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章 白教堂(1 / 2)重生之我在晚清当舌人首页

自从教堂诞生的那一刻起,人类就在竭力寻找奢华与谦卑的平衡。耶和华并不总是在意祭品的丰厚,但圣徒们应当将自己最喜爱的东西献给永恒,这是人类的天性。因此,绫罗绸缎、宝石琉璃这种囿于人类浅薄天性所认识的瑰丽,无疑成了信仰与虔诚的计量单位。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说,既然所有人类都是依照主的形象创造出来的,那么人性中的某一个部分,譬如喜爱闪光而贵重的财物,就可能也是种神意。教会以实际行动证明,无论信徒们捐赠了多少财富,教堂都可以是肃穆的,庄重的,哪怕烛台是全金打造的,也无损于神仆的淳朴。

正站在厅中的中国人显然还没有适应这一文明世界最大的美德。

毕竟十九世纪虽然是一个多元的时代,但绝不是个“宽容”的世纪。那些从西班牙、英国和法国港口开拔的冒险队,在这个时代里所能认识的普世语言,只有金币与白银。至于其他文明的瑰丽,先委屈他们躺在《太阳报》夹缝的广告栏,或者大英博物馆的展览柜里吧。熟练的利物浦工人将用透明的防水布,将尼布甲尼撒的皇冠、明宪宗的金丝抱枕和印加的黑曜石水果刀层层包裹起来,以供从坐了两个小时火车的客人们花两英镑进门拍案惊奇。英国报纸在拼命地制造桃色新闻和凶杀事件,另一方面竭力地掩藏鸦片馆、奴隶买卖和唐宁街披上国债外衣的合法抢劫。

赞美平等!这位东方来的客人在港口也尝试像其他人一样买票上车,毕竟马车的时代已经快过去了。在笨重的套着铁壳的双层巴士出现之前,从港口转运人流的只有大型马车与铺设了轨道的电车。但售票员重重地拒绝了他买票的请求。一方面当然是因为,这个售票处里的秃顶男人也不知道该怎么用零钱来换银锭;另一方面,车上其他的客人激烈地反对这个从地球另一端赶来的野蛮人,和自己坐在同一节车厢里。售票员瓮声瓮气地挥手,示意让他走开。毕竟流浪汉适合用两条腿走,而不是搭上现代文明的便车。

作为一名并不完全受欢迎的客人,我们的午夜来客此时被安排在东区极为僻静的一座小教堂里。专门从后门进来的三人还没有站定多久,其中一名教士便告辞前去向长老汇报。留给英国客人的只有另一位负责监视的圣扫罗,以及一间还没有向外开放的小祈祷堂。

留着辫子的朋友正端详着周遭的一切。他饶有趣味地扫视着教堂内部的陈设,似乎对每一块玻璃,每一根立柱,乃至于每一把椅子摆放的位置,都深感兴趣。我们的客人用一种松弛而非紧张的态度仔细地观察着欧洲的工艺,既没有扭捏作态,又不是漫不经心。这种态度引起了教士的好奇心,好像他只见过害怕或狂妄的东方人似的。但没有受命搭话的教士还是决定闭上自己的嘴巴,因为眼前的这位客人入门前的这副尊容实在差强人意,说漏了嘴怕被接下来被拎出门决斗。

在这样细致的观察之下,客人留意到,伫立在门口的小而精致的白色半圆拱,使整座教堂凸显出了欧几里德式的简洁与睿智。相较于那些张扬的穹顶,娇小的半圆拱并不显眼。但这一节制与内敛却受到了附近居民的热烈欢迎。恢宏的穹顶,用权力将受难的流民挡在了恨天高的门槛之外。但教会的兴起,不本就依托于流浪的拿撒勒人么?住在拱顶下的彼得本拉丢才绞死的他。摩西率领众人逃出埃及时,不正是将珠宝和绫罗都献于先知,才建立起一个可以供所有人轮流进去祷告的帐篷么?

信仰不能因为贫穷而抛弃人类,但却很懂得用不同的建筑来容纳信徒。白教堂的隔壁紧贴着数幢红砖砌成的,那些不那么富裕的市民广为欢迎的,被称之为“排屋”的乔治亚风格的民居。1666年,著名的伦敦火灾烧毁了大半个城区的住房。应当局的要求,新派的建筑师们之间流行起烧结的红砖。这道诞生自巴比伦的手艺,成功地将一座木屋堆成的基督之城,锻造成了砖石铺就的世界都市。

白教堂还很好地贴合了十九世纪的流行,在红砖外又用仿石涂料将自己涂抹出一丝阿尔及利亚或骷髅地的风格。红彤彤的一片排屋原本都是修道院的院产,负责出售橄榄油和白色的圣烛;但现在都已开放给了城中的市民,成了信徒们居住的俗产。在深夜中,教堂与阴谋都安静地藏匿在一整片红色的砖瓦森林之中--倘若阴谋与日光接踵而至,那么和平的希望就要寄托在深夜的教堂。与公理会所主张的简朴一般,这件小小的教堂撇除了圣母之心或坎特伯雷大教堂那样的金碧辉煌,只有一个宽阔的中厅。在宽敞明亮的矩形空间之下,俯瞰人类百态的只有吊灯、穹顶与云端上的那唯一的至尊。

但是,具体到今晚,欧洲式的傲慢却已经累积到了临界,不需要通过委婉的姿态去揣测和暗示。它们已经大张旗鼓地往教堂的墙上复制粘贴,反复铺陈了;是的,出自克鲁克香克和威廉霍恩的学生们的手笔,各种含义明确的简笔画贴在进门的走廊上,时时刻刻提醒信徒去关心他们正在从事远东传教事业的教内兄弟们。然而,这里的教堂之所以能保持简朴,并不完全是出于谦逊,相反,完全是军人一般的实用精神。毕竟教堂门前的桌子上躺着的除了签名簿,还有利玛窦的那本著名的《耶稣会与天主教征服中华帝国史》。有赖于耶稣会里军人兄弟们的刻苦和强硬,教会失落多年的契丹和鞑靼教区才得以首显端倪。“一张行军床就行”才应当成为伦敦会最流行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