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云山,清凉洞。
此间万妖林立,为首的是一头钢筋铁骨狮虎兽大妖,唤作承运大王。
其麾下狼麝熊豹,品种齐全,多都是中天界洲的土著精怪。
它们皆对人族恨之入骨,时常下山将过往百姓掠作血食。
猎户剥了兽皮披在身上,它们就也用人皮做衣。
那些纵欲贪婪之辈喜欢用虎骨泡的酒,说是喝了可以壮阳?承运大王就下令将娇生惯养贵人们的骨头入酒,对妖族同样有固本培元之妙效。
三两个月的鹿肉最是鲜嫩?孩童之肉也未尝不入口即化。
总之这满洞妖魔,无不是吃得膘肥体壮、力健身轻。
即使是周遭数国几十万大军围攻,也能轻易应对。
还有几座城池被攻下的记录,下场更是惨不忍睹。
后山有一道天渊深堑,里面便圈养着数万从城内抓来的子民。
一个个无不被驯养得智退脑缩,当然也有精喂细养的,不过那些上品家畜,都是招待别洞妖王设宴时才会宰杀的,寻常妖魔自是无福享用了。
最多平常抓到一些品相极好的货色,上敬给大王,它老人家要是开心了,没准便会赏个好胳膊好腿什么的。
也能吃点好的。
比如今天,一众小妖在照例巡山的时候,就撞见一个和尚,竟大摇大摆地朝这边走来。
众怪于是无不喜出望外,几下便利索地将其五花大绑扛向大王的宝座前去了。
“大王大王!小的们抓了个细皮嫩肉的斯文和尚,特来献给大王!”
“他开口阿弥陀佛,闭口善哉善哉,身上那股吃草的清香气重得很,想必是个未曾破过戒从小养寺里的,定然大补!特来献给大王!”
百骨王座之上,人身虎头躯高过丈的承运大王慵懒地打着哈欠。
对麾下小妖大惊小怪的大呼小叫,并没有太以为意。
毕竟像手下带外食回来请功的事,都早已屡见不鲜了。
直到它抬头看了一眼,眸子却不由一凝。
只因那白衣胜雪的和尚,果然是宝相庄严,当真超凡脱俗。
确实是难得一见的珍馐美味。
“哈哈哈哈好!正好那黑云山的黑山大圣不日便要来做客,那只贼黑狗是出了名的老饕,先前来的时候就总是挑肥拣瘦,此番咱拿这般上乘的货色招待那厮,它总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吧?”
牢骚着,那承运大王起身两步便来到了猎物身前,细细端详着。
却见那和尚竟是无半点惧色,还同时也在打量着它,依旧着洞内的布局,倒像是来做客的。
“怎么小和尚,那张案子就是不久后我和那黑云大圣用来分食你的,要不要现在就让你躺上去试试,看看可还中意否?”
承运大王寻常并没有和食物聊天的习惯,但也是因为未曾见过这样入了妖魔洞窟,还面不改色的。
“大王说笑了,真到那时贫僧都已去见我佛如来了,大王和贵客中意即可。”
正在一本正经回话的,当然就是玄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