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古斯都隐藏在国家博物馆门口花园的阴影里,他依靠在一颗树的下面,来往的车流几乎把他的踪影遮挡着严严实实,他把双臂抱在胸前,一只手撑着下巴,长袍柔软,宽大的圆顶硬礼帽盖住了他的脑袋,随着午夜慢慢化为黑夜,他始终站在那里,甚至姿势都没有换过,沉默不语,一动不动。他在观察,他在等待。
过了一阵子,另一个留着小胡子和他装束相似的同龄男子朝他走了过来,那是他的新助手詹姆斯平克顿,就暂且叫他平克顿吧,他也算是奥古斯都的老朋友了,毕竟年轻的时候他们在一起开过侦探社。
平克顿看着奥古斯都把下巴搁在前臂上,没有丝毫犹豫便用手中的绅士手杖就将他的手肘打了下来,“我个天,伙计,你这力道。”奥古斯都捂着被打红的手肘说道。
“疼,记住就好,”平克顿用手指着奥古斯都手腕上的护套,然后平和地说道,“袖枪这东西,我和你说过多少遍,你才能改掉这个臭毛病,你那样还不如把它放在你脑门上来一枪彻底。”
的确,对于一个侦探来说,他们身上的设备会比较多,想特工一样,他们大多数的设备都是用来防身用的,比如平克顿的拐杖,那也是卢修斯专门设计的,说他是个拐杖,不如说是一把战斗的武器。再说奥古斯都的袖枪,那是一个古老的击针机构的装饰,后端是弹簧,这玩意只要奥古斯都用正确的方式轻轻动一下手腕,那里面的子弹就会发射。可以非常准确上的说,奥古斯都刚才的行为是把枪口对着自己的脖子。
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毕竟,对于一个侦探来说,办案侦查,即便在谨慎,也无法避免意外的发生,或者说设备突然失灵。出于安全的考虑,一般的侦探往往不会让他们带着袖枪的手靠着脸庞,因为对于他们来说,保住性命是最主要,况且还会有一点就是,奥古斯都的东西已经过时了。
“你打探的情况怎么样了?”奥古斯都问道,“我的伙计。”
平克顿捋了捋胡子,然后说道,“基本是没有问题,我得到了一个消息”就在这时,平克顿眼睛一秒,看到了一个男人出现在他视野中对面的集市里,他连忙把奥古斯都往后拽了一下,然后说道,“他来了。”
平克顿赶紧来动一旁的奥古斯都坐下,他用手搭着椅背,两人一个故装轻松地吹着口哨,另一个则是假装看着面前投影屏上的电子书,等那人转身走进了小巷子,两个人赶紧起身,穿过那些正在打包的商户们,向前面的那个小巷子走去。
“我们这是干嘛?”奥古斯都问道,“伙计?”
“很简单,我们要跟踪这个人,这个人身上有我们要得到的消息。”
“比如说?”
“你很想知道的艾伯特的死。”平克顿回答道,“我刚打听了一下,这人是艾伯特生前的贴身侍卫,贴身到每次艾伯特去参加晚宴他都会带上他,但这个侍卫却不简单,他利用艾伯特的一些给予他的职权干着一些勾搭,比如出卖艾伯特所在的拉尔迪卡学院的书等等,所以后面他被艾伯特开除了,但正因为这个,在艾伯特出事的那天晚上他也在场,虽然杀害艾伯特的是一个少女,但是我想这其中肯定有蹊跷。”
在距离两人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小巷,两人跟踪的那个男人名字叫布兰特,男人身穿一件破破烂烂的侍卫夹克,带着一顶破帽子,这会儿,他正在端详手中的一块破旧的金属怀表,
在这个时代里,金属怀表由于某种原因无法生产,所以这个东西在这个年代是象征某种权利的象征,只有箱庭贵族以上的皇室才有可能得到这个怀表,因此,平克顿断定那玩意一定是艾伯特的,而且平克顿清晰地看到,那怀表表面的标志有着拉尔迪卡学院。
至于布兰特怎么得到的这块手表,平克顿有些还不敢确定,但极有可能是他偷的。布兰特不是打开合上怀表,他觉得这样时髦极了,接着他小心翼翼地走出巷子,左右张望了一阵,然后走进了日光弥留的市场,他耸起肩膀,一路前行,双手插在口袋里,他回头一望,确定没有人在跟踪自己,随后便满意地继续前进,他早已经把国家博无光抛在身后,走进了沃顿特的另一片独特的区域:拉尔迪卡学院旁边的贫民窟:黑域。
为了防止在贫民窟自己的穿着被发现,平克顿和奥古斯都就把衣服给换好了,刚进入贫民窟,空气瞬间就变了,在此之前,他们靴子后跟还在鹅卵石路上嗒嗒作响,而现在,两人的靴子却陷进了街道上的污垢里,扬起一阵腐败的素材和人类粪便的臭味,立面上满是污垢,臭气熏天,布兰特拉起围巾遮住口鼻,尽可能让这空气里最糟糕的气味转进他的鼻腔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