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继续说道:“刚才原告律师也表明了遗嘱人顾恒远和其非婚生子顾天洋的亲子鉴定书,显示二人是亲子关系。遗嘱人顾恒远留下遗嘱,指定遗产唯一的受益人是其非婚生儿子顾天洋。
唐律师拿起手中的遗嘱复印件展示给大家,然后面向审判长:“审判长,你们手中也有这张遗嘱。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的原则,规定遗嘱继承优先。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按照遗嘱人顾恒远的意愿,其遗产全部由其非婚生儿子顾天洋继承。”
吴律师:“我的当事人对被告手中持有的遗嘱非常怀疑,要求法庭鉴定其真伪,判定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唐律师反驳:“此遗嘱经过国内几个最顶级专家的鉴定,一致认为,这是遗嘱人顾恒远的真迹,是他亲笔书写的遗嘱。”
唐律师把字迹鉴定书展示给众人,然后他转向审判长:
“审判长,这是遗嘱人顾恒远的自书遗嘱,遗嘱是遗嘱人亲自书写,亲自签名,注明了年月日,里面指定了其非婚生儿子顾天洋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白纸黑字,满足了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一个有效遗嘱。”
唐律师的话音落下,安静的法庭更加安静了,四周鸦雀无声,只听见媒体设备工作的声音,聆听的人们都把目光落在吴律师身上,等待他的回答。
吴律师向审判长请求:“审判长,关于遗嘱,我有一些问题想问被告葛勤勤女士,请允许我向被告提问。”
审判长:“请问。”
葛勤勤走向辩护席,坐下,吴律师走向她。
“请问被告,你所持的遗嘱是遗嘱人什么时候立的?”
“2015年11月20号。”
“白天还是晚上?具体什么时间?”
“大概晚上八点。”
“地点?”
“我家里。”
“有没有见证人?”
葛勤勤摇头:“没有。”
“当时有没有其他人在场?”
“没有。”
“有没有做过公证?”
“没有。”
吴律师:“这份遗嘱对于葛小姐来说是重要还是不重要?”
葛勤勤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错愕地张大眼睛。说重要,吴律师的问题肯定会问为什么不去做公证?为什么没有见证人?但是她也不能说不重要,这遗嘱肯定是无比重要的。她犹豫着该怎么回答。法庭上的人都屏着呼吸等待着她的回答。