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磅的防弹衣对于125磅的单薄身体来说确实有点重,再说穿不穿防弹衣是人家的自由,成年人有时侯不应该说的话真的不能说。
当初杰克刚到14分局时威利斯中队长带他熟悉防区,3个月后轮到他带着新警员熟悉防区了,就像是个轮回。
中城区的面积不算大,杰克开车1个小时就就把分局所有的防区转了个便。
巡警是个么都可以管的,但杰克每天只带着陈慧抄车牌,这种工作枯燥乏味但杰克还是干得津津有味。
人家加文警官在中央公园对面的第5大道当了20年巡警,不也挺好的吗?
路边停了辆法拉利,杰克把警车停到法拉利的后面,然后下车。
看着紧随其后的陈慧,杰克把罚单本递了过去,这种工作警察学校教过,他决定让新人警员独自完成。
在这里辅警都是有执法权的,更别说陈慧这种警察学校毕来的实习警察。
看到陈慧把罚单贴到了法位利的车窗上,杰克挥了挥手示意对方上车,这种有钱人很难缠的,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少打交道。
主动忽略了等在路边的1辆N手本田,杰克开着警车前往下1街。
警员陈慧很快就发现了杰克警员好像有仇富的心态,路边好多的破车明明已经违单但他很少给这种车开罚单。
“Sir,你为什么不给那几辆车开罚单?”
不懂就问是个好习惯,要不杰克也打算过几天和她说说这个问题。
“穷人活得已经很艰难了,我不希望开出的罚单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1根稻草。”
陈慧的眼珠转了转,想明白后开口道:“谢谢长官。”
“长官就算了,叫我杰克就可以。”
2个人现在都是警员,区别只是1个是实习警员、1个是一级警察,但警衔区别不大。
除了白衬衫只有警长、警佐这种兵头将尾的警员才能被称为长官。
抄了几天的车牌,杰克又开车带着陈慧到第6大道的酒吧1条街,在酒吧街现场他把当初在救援局执行任务的情况向陈慧做了下说明。
接着是钻石交易中心和帝因大厦......曼哈顿可以说是北美警察最多的地方,这里发现案件最多的时间是晚上5点钟之后到深夜,但也是多以抢劫、偷盗为多。
抢运钞车这种大案一年也发生不了1、2次,不过杰克这个人应该是招黑体质,他短短5年时间里就遇到了2起失去运钞车事件。
还有就是保护警方证人也出现了3次以上的交火事件,再加上其他零七零八的交火事件,杰克的个人档案比某些佛系老警员要厚上1倍以上。
杰克-史密斯自己都记不清到底有多少人死在他手上了,当初说好的弄掉一个买块手表的计划也无疾而终了。
手表对于杰克来说功能性大于装饰性,买太多的高档手表来投资性价比不高,买太多的军用手表真的没有什么用,你不能一条胳膊上带5块表吧?
说实话,杰克自认不是个好警察,但当加西亚把陈慧交给他的时侯,杰克正努力做个好“老师”。
这是个枪枝泛滥的国家,许多警察工作中一不小心就会被打了冷枪,杰克不想陈慧在自己手下学习一段时间后什么也学不到,
因此他要把从加文警官和哈维德那里学到的东西全部交给她。
最近14分局的案牛较少,天知道这是什么原因,难道是因为白班的关系?
下周杰克就要倒夜班了,但愿陈慧能有更多的学习机会。
女性警员力量相对较小,特别是陈慧这种小体重的警员力量更是她的弱势,杰克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增加她的力量,只能在射击方面对她地行强化。
每天下班前杰克都会带着陈慧到警局的地下靶场练习射击,为此他还特意准备了2个消音耳罩。
“啪啪~啪~”
“啪啪~啪~”
先是快速在胸靶位置打上2枪,然后在头部再开上1枪,这就是所谓的墨桑比克射击方法。
前2枪的目的是快速的打中目标,胸部目标比头部目标更大,相对打中更容易,这就是要先敌射击、首先命中。
第3枪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目标永远地“停下来”。
墨桑比克射击法的难点在于前2枪和第3枪的射击线不同,在快速变换射线的情况下新人有时很难把握射击的频率和准确性。
这种射击方法的理念很好理解,对于杰克来说并没有什么奥妙。他的一贯作风都是清空弹匣,然后补枪。
为了防止目标身穿防弹衣造成“假死”,杰克向来都是把对方的脖子和脑袋做为补枪的目标,至于打头还是打脖子就看具体的需要。
陈慧的射击水平还可能,但她明显没有补枪的想法,在这方面还需要杰克的不断灌输。
为此杰克在警察局的电脑上找了些案件,都是警员开枪后目标活下来,之后又找律师告警察局和当事人的案件。
他就是要告诉陈慧,和行政休假相比、丢掉工作和面临民事赔偿才更加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