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15章 祸不单行(1 / 2)强颜之欢笑首页

(二百六十一)

强浩自从进了强家村后,一直跟着哥哥强超鞍前马后的十分勤勉,也因此深得广大滨江村村民们的信任。其时正热播古装电视剧《还珠格格》,有村民甚至开玩笑说:强浩就是一位强祖国遗失在民间的“还珠”“阿哥”呢!

回首强浩的经历,特别是这几年的“剧变”,让人感觉造化一直在捉弄人啊!

毕业后无父无母无门路一直事业不顺的强浩,在经过了从张家痛失爱子和久病缠身的老婆的双重打击后,又意外在打工的深圳邂逅了一见倾心的校友颜欢,从而猝不及防地“遭遇”了俩人的爱恨情仇。一开始就以玩弄心态对待纯情的颜欢,注定了强浩最终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铛铛入狱”。

强浩本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老死狱中了,谁知在狱中改造过程中竟因一次义务献血救人(意外失血的强祖国),通过警方比对的DNA结果,竟神奇让自己和也正在狱中进行改造的强超的父亲、强家村曾经的村长强祖国,也就是自己意外相救的人以“父子相认”。二十多年孤儿一般存在的张浩,突然间一夜之间一不小心就摇身一变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强超的同父异母的亲弟弟!自然,“张浩”这个用了差不多三十年的名字也就顺理成章地改成了“强浩”。

更神奇的是,之前不依不饶亲手将自己送进监狱的“受害人”颜欢,考虑到孩子的未来和强浩在狱中的表现等原因,竟然也认可了自己作为孩子父亲的存在!

这一路过山车般的经历,让强浩之前优柔寡断的性格也逐渐发生了改变。他开始反省自己,开始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和事、珍惜眼前美好的生活。从而在出狱后第一次就认了哥哥强超并由他带着自己和在狱中已经相认的父亲强祖国一起到滨江村正式认祖归宗,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也回归到自己努力做到最好的状态。加上工作性质外联较多的关系,强浩在广大村民的心中就是一个乐于助人、喜欢结交各路朋友的热心肠人!

又是一次正常的工作外出,强浩刚刚和生意往来的朋友们在KTV尽情欢唱、推杯换盏,不知不觉中又通过朋友的朋友,新结交了两个新的朋友。

一般在这种情形下,玩个通宵也是正常的。

凌晨2点,大家尽兴后便各自散去。

由于两个新朋友没有开车,强浩便自告奋勇提出要送他们回家。

强浩本来也喝了几杯啤酒,但他平时酒量很好,毫无醉意,再想着都已经半夜了,应该不会有警察查车的,所以就没有叫代驾。

没想到,刚把两位新朋友送回家,自己的车就被别人追尾了。

这要是在平时或大白天没喝酒的情况下,强浩肯定马上二话不说就直接报警了。但是现在的情况明显不同啊,不是自己喝了点酒吗?真把报警,不是自己向警察“自投罗网”的吗?被警察查出来酒驾可不是闹着玩的,至少得关进去十天半个月的;如果酒精含量达到醉驾的程度,那是分分钟要判掉几年的哟!

所以强浩下车,仔细查看自己的车被撞的情况,心想:如果不严重,就算了,也不追究对方了,算自己倒霉,花点小钱去修理一下就算了。

然而,对方的车上下来一胖一瘦两个人,不由分说地就嚷嚷着要报警呢!

这正是“做贼心虚”的强浩最不想面对的啊!

所心强浩一听立马急了,忙陪着笑说:

“哥们,都这么晚了,还是不麻烦警察叔叔吧。多大的事啊,不如我们私了算了。”

胖子似乎看穿了强浩的心思,他阴险地笑着,随便小口一张却是狮子大开口啊:

“我这车是借朋友的,现在撞的这么严重不好交代。如果想私了也不是不可以,你直接赔我8万元,我们收了钱就当没回事,各走各的路,互不扯皮。”

胖子一言既出,特别是那8万元宠大的数目,大大超出强浩的意料!

强浩心里憋屈啊:明明是你追尾我,你的全责,还要我赔你8万,这不明摆着是要敲诈我吗?但敲诈又如何,谁让自己喝了酒,不敢报警?胖子肯定也是看出了自己的这个“先天不足”吧,所以下手那叫一个“稳、准、狠”啊!

8万块钱搁谁都不是一个小数目啊!要是赔个三、五百甚至三、五千的,尽管不是自己的错,自己有点委屈,但可能考虑自己的情况也许会接受的。所以强浩很犹豫,而胖子和瘦子却一个劲地在旁边催促着拿钱并不耐烦地再次以报警相威胁。

情急之下,强浩突然想起了自己曾经有一面之缘的据说在滨江市曾经“红黑”两道“通杀”的威哥过来帮忙讲和。

这一招,似乎有点好使!

