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越的家严格说其实已经不在清水村的范畴,而是在西南的燕角山里,进村步行约么要半个小时的样子,伏越脚程慢,四十五分钟还打不住。
半上午出发的,到村里时,清水村各户人家已能看得见屋顶上袅袅的青烟了,远远看着,似乎还能闻到柴火灶的饭香。
曾婆婆正在村口与人闲聊,见时间差不多了正要道别,就看到穿着一身破麻衣服的愚姐儿两步分成三步走地慢慢朝着这边过来了。
她转头和身边也注意到了的几个老姐妹道:“你们先回去,我问问去。”
“你去你去,到时再来找你。”几人笑着往回走了。
曾婆婆年轻时有一手十分精妙的假发手艺,只是后来中风了一回,活做得久了手抖得厉害,这才不得不放下了这营生,奈何回了村这些年都没什么,在哪里日子都是过,只有看到燕角山的傻丫头那头长发时,有些挪不开眼,走不动道。
只是这丫头是真傻,她去问时,还以为她是伢子,回去给那老疯婆告状,让那老家伙又发了回瘟风。
“婆婆中午好。”伏越先点头致意,倒让曾婆婆惊讶了。
“丫头这是,脑袋好了?”
伏越看着老婆婆眼中毫不掩饰的讶异,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下,点了点头,又摇头,道:“好了,没有。”
曾婆婆就知道她确乎比以往好了些,却不算多好,于是问:“这大老远的来这里作甚的?”
伏越抓着自己捆在胸前的长发:“给婆婆,卖的。”
“哦,你想起婆婆先前问你的了,真要卖呀,婆婆要从发根子剪的?”曾婆婆点头,怕愚姐儿听不懂,还上手比划了一下长度,示意她,卖头发的话,大概只会给她留下一根指节这样的长度。
伏越顺着她比划的手指看了看,觉得也不过就是现代板寸的长度,可以接受,于是点了点头。
她被曾婆婆带回了家,没顾上吃饭就回了正屋剪头发。
剪发卖发是要称重的,伏越头发还有些湿润,曾婆婆就拿了干帕子给人细细擦干,伏越过去在现代常常在理发店消费,也不觉得怎么样,曾婆婆在后头看着却觉得心里有些异样。
乖乖诶,这愚姐儿脑子不好使,气度却与她以往城中所见官家小姐有得一拼,人往那里一坐,旁人就该为她服务似的。
头发最终没有变成伏越想象中的圆寸,而是要更长一些,没有过耳,铜镜看不清,但是脖子上感觉已经清爽了。
“称出来七两四钱,婆婆给你算一下价钱。”曾婆婆进进出出跑了几趟,远远能听到年轻的女声似乎在喊她吃饭,婆婆只说留在桌上就成。
伏越摸了摸空落落的肚子,稍用力按了按,安静坐在原地。
“婆婆也不坑你,你傻丫头一个人过活不容易,这头发好,按时下山下人收头发的价,一两都是二百五十文,婆婆给换了银果子和铜串。”说着,曾婆婆把手里的布包递给了伏越,沉甸甸的一个。
伏越收好布包,又把视线放在曾婆婆手里那个竹篮子上,用眼神询问这是什么。
曾婆婆顺着视线看,面上不由得一哂:“嗐,婆婆这不是看你一个人不容易,你瞅瞅有没有要的,婆子这里折价拿。”
伏越眼前一亮,这倒是方便了她,家里什么都缺,这里能买到一点也算方便一点。
最终,伏越花了四十文铜板,从曾婆婆那里买了十斤杂粮米,看起来灰扑扑的,闻不出什么米香,却有些豆香,应该是杂着许多种类的粮,另花了六文钱买了两块胰子皂,大约添加过什么草药,闻起来有股不太明显的草木香。
婆婆看着她头上有伤,还把家里用了一点的伤药也拿来让伏越挑,这个却有点贵,要二十文,曾婆婆当初在摊子上花的十八文钱买的新,如今这旧的却还多要了两文。
伏越是不知道的,虽然确实觉得有些贵,但还是没什么犹豫就点头买了,她小傻子人设目前还没完全崩,这种小亏吃一吃无妨。
双方都对今天的交易很满意,临走时,曾婆婆还找了块灰布出来送给伏越,说让她把头发遮一遮,这么一上午的时间,又是洗头赶路又是折腾着剪头发,大喇喇的巨大伤口竟然还乖乖结痂了,年轻人的身体恢复能力,果然是潜力无限的。
伏越接了布巾子,乖乖披在脑袋上。
曾婆婆没留她吃饭,外屋的年轻媳妇早都骂开了,伏越也没心思在那里吃饭去,只道别过后加快了脚程往家的方向赶。
山里地上匍匐着茂密的马齿苋,伏越停下来采摘了不少,手头拿不下了才罢休。
靠近山里这边其实能吃的野菜不少,伏越只认识很少部分,却也能找出来两三种过去见过吃过的。
总而言之,她初来乍到,不饿肚子就已经是万幸。
午饭直接用杂粮米煮粥,马齿苋清洗干净之后煮了个清汤菜,家里的盐罐子也见了底,只剩下一点能被称为卤水的底子,伏越直接往菜汤里倒了一点,一餐饭总算还有点咸淡,吃饱也有了力气。
整个屋子是需要扫除的,金婆婆看着是没去世多少天,这屋子里却像是半月没人一样,四处脏乱积灰。
想想其实也对,金婆婆最后一场疯病发了有好些天,回家没有半个时辰就又会跑出去,四处流落,愚姐儿也会出门找婆婆,一来二去的,两婆孙竟都没太在家开火,愚姐儿回家找吃的也就是给自己拿罐子煮个稀汤饭,又要端着饭出去找人,一路兵荒马乱的,在厨房留下的全是没洗过的陶锅和罐子。
这里的取水地离得有点远,山里深处有个水塘,水草很高,远远看去就像个沼泽。
那里距离家里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伏越计算了一下脚程,觉得自己的身体完全恢复的话,正常人应该是十分钟左右就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