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焦的人肉味道,还停留在我的鼻孔里面。
我竭力屏住呼吸,不想让它蹿到胃里去。因为我不想当着他们的面大吐特吐。
虽然他们和我都是盗墓贼,但我实在不想让他们看到我的狼狈的模样。在我们这群盗墓贼中,我不是头,虎子才是头,但自打我得到了亡灵天书之后,大家就渐渐的以我主心骨了。
虽然虎子倒没有因此说过什么,不过从他的眼神里看得出来,他有些不爽我。不爽归不爽,但从来都懂得顾全大局对于每个盗墓贼有多重要。如果他跟我抢领头的位置,势必就会引起内哄。而内哄对于盗墓贼来说,却是最大的忌讳,因为这不但会坏了以往定下的规矩,而且还会让大家彼此心生怨恨,最终走向火拼。
火拼,是我最不想看到的事情。
但眼前,却因为盘子破坏了规矩,把自己的身体献给了三木,从而让轮胎对三木心生杀意。如果处理得不好,他们两个一旦火拼,那接下来,就会是备胎、轮胎和盘子对付三木一个人。
尽管三木占有了盘子的身体,但是我敢保证,只要备胎一句话,盘子就会对三木倒戈相向。毕竟她是备胎的人,备胎叫她走东,她绝不敢走西,除非她不想活了。
因为盘胎后面那个神秘的大家族,可不是一般所惹得起的,得罪那她,就等于得罪了那神秘的大家族。得罪了那个神秘的大家族,只会有一种结果,那就是死。
在死亡与活着面前,那怕是再愚蠢的人,也会选择后者。
虽然盘子极有个性,但个体在庞大的势力集团面前,根本就是个屁。换句话说,那个神秘的大家族要盘子的命,就好比某人要某只蚂蚁的命一样。或者也可以这样说,盘子在那个神秘的大家族面前,甚至连一只蚂蚁都不如。因为在那种庞大的势力集团面前,单个的个体,是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的,唯一能做的,那就是屈从。不然凭借盘子的个性,她绝不会心甘情愿的充当备胎的打手兼保镖。
再说,她长得也不难看,若是单论姿色,只要她往男人堆中一站,也绝对能将大部分男人的眼球吸引到她身上。就凭这一点,她也可以找一个靠谱的男人,过上幸福的生活。毕竟,给人当保镖兼打手这种事,那可是刀头上舔血,血盆里抓饭吃的事情,随时都有可能掉脑袋。
脑袋没了,就什么也没了。
这种事情,三木应当想得明白,不然,他这些年就是白活了。
“我、我”
“什么都别解释了,一切,随缘就好。”
张三妹把头探到近前,神秘的笑笑。
我没说话,但我看到张三妹的时候,忽然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轮胎眼中,已经没了刚才的信任与恳切,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敌意。
“你不可能再祸害任何人了。”
当轮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在心里骂了一句:“这轮胎,真他的娘的蠢。”
“你要搞清楚,到底是我祸害她,还是她在祸害我。”
笨蛋,你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我在心里把三木骂了一个狗血喷头。同时,我想的是,必须转移轮胎的注意力,否则,他就会在这件事情上纠缠不清。
“你身上的火是怎么搞的?”
轮胎没有作声,只是死死的盯着三木。
“你占有了我的女人,我必须拿命来抵。”
三木没有说话,但是,他的呼吸已经变得粗重。
我注意到他的变化,心里紧张得无以复加,可是嘴里却还是说个不停。
“张三妹,你不说过,你特别怕火么?你身上燃着火苗,难道你就不怕它烧死你么?”
张三妹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诡异的微笑。
“烧肉的味道,我喜欢。”
张三妹的眼神,忽然变得饥渴无比,仿佛一只蝙蝠突然看见猎物。
我的大脑陷入一片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