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二十多年的积累下来,也好几万了。
这几个被告里,年纪最小的也快五十,最大的甚至都快九十岁了,要他们一口气拿七八上十万出来,难。
杨馥郁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学校也不是缺这点钱,但既然都走到法律程序这一步了,还是想给他们施加一点压力,不然谈判的时候让步的空间都没有。”
之前二十多年都没处理这个问题,一直留给到后人智慧解决,到现在教职工宿舍不够用了才想到法院来解决,本质上还是校领导不愿意把这些人的怒火烧到自己身上。
可是起诉到法院来事情就不会了吗?
“不是这个问题,”方辰加重了语气,“我们判决当然没问题,即便是他们不配合法院也可以通过公告程序把这些案子判下来,但发传票、出判决、进执行等等环节都会激化学校和这些爹爹婆婆们的矛盾,那到时候你们还怎么谈?更不要说要是法院支持了你们的诉讼请求,之后还没起诉的那些人就更没有谈判空间了。”
“这个……”杨馥郁也想到了这个问题,开始犹豫起来。
诚如她所言,学校根本不缺这点钱,私下里谈判想怎么谈就怎么谈,甚至每个人给的条件不尽相同都可以。
如果法院以判决书的形式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校领导就不可能让步,和不同人之间的矛盾也公开化了。
一方面,前面相同情况的法律文书都出了,每个人该给多少钱,该什么时候腾退房屋都确定下来了,校领导再拍板让他们少交钱就是明着流失国有资产。
另一方面,后来者知道要给那么多钱,就更不愿意腾退了。
有些人倒是愿意讲道理,知道这些房子现在是国有资产,父母去世之后自己也不是学校的教职工,无权住在里面。
可在他们的视角里,自己的父母辈有的分到了房子,有的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分到房子,也就没赶上第一波房改的浪潮。
后来取消分房,已经上车的自然喜滋滋,可没上车哼哧哼哧跟在后面赶的那群人心里的苦闷又有谁理解?
明明都是一样以前为学校奉献了大半辈子的教职工,怎么别人家就可以得到他们住了一辈子的房子,而我家就要搬走?
自己从出生开始就住在这套房子里,我住了一辈子的地方,户口都登记在这里,凭什么我要搬出去?
搬走就算了,还给钱?
给钱就算了,他给五万我给十万?
人感受到的不公从来都不是得到或失去这件事本身,而是来源于比较。
人有我无,人多我少,就会觉得不公。
凭什么?
大家都是一样的条件,凭什么?
凭你脸大?
凭你运气好?
凭你会闹事?
那我也闹事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