胖子一看是威哥,就自报姓名说自己叫阿龙,并表示对威哥有所耳闻。

一番讨价还价后,阿龙算是给了威哥几分薄面,把8万的价码降到2.5万元。

强浩还能说什么呢?只得按单照付了。而自己因此欠威哥一个人情,不得不邀请帮了自己大忙的威哥再次转身去了趟KTV。这样下来又花了一万多。

本来这事也算了结了,但强浩事后越想越生气,自己在滨江地盘上被人敲了竹杠却无计可施。于是事隔多日后的一天将此事告诉了哥哥强超。

强超闻讯十分错愕。虽为弟弟“打抱不平”,但毕竟“隔行如隔山”啊,有些法律知识自己也不太懂,更不要说如何保护弟弟的合法权益了。弄不好说不定还有可能把弟弟原本还只是一点经济损失变成了刑事犯罪啊!

不是有个法院的同学强卫兵吗?他肯定知道怎么办!

强超想到这儿,便迅速打通了强卫兵的电话,并把强浩的遭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强卫兵听完强超的描述情况后,很肯定地回应道说:

“你弟弟强浩肯定是被人敲诈了,你们马上报警,让警察来处理,情况还有的反转。我听说最近警方接到了不少的类似报案,部分已经提交到了检察院和我们法院。作为老同学,我不得不提醒你们:遇到这种事,千万不要私了。本来想减少点损失,结果被这些人抓住你们不敢报警的心理,从而让你们损失的更多。”

强浩依计而行,很快滨江市警方就受理了他的上诉。

在一通案情询问的笔录后,警方意外地告诉强浩说:

“你遭遇的撞车事件不是个案,最近在滨江市区范围内已经出现多起类似的案情,情况大同小异,群众影响恶劣,我们警方判断极有可能是同一伙人流动作案所为。我希望你在这段时间少点进出这些娱乐场所,我们警方已经为此正在布下‘天罗地网’呢。这些人不抓到,我们警方压力也大啊,希望你多多配合。”

强浩当然会积极地配合警方的要求,所以对警方的各种提问那叫一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啊!

由于强浩提供十分有价值的线索,再加上其他类似案情的甄比以及多处警力的全力侦查,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阿龙抓获,随后又抓获了两个同伙小黄和小橙。阿龙就是那天追尾的事故车司机。

警方的喜讯传来,令强浩激动不已,只是令他强浩没想到的是,那天自己好心开车送他们回家的新朋友小黄和小橙居然跟他们也是一伙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

警方提出:类似案件的所谓巧合,不过是他们团伙经过预谋的犯罪“梗”而已。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很快如实招供了:

原来,阿龙一直就以敲诈酒驾司机为业,小黄和小橙帮他物色酒后驾驶司机并提供准确信息,然后再由阿龙找到地点和车辆进行故意追尾,同时抓住对方喝酒不敢报警的心理,借机大肆敲诈,事后阿龙会支付信息费给小黄和小橙的。

那天,强浩和小黄、小橙一起在KTV喝酒后,强浩送小黄和小橙回家,从上车开始,小黄就给阿龙发送了短信,告知其强浩的车牌号的行车路线信息,阿龙开车赶来一直尾随。小黄、小橙到家下车后,又给阿龙打了个电话,说“那个家伙喝多了,马上会从X花园后面路出去”,阿龙闻讯,迅速将车开到指定路边等候。

强浩将小黄和小橙送到家后,就想直接向前开,回家了事。

而小橙一看不是自己和阿龙约好的路段,怕早已埋伏在那的阿龙扑了空,于是及时拦住了强浩,煞有介事地告诉他说:前方是临时改的单行道,要想不被摄像头拍到,现在只能掉头绕回来。

强浩本来对这一带就不是很熟悉的,加上瞎灯瞎火的还喝了点酒,于是就听信了小橙的话,掉头开往X花园后面的道路,也就是开上了阿龙埋伏好的路段。

所以等强浩开到一个合流路口,阿龙开车就突然从旁边加速,直接撞上了强浩的车。

因事先知道强浩喝了酒,遇到这等无辜被撞之事不但要自认倒霉,还不敢报警,反过来还任由自己这个“肇事者”来反向漫天要价,所以阿龙一开始故意吵着说要报警处理的。

心虚的强浩自然不肯,所以想要私了。这正是他们想要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