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323章 故人(1 / 2)踏神墟首页

“能做出这些事的,哪有人心向善之辈?”尚静薇冷笑一声,这么说来,派他们来的八成是任爽,就算不看那封信的内容,江湖会也能轻易找出寄出信的是谁。

那个叫凌风的2B青年根本不知道,如果他等得不耐烦,做出了什么出格的动作,或许他会凭空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吴三和马立在那里等着,似乎就是要和尚静薇碰个头,到了候机大厅的时候,这两位就不见了。尚静薇自认为追踪和反追踪能力出色,也没发现这两位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不禁心中一凛。

原本她以为这是江湖会的两位普通办事人员,负责这里的接待和一些麻烦事的收尾工作,可现在看起来未必,这两位可能是江湖会的渡劫初期强者。任爽调两个渡劫初期强者来的目的,肯定不光是保护她。这座城市一定发生了什么让江湖会也有兴趣的事情。

就在她要坐上出租车的时候,余光瞟过后面的一辆中巴车,车身侧面写着“南城武馆学员专用”,有不少提着行李箱的人钻上了这辆车。

尚静薇稍稍停了停,坐进了车里,对司机说了声:“师傅,去丽晶酒店。”

司机惊异地稍稍回头看了眼,说了声:“小姑娘,是去川蜀丽晶酒店?”

尚静薇稍稍点头:“嗯,怎么了?”

司机哦了声:“没啥,就问问,一般去丽晶的都是大公司出差的,有专车接,我看小姑娘你年纪轻轻的,是来旅游的?家里条件不错吧?”

尚静薇觉醒异血之后,学习能力太强,跟着何赐一段时间,口音都是一股子京腔儿,于是微微一笑,也不多做解释,只是说了句:“丽晶在这座城市也只能算中高档吧?”

尚静薇住得起更高档的酒店么?比如皇冠假日,比如江鸿国际。相对于他外出执行任务的酬金来说,那些五位数价格一晚的套房虽然不高,但也足够她心疼的了。比如这次出国寻找两个假扮人族的幼年伪神,他成功完成后,星河殿的公共账户给她打入了七十五万的佣金,加上之前的佣金,她的存款也堪堪达到了四百万。

一个四百万身家的人,还真不会去住几万一晚的套房,甚至丽晶大酒店这种三五千一晚的酒店消费起来也够心疼滴血的了。只是,尚静薇曾经摆摊的地点就在这座全玻璃面的现代化酒店附近,这里能看见洪崖洞,能看见嘉陵江,能看见这座纸醉金迷的城市最有魅力的一切。

曾经她在酒店门口抬头望着,一来是找找哪有有钱人可以偷上一笔,二来是看着这辈子几乎不可能踏入的圈层,他们高大伟岸如同这座酒店一般耀眼,而自己永远是他们脚下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小黑点。

只是世事无绝对,现在她坐在出租车里,戴着耳机,随着车流涌向前方,远处的酒店已然依稀可见。她要去一趟,去看看,去感受,给自己一个交代。

出租车司机永远不会想到,这个小姑娘大半年前还在他停车在路边吃午饭的时候,在他身上摸走了代表半天利润的五十块钱,让他付饭钱的时候一顿好找。更不会想到大半年后故地重游的小姑娘去那个酒店,只是为了少女最卑微的年头中的一个普通梦想。

曾经尚静薇远远地拍过了一张图,然后在朋友圈里发出,配文是:“什么时候能把这大家伙偷来,期待。”下面点赞和留言的都是三教九流的人物,当时的尚静薇觉得这样很风光,跟着他们出去的时候,人们怕你。但现在的尚静薇也知道,人们不仅仅怕你,还看不起你。

她站在大堂里,左顾右盼。

豪华她见的多了,比这里更奢华的也是屡见不鲜,只是有时候,在你小时候想要的那个摆在橱窗里毛绒熊,你因为种种原因没能买。未来的某一天你有钱了,在橱窗里看到更好的玩具,甚至是江诗丹顿,甚至是阿斯顿马丁,你都能轻易地拿下它的那天。你心里还是想着那个毛绒熊,或许他已经停产了,也或许它已经烂大街了。你甚至知道拿到那个毛绒熊的瞬间你确定自己会觉得这一切不过如此,但是没拿到之前,你还是会想,人的一生会留下很多遗憾,但最遗憾的,是你觉得触手可及但是却没有做到的事情。

