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货币都是百进制,100铜币=1银币,100银币=1金币,根据委托十金币就相当于一千颗史莱姆球的报酬了,看得出老板是真的很想要得到这个诀窍,甚至愿意为此花费大价钱。
只可惜…她哪有什么诀窍,靠的都是史莱姆的‘倒贴’。
但关于这件事她的直觉告诉她,绝对不能说出去。
怀璧其罪,就像是某英国儿童读物里面的男主角发现自己会蛇语一样,不是所有的天赋在世人眼里都是好的,与魔物相关的能力,想必也容易被人非议,甚至是盯上。
“抱歉…这是家族规定,决不能外传。”
“哦~这真是太可惜了,好吧好吧,来,这是你的报酬。我会与费德曼老爷联系的,希望你不会那么快离开镇子。”
失望的老板在清点完数量后将对应的银币放入麻布钱袋中递给姜辞。
“好的,我还会来接委托的。”
有了钱满面笑容的姜辞点头,有了发财之道她当然会好好地攒一笔钱为自己后面的生活打下保障。
“对了,我还想打听个人,是个叫娜塔莎的姑娘,老板你知道吗?我此前曾受她帮助,这不是赚到钱了嘛,想买点礼物向她道谢。”
“娜塔莎?”老板思索了一下,“是不是光明教堂的娜塔莎修女,她心肠极好,想必应该是她帮助了你。”
“教堂?好的,太感谢你了。”
姜辞想到了镇中那座塔尖伫立太阳铜雕的建筑,她赶忙向着老板道谢,拿上钱袋便离开了赏金者酒吧。
一番折腾,此时已是傍晚,火红的斜阳将天际染得艳丽,姜辞看着自己拉长的影子决定先去买一身衣服。
手工打造的皮质短靴,便于行动的裤装与短衫,以及一件内部缝有口袋的长袍。
再次从服装铺出来时她便已是一副常见的冒险家装扮,接着又去隔壁的武器店为自己配备了一把趁手的短剑,以及一个必要的背包。
姜辞尽量选的都是质量上乘又配色低调的款式,虽然一番采购花了她不少钱,可多亏了史莱姆们的馈赠她换到了整整二十六枚银币,一身装备虽然花了其中的大半,可剩下的钱根据她一路上观察到的物价,应该也够她吃喝一段时日了。
夜幕降临后小镇街道上悬挂的水晶灯便亮了起来,那是从达克拉山脉中挖掘的魔晶,只需用微弱魔力驱动便能发出光亮,而镇上的点灯人每日都会在日暮落下后用魔力进行点灯。
“看,托尼克,那就是我们的点灯人伊森神官,看到那件印有太阳印记的白袍了吗?据说那是王都主教亲自赐予的。”
姜辞听到了路边母子的对话,她也顺着那名母亲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在道路的尽头,确实有一名身穿白袍的男人,他从长袍伸出的手上举着一颗散发着淡淡金光的宝石,而两边的水晶灯也随着他的步伐逐一亮起。
“妈妈,那我也能成为点灯人吗?”
“傻孩子,只有拥有魔力的人才能有资格成为点灯人。”
“那我能够拥有魔力吗?”
“…这恐怕不行,我们家就从未有过人拥有魔力,应该是没有魔法血脉的传承了,不过你可以好好学习光明圣教的教义,以后进入光明圣教工作。”
“好!”
名为托尼克的孩子显然在母亲的教导下对光明圣教充满了憧憬,姜辞拢了拢长袍若有所思,最后转身离去。
她决定去旅店好好休息一晚,结束这漫长的一天。
至于寻找娜塔莎的任务,既然已经有了方向,那就明天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