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二,新生快乐,李欢喜(1 / 2)精神病院第五病区首页

翌日清晨,五病区的男护士门带了几个病人过来,病人穿着蓝白条纹的病号服,手拉着手,像学生一样排着整齐的队伍,面无表情的走过来,有气无力,气若游丝。

护士长无奈的说“才回去几天,又入院了,办理入院手续,体检。”

“还好,他们都没什么事。李欢喜还是老样子,陈旧性骨折,目前没有肺炎,一会再看下核酸结果,观察几天,就可以放心了。”

最显眼的这个刚出院没几天就回来的老患者,他叫李欢喜。捡到他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为什么说是捡到的呢,也许大概可能因为那时候市容市貌吧,具体我们不是很清楚,社区捡了个流浪者送过来,蓬头垢面,衣衫褴褛。

不过,他气质独特,在众多流浪者中是可以让人过目不忘的。

他在这里也算个红人了,我说的是他入院前,在s市,已经是个红人了。他喜欢在商场门口摇摆,那种自顾自的疯狂,好似世界末日前的最后一个夜晚一个人的纵情狂欢那般,随着店里的大卖歌曲忘我的摇滚着,姿态肆意,节奏精准,揺摆到快活时会还会跟着音乐吼一两声,声音浑厚有力响彻云端,那气势里似包裹了诸多压抑和不满,犹如狼嚎,气魄十足。

曾有好事者为他取名“摇摆哥”。后来不知怎的就传开了。有时候会有人慕名而去专程看他摇摆,当然也有去取乐他的,也有欣赏他的,甚者有去吐骂他的。

那时候买东西路过那里,看他忘我的摇摆着,腰肢若扶风摆柳,茂密的头发肆意的生长,大风里也没有几分柔顺,坚挺又倔强。若镜头由近及远慢慢拉动,倒颇有电影结尾里那欲说还休、欲罢不能的味道。

我们就这样由近及远的以远离他的视角上了出租车,他随着嘈杂的市井喧嚣在车窗模糊的玻璃中渐渐离开视线。

朋友看着看着竟有些痴迷,忍不住问我“你说,他这样子是不是比我们更快乐?”

我恍然愣住,看着他裹着厚重破烂的大衣,大衣外面裹着凌乱的塑料袋,蓝色、白色、红色、黑色……交织在一起,在狂风里撕扯着乱舞,好像没有方向,又好像每一种颜色都有自己独有的方向,却谁也不向谁妥协、谁也不松开谁的牵绊。只有那疯长的浓密的黑发,执拗的坚挺,无论狂风再肆虐,都不曾有半分痴狂。这样的景象,好像很美,又好像很残忍。我凝视着朋友,张了张口,要怎么说呢?突然觉得语言苍白,无法表述。

他是不是真的要比我们快乐?

话说摇摆哥初被社区工作人员领来的时候,异常沉默,还有几分倔强,不愿踏入病房半步,但凡逮住机会就一直向外疯跑,如风疾电,飕呼就不见了踪影,护士们五次三番费尽气力才将他找到追回来。

初来时,他身上的味道难以形容,隔几米距离都能把人熏吐,像极了久未清理的垃圾堆的味道。护士们将要把他破烂的衣衫去除时,他誓死抵抗,好像要去除的不是衣服,而是铠甲,是伴他几世沧桑的傲娇战绩。不知护士们哄骗拉扯了多久,才好容易去掉了这黑的发亮的大衣。他们把他洗了三四遍,才把他执拗造型的头发洗得清爽,他们说他身上的泥恨不得有几斤重。

摇摆哥一直不肯说话,也问不出名字,查也查不到。按照惯例,还是由我们的人给他取个名字,方便用药和治疗。

我们时常会接到社区捡来的影响市容市貌的神智不清的人,他们初来时都是“无名氏1,无名氏2,无名氏3……”,虽然也不影响治疗和用药,因为有编码且不重复,但是叫起来总觉得不舒服,冷冰冰的。他们只是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或者出于什么原因潜意识里不愿意面对自己的过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