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血气未定,不戒色,最容易伤肾,一辈子缺少精气神。
看着挂在衣架上的名牌服饰,宁煜也无所谓了,明天去鸿海电子厂里看看,有枣没枣先打一杆子再说。
第二天九点。
宁煜准时出现在鸿海电子厂门口。
其实他八点就来了,先是绕着电子厂走了一圈。
不得不说,这个电子厂是真大,占地估计有上千亩,而且还在城区比较核心的位置。
要是转型做房地产,肯定会赚的盆满钵满。
哪怕只是拿出一半地皮来开发,主业不挣钱,也能够把这家电子厂送到股市挂牌。
这里可是江城,江南省的省会,未来寸土寸金的地方。
但宁煜站在大门前,却感受到了一股时代的气息。
斑驳的铁门,水泥生产路,红砖大厂房,还有墙上用油漆刷上去的励志标语。
一个身穿职业套裙,端庄大方,让宁煜眼前都一亮的古典美人从门卫室中走出来。
“宁先生是吧,您好,您好,您可真年轻。”
“你好,跟我通电话的是您?”
“对对对,我们廖总在办公室里等您,请跟我来。”
宁煜随着女人来到一栋三层的办公楼,里面铺着暗红色的实木地板,甚至连墙上和天花板上也都贴着红色的实木,装修风格虽然过时,但当初肯定是花了大价钱的。
办公室里,所有的办公家具,也都是红木的,跟装修的风格很统一。
“廖总,宁先生来了。”
吱呀。
老板椅缓缓转过来,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出现在宁煜的视野之中。
只不过,下一刻,两人都愣住了。
怎么他妈的这么熟悉呢!
范思哲的衬衫,阿玛尼的裤子,路易威登的腰带,还有露出一半的古驰休闲皮鞋。
看着对方同样震惊的神情,宁煜瞬间就明白了。
他妈的,俩装逼的撞在一起了。
小商品城名品店的那个大姐嘴皮子太利索,逢人就推荐这一套,说是特别搭。
宁煜承认,是很搭,但是太他妈的容易撞衫了。
旁边站着的套裙女人似乎也没有预料到这种情况,捂着嘴笑的很尴尬。
这个时候,就要看谁的心理素质好了。
宁煜把黑框平光镜往上推了推笑道:“看来英雄所见略同,廖总,初次见面,你好,我叫宁煜。”
廖总脸上的红润逐渐散去之后,也大方地站起来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宁先生好品味,这套衣服我是转了好多专卖店才凑齐的。我们这叫心有灵犀一点通。”
“哈哈哈哈。”
“彼此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