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是半夜的烧烤和奶茶啊!!”
“谁知道呢。”
林晨耸耸肩:“烧烤和奶茶这东西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只要他没尝过,就没有欲望,很正常,毕竟是受过专业训练的人。”
“随随便便就能被食物给诱惑的话,就不会派出来保护别人了。”
“倒也是。”
“太好了!女恶魔终于离开了!!”
理查德一个箭步冲过来:“可饿死我了!”
前面喊的时候林晨就发现这小子在给他打手势,一副不敢靠近的模样,只好将烤好的串先给后边的食客,反正大家都点的差不多。
“你怕德雷雅?她那么漂亮,怕什么?”
“越是漂亮的女人才越危险!”
“哈哈,你小子觉悟很高啊!我喜欢,下次来请你吃烤肉塔可!”
鲁纳德伸出宽厚的手掌,跟理查德小手紧紧相握,一副相见恨晚的模样。
“可拉倒吧,你别带坏小孩子,吃你的肉!”
林晨随手递过来一串宫后夹肉塞到鲁纳德面前。
“怎么会呢,我是那样的人嘛?太好了,终于轮到我了,你知道这十几分钟我是怎么熬过来的吗?”
近距离看着一串又一串的烤肉递到别人手上,空气中只残留着浓郁的肉香,那种感觉,他在自己餐车上都从来没体验过。
知道那个带肥油的牛腩好吃,所以他先点的上脑和羊排肉,就是为了先尝尝普通烤肉的味道。
一旦吃过好的,再吃这些普通的,口感会差很多。
上脑串和羊排串烤完后的模样相差无几,颜色都几乎完全一致。
要不是亲眼看着林晨烤出来,甚至会怀疑被调包了。
扯下一块滚烫的羊肉,哈出几口热气,还没嚼,就已经感受到浓浓的炭火香气弥漫开来。
羊排肉看似很瘦,实则暗藏脂肪,一口咬下去会在嘴巴里爆汁,几乎吃不出什么羊骚味,有的只是纯粹的鲜美。
只有足够新鲜且品质够好的羊肉才能做到香而不膻,超市里能够买到的基本也就是羊排和羊腿肉,这两个部位肉质嫩,味道轻,其余部位几乎见不着。
最重要的是,羊肉还比牛肉贵。
三两下撸完一整串羊肉,感受丰盈的汁水残留的余韵,孜然颗粒所散发出的香味和羊肉极其的搭,是他喜欢的味道。
再尝尝上脑串,就显得稍稍逊色不少,但也是好吃的,只是没有羊肉的那股气味,口感更加有韧劲一些,别的倒是没什么太大区别。
“我咋感觉羊肉的更好吃呢?”
“因为你喜欢羊肉的味道吧?有些人吃不来羊肉,也吃不了油腻,就适合吃上脑的,能接受牛油的就吃牛腩,怕太肥就吃羊肉,反正各有各的优点缺点。”
“确实,你考虑的还是全面,不像我那边就只有牛肉和猪肉两种,全是绞肉,再就是混合烤肉,没的挑,看来抽空得更新下我的菜单了。”
“哇哦!”
窗口前忽然响起一声惊呼。
尼奥手中举着肥瘦相间的宫后夹肉,腮帮子鼓鼓囊囊嚼的满嘴流油,眼睛瞪得老大,竖起大拇指连连感叹。
“这肉好软,直接在嘴巴里化开,但又能吃到明显的咀嚼感,一点儿也不油腻,越嚼越香!老板,我怎么觉得人家做的烤肉比你做的好吃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