现在尚静薇走进来了,明知这一切不过如此,明知这里的豪华程度甚至比不上她从海外执行任务归来时,星河殿接她用的那架湾流G700。那是一架起售价5.3亿,内饰改造费用2亿,配置了独立吧台,顶级调酒师,独立厨房,米其林大厨,动力系统和机身强化改造费用3亿的奢华私人飞机。是各殿殿主和渡舟集团几位主事人才能乘坐的专机。

但是那又怎么样呢?走进这家酒店的时候,她就感觉曾经的梦想实现了一半,现在,她打开随身的背包,想从里面拿出身份证,去开一间可以看见嘉陵江和夜市的套房,预约一份酒店的下午茶到房间,然后在落地玻璃窗前发呆到下午。再接着去夜市转转,等到夜深了下去,找凌风把事情解决,或者直接把人解决,最后向这座城市挥手告别,如果不是需要什么特殊任务,再不回来。

她刚要走向前台,让一切按照自己简单易懂的计划进行的时候,一个尖锐的声音打破了平静。

“尚静薇,这不是尚静薇么?嗨,王一平,那不是尚静薇那个小蹄子么?”女人尖利的声音在尚静薇的耳边旋转,尚静薇下意识很想说几个字符,让对方的灵魂粉碎。她知道没事的,哪怕大庭广众下用碎魂真言令对方万劫不复,炎黄壁垒也不会替天行道。

尚静薇侧目,看见了一个男人,很高,挺精壮,挺帅气,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眉宇间有一股愁容。她认识这个男人,他叫王一平,是她初二时候的男朋友,比她高一级。

这家伙是个好学生,而尚静薇当时无疑是学校里大姐大一般的人物,要不然当时与何赐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也不至于把何赐怼得说不出话来。

不过初中毕业后,他仿佛人间消失了一个月,再次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属于一个叫做林倩倩的女生了。那个人是尚静薇的同班同学,家里有着一家不小的企业,长得还不错,眉清目秀的,学习成绩也算是上游。尚静薇猜想她的家底对王一平很有吸引力吧,她和那个风度翩翩的王一平才算一路人。

江湖女子怎么会留恋一个小白脸呢?两顿酒后,尚静薇给王一平打了个电话,就继续投入了自己的新生活。三天后,她被人堵在胡同角落打了一顿。

刚开始,她猜想自己偷了什么不该偷的东西,于是她按规矩,把这两天偷来的东西放在一座大桥的桥洞下,用三块砖压住,至少这一带,都是这样的规矩,连桥下的流浪汉也不会去动那些东西。

但是两天后,她又被同一拨人堵住了,这一次,她知道了这些人是林倩倩花钱叫来的。

于是她去找到了王一平,王一平低着头,不敢看她,那个时候尚静薇就知道,这是个孬种。这个男人家庭条件一般,他需要林倩倩替他改变命运。于是她转身离开,像是孤独的母狮,独自舔舐着伤口。

今天,她们又遇到了,尚静薇侧目,看见了这个穿着一身小众设计师品牌雪纺裙,却搭了一身着名奢侈品牌的入门鞋款,包款,乃至是项链。倒是珠光宝气,倒是还算好看,只是多少觉得有些不搭。

而尚静薇自己呢?随意的T恤,牛仔热裤,配一双皮靴,加上小麦色的肌肤晒得发亮,好像是非洲草原的猎豹一般,充满着野性。其实平时的她也挺注意打扮自己的,只不过这段时间一口气出去执行任务半个月,状态还没调整过来。她不是安妮·吉尔伯特,从武神切换到女神没那么快。

“林倩倩?王一平?你们好啊。”尚静薇微微一笑,显得毫不在意,颇有笑傲江湖的意思——往事如烟过,一笑泯恩仇。

“你在这里上班?还是?送外卖?”林倩倩满脸堆笑,打量了一下尚静薇愈发往棕色发展的肤色,断定她在做着低贱的体力活。于是说话间愈发不客气,尚静薇没有看王一平,但能感觉到他皱了皱眉,但是没说话。

她还真猜对了,尚静薇做的还真是体力活,要不是异血血脉柔化的肌肉线条,她现在应该是个金刚芭比,浑身坚硬如铁,块垒分明的肌肉线条。

尚静薇还是微笑,稍稍耸肩,说了声:“我?现在去了燕都打拼,这几天回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