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燕飞还说,明天是最后一次去商城,去之前要先到公司去报个帐,报完帐再去商城摊位。到下午可以早点回来,然后开始放假,今年就不用上班了。她还同其母亲说,多余的钱,加上报帐报来的钱,她要一起存起来。
后来,因为女婿是借别人的汽车来的,说是要早点回去还给别人。七点半左右,夫妻两个就回去了,他们的女儿留在外婆家里。
其母亲认为,回去以后,肯定是他们两个睡在床上,女婿想把女儿的钱全部要过去。毛燕飞不同意,然后发生争吵。女婿火起来把她搞死了,事后被装入编织袋藏在床底下。所以女儿连牛仔裤都没来得及穿。
她还说,女婿有过掐她女儿脖子的前科的。曾经两个人也是因为钱的事吵架,女婿沈光强掐女儿的脖子,女儿差点被他掐死。幸亏邻居听到吵架声赶过来把他们劝开了。
她还说,当初去派出所报案前,女婿就说,他认识派出所的人。肯定是他提前同他们说自已老婆跟别人跑了,所以派出所才不管的。
李剑觉得毛燕飞被害的可能性确实很大。如果她母亲说的是实话,她1月16日还在计划着给婆婆、老公、女儿买过年的衣服,第二天怎么可能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呢?
事后,沈光强作为老公并没有表现得很着急,难道他真的是认为老婆跟别的男人跑了?
沈光强被请到了刑侦大队。
据沈光强的叙述,当天从岳母家出来后,他先送老婆回家。然后去朋友家还车,后就在朋友家看他们打牌。一直到11点钟,老婆打电话催了才回家。
回家后睡觉了。第二天,因为老婆说不用起早去商城,要先到公司报帐。所以八点多钟才起床,洗漱完后,早饭也来不及吃,就开着摩托车去交警中队上班。他把老婆顺带到交警中队门口,让她自已在路边等车。
到交警中队门口的时候,刚好八点半了,还遇到了同事老吴和小刘。
晚上下班后不见老婆毛燕飞回家,即打她手机,却已关机。打岳父家电话,说没有去过,联系公司老板,说本来约好早上去报帐的,可是一整天没去公司。后来,查了老婆隔壁摊位的人,说她的摊位一整天没开门过。1月17日,毛燕飞根本没有去过摊位。
当天晚上以及第二天,沈光强叫了几个朋友一起沿着去商城小商品市场的路找了一天。但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所以就怀疑毛燕飞同其他男人私奔了。
沈光强说,他早就怀疑老婆同别的男人有关系。但他只是凭感觉,并没有实质的证据。他说一个开出租车的男人张某,之前追过毛燕飞。但由于毛燕飞的父母要求他做上门女婿,张某的父母不同意而分手。而沈光强总感觉他们俩的关系一直没断。
还有一个陈伟刚曾经与毛燕飞同一个厂,俩人关系很好,经常QQ或电话联系,甚至还有他不知道的其他男人。
另外,沈光强还对牛仔裤和皮带的事作了解释。他说毛燕飞有两条牛仔裤,两根皮带,平时换着穿的,出走的时候穿走了一套,这一套是毛燕飞出走长期未归后,沈光强收起来放在床底下的。
虽然沈光强的叙述并没有什么破绽,但李剑总感觉这个人过于平静。整个过程,他好像在叙述别人的事,跟他毫无关系一样,甚至在李剑说要对他进行测谎,他也没有任何反应,然而测谎的结果也确实显示他没有说谎。
如果说沈光强没有说谎,那天,也就是1月17日早上八点多钟,他确实是载着毛燕飞去交警队门口等车的。说明毛燕飞的被害时间是在八点半之后,到晚上下班之前。沈光强就不可能是谋害他老婆的凶手了,因为他上班时间都是有同事一起的。假如是沈光强作案的,只能是1月16日晚11点之后到1月17日早上八点半之前这段时间。
可是时间已经过去近4个月,1月17日的监控图像早已被自动覆盖,根本无法查看当天沈光强有没有载他老婆去上班。
测谎证明沈光强没有说谎,但这并不能作为证据,根本无法说服毛燕飞的父母。
李剑让大要案中队的民警,围绕沈光强在1月17日早上到底有没有载着老婆去上班,进行全面调查。如果说,那一天沈光强没有载老婆出去。说明他头一天晚上把老婆杀了,然后说成把老婆载去上班以转移侦查方向。如果是载去上班的,那么沈光强完全可以排除。
侦查员对沈光强他们租住的整幢楼的居民进行了走访调查,结果有两人证明1月17日早上,确实在楼梯上和车棚内看到沈光强夫妇一起拎着头盔下楼和坐在摩托车上的情景。
问他们为什么能记的这么清楚,他们说因为当天晚上他们的楼下很热闹,都在议论沈光强老婆失踪的事。
侦查员又查了沈光强的同事老吴,老吴证实1月17日早上,在交警中队门口碰到沈光强的老婆从沈光强的摩托车上下来,站在路边等车。因为第二天早上沈光强向他打电话请假,说要去找老婆,所以记得比较清楚。
沈光强的同事小刘也证实,1月17日早上,碰到沈光强开着摩托车载着老婆到中队门口,他老婆下车后就在路边等车。而沈光强匆匆忙忙到办公室换警服。之后,他和沈光强俩人一起到路面执勤,一整天都没分开过。到五点半下班,他刚回家没多久,沈光强打电话告诉他老婆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