是找到了出口。
“我……我想出家修行。”他终于鼓足勇气,声音虽小,却字字清晰。
“父亲,我最近不小心翻到了几卷佛经,那字里行间的禅意简直让我神魂颠倒啊!所以,所以……我也没跟您商量,这心里头就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我想剃度出家,皈依我佛!”
陈玄奘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偷瞥着刘越的脸色,声音越来越弱,几乎要被窗外的蝉鸣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